普信男,下头! 莫晴岚是这么想的,可话到了嘴边,没说出口。 两年来的职业病,已深入骨髓。 说话经大脑,必三思,她犯不着得罪盛云洲。毕竟,她不是温愈。 往后退了一步,她垂着眸,恭敬内敛,“抱歉盛总,我答应了霍助理,以后遇见你绕道走,你过去给予我很多,我始终心怀感恩。” “我没有跟踪你,只是我生了病身体不舒服,刚刚没看清楚。千万不要因为无足轻重的我,惹你不快活。我这就走,立刻、马上!” 大概是她的谦卑态度,让盛云洲很受用。他喊了声,“等等!” 莫晴岚的脚步,本能顿住,仿佛钉了钉子,回眸。 盛云洲这才注意到,她脸色不太好,平日里粉面桃花的娇俏人儿,此刻竟有些憔悴。 目光下移,嗯?她胳膊上还包着纱布。 胳膊? 胳膊! 想到是他单方面、毅然决然终止交易,她定然一时不习惯,伤心过度,急火攻心才会想不开。 归根结底,与他还是脱不了干系。 “你不要做傻事,身体是自己的。看开点,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莫晴岚顺着他的视线,落在了自己的……胳膊上。 这是什么乌龙? 他该不会自恋地以为,她为了他自s或者自残吧? 真想不开,也该是手腕,而不是手臂吧。 真服了他脑补的天赋。 “盛总你误会了,我没有。” 她不解释还好,越解释,盛云洲越觉得自己猜对了。 “有病就好好治,我有这家医院的精神科资源……” 你才有病呢,你全家都有病,还是精神病。 脸咋这么大! 莫晴岚心里骂了一通,嘴上说出来的话,却善解人意且温婉得体。 “谢谢盛总,真的不必了。生活要继续,人也总要往前看,我能拎得清。不然,也对不住盛总两年多的栽培。” 是啊,那是他亲手调教了两年的人儿,不知道将来会便宜了哪个家伙? 盛云洲一时,心思百转交集。 莫晴岚可不管盛云洲怎么想的,悄么声地要溜之大吉。 忽听一声“云洲”,那位白月光出来了。 在对上莫晴岚的视线时,夏恋竟有了诡异的照镜子感觉。 似曾相识。 女人的一番,唾沫星子满天飞。 “我总以为碳基生物选择另一半是理智的,是综合方方面面考虑的结果,但真的有人喜欢傻白甜啊!换做是我,我情愿选择你这个美强惨!就颜值而论,她勉勉强强算你的平替,还差不多。” 莫晴岚终于察觉出异样了。 温愈是故意的,从他出现的那一刻起,他一直在旁敲侧击她,套她的话。 难道看盛云洲的笑话、打击盛云洲,能让他获得优越感? 这该死的胜负欲。 他想演戏,好,她奉陪到底! “温医生,论人体构造、基因病理,你比我懂;但论感情,你不如我。爱情或者说择偶,从来不是靠理智的,能够理智对待,权衡利弊的,那就不是真爱了。顺便说一句,不要迷恋姐,姐是你得不到的传说。” 说着,她蒙上了大被,转过身去,睡觉觉。 温愈竖起中指,咬牙切齿,心里狂跑一万头草泥马。 我迷恋你?我会喜欢你这个靠出卖基因和身体的女人?做你的白日大梦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