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晴雪的脸一下子红了,尽管是夜晚,但路灯将她的脸照的很清晰,我连忙将她立好然后放开,说:“腰不疼了吧?”
“不疼了。”
尴尬的瞬间就这么被我带了过去,幸好她腰部已经不疼了,不然这么一下,不是狼狈的摔到地上,就是疱疹疼的要命。
说起来,我的手还从来没有放到她的腰上过,她这么害羞是正常的。
接下来一段路,可能由于残留着尴尬,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她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
到达一处红绿灯口时,刚好是绿灯最后几秒,对面一辆车快速俯冲过来,我连忙跑过去抓住沈晴雪的胳膊,把她往路里边拉,她的手颤抖了一下,居然直接牵住了我的手,下一秒那辆车过去了,她还没有松开。
我的心跳砰砰加速,接着便感到手里很热,她的手好像已经出汗了,我没有松开,就这么抓着她的手,她居然也没有松开我。
过了半晌我说道:“我怕你被蹭到,那孙子好像急着投胎去似的,要是撞到你,我拿砖头砸死他!”
“嗯,我刚才有点紧张,就赶忙抓住了你的手。”
“那你现在还紧张吗?”
“不紧……还……还有点。”
……
终于走到车子前,沈晴雪拿出车钥匙按了两下,解锁后她上了副驾驶,然后向我问道:“家梁,送给我的礼物,你想好了吗?”
我一拍额头,说:“还没有,我今天想了一天,实在想不出来该给你买什么,便宜的拿不出手,贵的我又买不起,要不你说个吧。”
沈晴雪想了想,说:“送我个发卡吧,要带蝴蝶结的那种。”
“会不会太便宜了?这玩意几百块就能买到吧?”
“不用那么贵,几十块的就可以了,我不在乎物质的,因为我有。”
“好。”有了目标这就好办的多了,我启动车子离开。
……
路上我一直在想机车女的事,我想让她赶紧回来,因为在这种不确定沈晴雪是否喜欢我的情况下,我无法向她表白,我怕我们之间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虽说我觉得我们现在的关系很亲密,好像只差戳破那一层窗户纸了,但是,没有把握的前提下,我绝对不会选择冒险,因为这事儿我有前车之鉴。
我清楚的记得,张先高中时期曾经给一个妹子表白,他和那个妹子玩的很亲密,天天勾肩搭背,搂搂抱抱,那个妹子其实颜值也就很平常,顶多青春一点,女人青春时期只要大差不差稍微打扮一下就会很好看,张先慢慢的就喜欢上了,然后有一天,他表白了,后来就没后来了。
当天中午,他打扮的帅气逼人,头发喷的啫喱水定的那个型,坚固无比,哪怕台风来了都吹不乱,换上一身闪闪发光的西服,告诉我这是战袍,还弄个增高5厘米的战靴,随后去花店买了花,兴致勃勃去表白了,临走前还大笑着告诉我:“直娘贼,看老子今天拿下她,百分百的!”说完仰天大笑出门去。
等回来的时候,哭丧着一张脸,要多颓废有多颓废,直接把一包烟给宿舍里散完了,一声不吭,倒头就睡。
我们问他怎么了,他说:“妈了个巴子,秦芳只把我当好朋友,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所以,有这个前车之鉴在,我那时候就学到了,绝不打无准备之仗,在不清楚对方是怎样的情况下,男人一定不能表白。
“你在想什么?”
我转头望去,沈晴雪正在很有兴趣的看着我,我心想她怎么就成了我肚子里的蛔虫了呢,我只要一想事情,她就能感应的出来,真是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