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都是命啊。
“好了。”
拍了拍土,江思安把能带的东西都带上后,最后看了一眼箱子。
心仿佛在滴血。
很贵的一个东西,而且还是自己亲手设计的,意义非凡啊。
就这么扔在这,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找回来了。
罢了罢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反正自己也不再需要它了,没什么好可惜的。
江思安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要是她喜欢,一掷千金又何妨,只要自己掏得起,多少都买。
要是她不喜欢,路边白送她都不要,再贵重,若不能入她眼,那么扔了也没什么。
一脚把箱子踢开,由于是弯着身,所以她用了很大的力气,能滑多远,全看箱子本身。
而她吗,只是为了借它的东风去引开狙击手的注意力。
腿一松劲,几乎是匍匐在地,向前行进了,动作不敢太大,在这里,她可不是唯一的狩猎者。
每一处,都不知道有多少人埋伏在那里,等着取走自己的性命。
突然有一种全民公敌的感觉,可惜,如果自己不是碍于何良的安危,一定可以大杀四方的。
一下一下,手臂与脚背的协调运动,使她的身体始终处于容易发力却又不吃力的状态,没费多少力气,便绕到了花园另一侧。
照旧先看楼顶,暗处藏着的威胁永远是大而致命的。
望远镜这么重要的东西,自然是不能丢了,江思安把它挂在脖子上,避免行动中丢失而失了先机。
现在要拿起的时候,上面盖了一层薄土,一定是刚才蹭的。
忙低头检查一番,幸好,衣服没脏,不然一会儿怎么见人?
她的宗旨一贯是,头可断,血可流,仪态不能丢,无论何时,都得保持自己大方得体,死,也得死的有面。
虽然,这想法听起来不太科学,但是江思安本来就是个不科学的人,脑回路不是一般的大,所以有此想法,好像也不奇怪。
闭上一只眼,到了这里,就不能在马虎了,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预判下一幕的走向。
没有人,她心下稍安了一点,也许是因为草木较多,房梁与房梁之间距离宽广不易行动,以至于没人愿意守在那里。
但这并不能排除草木中的危机,但利端同样也是弊端,在这里,望远镜根本望不进里面。
只能自己亲自去试探一圈了,唯一知道的,就是明面上只有三四个人在这边。
如果不是他们的人手不够,就是他们过于自大,觉得没人能从这里进去。
但,他们遇到的,偏偏是自己。
自己是谁,什么没经历过,别说一个花园,就是地道她也钻过。
泥潭,水池,沙漠,雪堆,只要能藏人的地方,她一定都试过。
下场吗,不提也罢。
用她曾经交过的朋友的话来说,应该没有人会傻到这个地步吧。
然而,她,就傻过,也为自己傻过而自豪。
毕竟,人生短短数十年,总要有些值得去做的事情,和能拿来吹嘘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