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雪拿过合同,粗略的扫了一遍。
陈晨带来的是两份合同,一份是经纪合同,一份《偶像创造营》节目录制的合同。
“《偶像创造营》?但我已经弃权了啊。”千雪看了陈晨一眼。
“小问题,我们能解决。”陈晨说道。
“你们疯了还是我疯了……”
忽略掉里面条条款款里拗口的专业名词,千雪看见一条。
这个萱乐文化,要花一万块,签自己两个月!
那个秦尚文化,要出通告费(数字暂时没填),让自己录制节目!
“我要找律师看一下……”千雪说到。
“没问题,这是我电话号码,条款有什么修改意见,随时联系。”陈晨递过来一张名片,起身离开。
千雪打电话给楚涵:“楚涵,你有认识的律师吗,能看经纪合同的那种?”
“你准备签公司了吗?”楚涵有些惊讶,“我帮你联系一下吧。”
“咔哒~”
千雪回到住处打开钱盒,从里面数出两千块钱。
三人汇合之后,前往约好的律师那里。
“怎么说,律师。这合同有什么问题吗?”等律师细细看完合同,千雪问到。
“那就要看你签这份合同的目的了。从条文上来看,这份合同没有什么陷阱。但有没有问题不好说。”
“比如有的艺人想多争取一些资源,那么这种时间短,资源不明确的合同,本身就是问题。我必须结合你的意愿,才能给出取舍的建议。”律师解释到。
“我想拿到这一万块钱,然后两个月之后不续约,回去上学。”千雪回答到。
“那你就得注意了。”律师解释道,“到期之后萱乐拥有优先续约权,而你拒绝签约,则禁止以艺人身份在娱乐圈活动,包括发歌、商演、上节目等等,期限是五年。要是强行参与,不仅要交违约金,还可能被提起诉讼。”
“……”千雪沉默。
五年?
反正我又没准备进娱乐圈,你弄成二十年也无所谓。
“此外,还有一个不算风险的风险。”律师接着说道,“经纪合同为期两个月,要求你必须参加《偶像创造营》录制。”
“而录制合同上提到,该节目录制的时间为四个月。参与录制后除非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否则不得提前退赛;此外,也不得拒绝节目组正常的录制请求……如果最终拿到出道名额,还必须以团体身份活动3年。违约的话必须缴纳违约金。”
“假如两个月之后,合约到期,而你又没被淘汰,那你就尴尬了。你不想交违约金,就必须和萱乐文化续约,才能继续录节目。那时候,恐怕就是你求他们续约了。”
“假如四个月之后,你还没被淘汰,那你还必须跟团三年。这三年是被疯狂压榨还是双赢,就更不好说了。”
“还有吗?”千雪问到。
“剩下的基本就是利益分配上的条条款款,但还算优厚。以我的经验,这种分成比例,只有那些小有名气的歌手才拿得到。”律师又一条一条地给千雪解释着。
“你觉得呢,要签吗?”走出律所,两人看向千雪。
“当然要签。”千雪想了想,点点头。
那可是一万块!自己找再好的暑假工,也拿不到这么多。
至于律师提到的风险,千雪也没有放在心上。
风险,什么风险?
两个月没被淘汰必须求人续约,被人拿捏的风险?
搞笑。
这种选秀节目,想晋级想出道很难,想被淘汰还不简单?
我绝对第一轮就被淘汰!
想阴我是不可能的。
糖衣吃下,炮弹甩掉,要是第一轮就淘汰,还能再找个工作干两个月。
“陈晨老师吗?这合同我签了。”千雪拨通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