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尘下了船,又赶了两天的路才来到曲邱外的一处叫秋兰小镇的地方,正好在路上找到一处客栈,他有些饿便独自点了三两牛肉,一碗小馄饨独自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江尘吃饭历来极慢,在小镇历来有民以食为天的说法,对待食物一定要细嚼慢咽,哪怕狼吞虎咽浪费一粒都是对粮食的亵渎,要知道在更古时浪费粮食会被人看做无恶不赦。
要知道丧尽天良的良,最先是粮食的粮,即便如今依旧有百姓的吃穿住行就是天理的说法。
小镇的说法在加上江尘从小的经历,那时吃饭对他来说就是唯一值得期待的一件事了,所以这些都容不得他浪费一颗粮食,也最终养成了江尘吃饭极慢的习惯,往往吃完饭后喝一碗汤,碗就已经干净如洗了。
在家乡时他唯一舍得责怪江月的话,就是江月从小便不好好吃饭时江尘会以“民以食为天,粮以俭为先。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之类的古话教育她。
小姑娘就会两手捂住耳朵道:“不听不听,王八念经。”从始至终她都不喜欢吃那些东西。
江尘也无可奈何啊!最是说着不听话我打你了啊!
手上只是老老实实的把小姑娘用筷子翘在一旁的包子皮或者小姑娘丢在一旁永远都啃不干净的排骨捡在碗里自己吃。
没办法谁叫他就这么一个亲人,谁叫她是他的妹妹呢?无论她做了什么,他都愿意给他最大的包容,谁叫自己是他哥呢?
这一点啊!真像天地间的父母,无论儿女之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们都会无条件的给有原谅与帮助。
其实于少年而言,江月何尝不是他一手带大的女儿呢?只是年龄上只能当哥而已。
这时一个身穿锦袍的少年居然就这样摇摇晃晃的走过来,少年眉清目秀,相貌堂堂,江尘觉得自从自己出小镇来见过的男子周青已经够好看了,但面前男子居然尤有过之。
少年走了过来说了一声:“好啊!我就说你去哪儿了,居然一个人跑这吃饭来了,这就过分了啊!”
“小二,给我也来一碗馄饨,两斤牛肉,三个肉饼,还有一壶烧刀酒”
小二听闻道:“客官你吃得完那么多吗?”
就听少年笑道:“小二哥,给我上上来就是,吃不吃得完都算我们的。”
小二也乐得伺候这样爽快的客人,客人要得越多越好啊!于是立刻高高兴兴的就去打酒烧菜了:“得嘞客官,你稍等片刻,马上就来。”
这一句话弄得江尘不会了,他看向四周,自己身旁并没坐着别人啊!他是跟我说话吗?
他奇怪的看着面前这个锦袍男子,还没开口就见面前少年瞪他一眼:“看什么看,老子脸上有花啊?是不是单身久了,觉得我一个大男人也眉清目秀啊!我可告诉你老子喜欢女的。”
一顿话给江尘训得赶紧低头扒饭:“好嘛,感情是个神经病啊!你不说话,你以为老子乐意管你啊!”
锦袍少年见江尘低下头刨饭,这时正好小二上菜来了,就见少年拿出腰间葫芦,要是给外人看去一定会觉得眼睛花了,一坛烧刀子装完不见葫芦漫出酒来。
不仅如此,少年装完酒后,居然抬起那大一碗馄饨仰头一口就吞完了,少年囫囵吃了几口牛肉之后,掏出怀中白布把桌上大饼,牛肉一把裹着,然后丢下句先走了啊!转身就走,动作连贯一气呵成,给江尘看得那叫一个目瞪口呆,反应过来赶紧跟老板道:“小二我先说这人我不认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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