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点点头,穿上黑色斗篷,并将围巾围在脖子上,“里奇真棒!明天大哥给你买糖吃。”
“好耶!哥哥真好!”
……
夕阳西下,城外郊区,一条蜿蜒的道路旁。
凯和另外三个男子,正穿着盔甲,等着谁。
一个矮胖男子抱怨道:“太阳都要下山了,商队怎么还没来?该不会遇见劫匪了吧!”
正说着,五六辆马车缓缓驶出林间,出现在远处小道上。
凯打趣道:“这不就来了嘛!”
咳咳咳,提着篮子,穿着黑色斗篷,并用围巾遮面的大卫从旁边林子里窜了出来。
吓得凯三人纷纷拔出腰间长剑,一脸警惕地看着大卫。
大卫哑着声音,拿出篮子里的烈酒道:“不要误会,我只是来做买卖的。”
凯冷笑道:“做买卖的人,不需要打扮成这样吧!”
大卫反问道:“你们这些旅行商人,不也带着佩剑吗?我穿着这样,同样为了保护自己。”
凯三人没有丝毫放松,依旧用剑尖对准大卫,“朋友,如果你不想有人流血,最好离开这里。”
大卫没有被凯三人吓住,而是打开一坛烈酒,让酒香飘散出来:“你们可以不信任我,但这烈酒绝对没问题!”
一个汉子抽动了一下鼻子,闻到了浓烈酒味:“这味道!是乔治酒馆的烈酒!”
凯微眯着眼睛,用剑尖指了指装烈酒的罐子:“你如果真心想和我们做买卖,那就当着我们的面尝一口,不然我们很难相信这酒没被下过东西。”
大卫点点头,侧过身子,抿了一口烈酒。
凯想趁机看一眼大卫的样貌,可惜视线有些昏暗,加上大卫是侧过身子喝酒,所以直到大卫重新用围巾遮面,也没看到大卫的样貌。
大卫将装有烈酒的篮子放在地上,然后向后退了五六步,“我喝了,如果你们还不相信,可以自己过来验验货。”
凯转头对旁边两人说道:“我去验货,你们两个盯紧他。”
说完,凯上前将每壶烈酒都抿了一小口,浓烈的烈酒喝在嘴里如同火烧一般:
“啊!真的烈!朋友,你是从哪里弄的这些烈酒呀!”
大卫有些无语,耸肩道:“你别管我从哪里弄的这些烈酒,我只想知道,你想不想做这笔买卖。”
“可以做,但价格方面,又是多少呢?”
“一壶烈酒三十格罗申。”
凯询问道:“不能再便宜点吗?我们商队要雇佣许多护卫,以及养护马匹,里面的费用也不小……”
还没等凯说完,大卫便打断道:“等多合作几次后,我可以将每壶价格便宜五格罗申。”
“那你一个月能提供多少壶这样的烈酒呢?”
“目前是二十壶,等以后合作多了,我可以多卖一些给你们。”
凯点点头,数出一百二十格罗申装在钱袋里,丢给了大卫。
大卫用手掂了掂,确认差不多后,说道:“对了,如果你们想独吞这份买卖,那就最好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凯笑道:“放心吧!我们会保密的。”
……
回到家中,安妮便拿着靛蓝裙子走了过来:“大卫,这是你送给心怡女孩的礼物吗?”
大卫摇头道:“不是,这是买给您的礼物。”
说话间,大卫还看了一眼安妮身上那件打满补丁的灰色连衣裙。
安妮摸了摸靛蓝连衣裙的面料,不舍却拒绝道:“孩子,你能有这份心意,我就很满足了,况且你已经长大了,也要娶妻生子,到时会有很多地方需要用钱……”
大卫柔声打断道:“母亲,我已经长大了,也能挣钱了,您就收下吧。”
安妮看着比自己高出一头的大卫,想笑,却红了眼,哭出了声:“我家大卫真的长大了!”
……
两个月后,酒馆内。
大卫一边擦着桌子,一边在心里默默盘算:“两个月售卖了六十壶烈酒,一共赚了六百八十格罗申,加上之前剩余的积蓄,我手中已经积累了七百五十格罗申了,等后面买了驮马,且手中有一千格罗申后,我便带着弟弟和母亲离开奈马城。”
正想着,一个粗犷的声音打断了大卫的思考。
“老板,把你们这里好吃好喝的都拿出来!”
大卫抬眼看去,就见七八个穿着盔甲,佩有武器的汉子走进了酒馆。
大卫也在酒馆干了好多年了,一眼便认出了这几人的身份——雇佣兵。
这是一种特殊的兵种,是一群为了个人利益而参加一场武装冲突的人。
他们的参战目的只是为了金钱和奖赏,只要对方出价够高,他们可以受雇于任何人。
如同他们的人生信条一样
——
“为金钱卖命,为冒险卖命”。
另外,这些雇佣兵的差异很大,
有的装备精良,
有的连衣服都是破的。
有的数量庞大,例如当今的三大骑士团——医院骑士团、圣殿骑士团和条顿骑士团。
有的则数量极少,也就两三个人,
并且,除了三大骑士团和其他大规模的雇佣兵外,
人们对于别的雇佣兵,尤其是那些小规模雇佣兵的态度,更多是畏惧与鄙夷。
因为有的小型雇佣兵,在有生意时,还能做做人,
而没生意时,就会立马改行做劫匪,
一些商人甚至打趣道:“我们雇佣的不是保护我们的人,而是那些要害我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