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为了她姥姥姥爷家的房子,把她卖给了人贩子啊!最后人贩子在卖他们的路上遇上了狼,她抱着孩子躲过了一劫啊之类的。
反正是怎么可怜怎么来,最后说的兰措那一任的村长都哭了,直接拍板收留他们落户他们的村子。
族谱就记在他家那一支,她取名卓玛,至于那个孩子她也以被人贩子拐卖,不知道家在何方为由,作为她的弟弟,取名加措。
如今加措已经六岁了,而今天是张朝霞送他去学校读书的时候。
“姐姐,学校好玩吗?”
“当然好玩了,因为你在那里可以交到很多很多的好朋友,还可以学到许许多多的知识。”
“那姐姐,你怎么不和我一起上学啊?”
“因为姐姐要赚钱养你啊。”
“那我也不去学校了,我也要赚钱养姐姐。”
“嗯(第三声) 不行哦,加措现在的任务就是上学,等你长大了,学好了知识,才能赚钱养姐姐哦。”
“啊,( \&ot;?w??),那好吧,姐姐,你放心,加措会好好吃饭,快快长大的,你等加措长大养你啊。”
“好,姐姐等你哦。”
然而两人的约定截止在1990年,加措十九岁那年。
张朝霞刚把他送到大学,自己乘车回来没几天,正慢慢悠悠的在家里打扫卫生,便看见村长带着一个身穿军装的中年男子进了她家的大门。
“卓玛,这位是从广西来的客人,叫文国斌。”
“文同志,这就是你们要找的卓玛。”
“文同志,你好。”张朝霞略带疑惑的看着文国斌,问好道。
“你好,同志,我可以叫你卓玛吗?”文国斌温和的问道。
“可以的,请问,您找我是……”
“哦,事情是这样的,十九年前……所以人贩子……我这次是来接我儿子的。”
听完文国斌的讲述,张朝霞才弄清楚了事情是起因经过。
原来加措,不,应该说是文君毅,当年文君毅的妈妈怀他八个月的时候,碰上农村老太太吵架,不小心被殃及池鱼给推倒了,恰好那时的文国斌出任务不在家,婆婆也还在来的路上。
所以被好心人送到医院后,一生完孩子就晕了,又因为没有家人陪同,一下子就被在医院里的人贩子给盯上了,当天就把孩子偷走了。
同时因为当时有好几个人要生孩子,医院一下子忙不过来,也没时间一直留意他们的病房,而等他们忙完的时候,孩子已经不见了,所以当年文国斌他们就是想找也没有方向可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