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之团宠女首富

第一百零一章 女儿给的面子

“还不是去参加城西那快地的竞标嘛!”吴启智大大咧咧地道。

“什么?你去了?那有竞中吗?”腊梅一听吓了一跳,说,“我不是叫你别去买那块地吗?”

“放心,没买,我听你的话,肯定不会买。我只是受本地部门的邀请,去凑个人头罢了。

地是一个外地的老板买去了,我只是帮着做托,举举牌子。

不过,如果你没有提醒我,说不定真的会跟那家外地的房地产拼一拼,因为那快地实在太便宜了,百来亩才一百多万。

虽然我现在没那么多现金,但是把地拍下来后,就可以拿去给银行做抵押,贷一笔钱,然后直接投进去,三个月后就能开盘卖房了。”

吴启智还是有点念念不舍。

“爸,你就别想的太美了,那快地真的不合适。我听浩子提了几句。”

腊梅再次搬出罗浩来。

一听是罗浩说不行的,吴启智就闭嘴了。

罗家的势力,依然可以在容远县横着走,罗家说不行,肯定有不行的理由,吴启智彻底不再掂记了。

吴启智原本也很听得进女儿的想法,有了罗家的加持,他便一点也不心疼放弃那块便宜地了。

现在他这个旧城改造的项目,也进行得如火如荼的,但要不是预售给力,资金周转得快,还真有点吃力。

如果再加上城西那块地,抵押贷款压力挺大的,现在放弃那块地,吴启智也轻松了许多。

“爸,咱们今天去外面吃午饭吧,好久没和你一起去外面下馆子了。”腊梅道。

“好,中午我请客。”

吴启智潇洒地抓起桌上那个黑色的老板手抓包,夹在腋下,正了正领带。

腊梅看着她爸这个做派,在背后不禁莞尔。

吴启智一米七六的身高,还未中年发福,身板挺直,穿着一件黑色的西装,里面是雪白的衬衫,一条银灰色的领带,下面搭了一条休闲卡其色的西裤,显得随意潇洒,却又成熟稳重。

浓密的一头黑发梳了个时下流行的老板大背头,打了摩丝,发丝根根服贴。

看着这么利落精明的父亲,腊梅心里不禁涌起一阵骄傲,她把手挎进父亲的臂弯里,撒娇道:

“爸,那走吧,今天中午我要狠狠宰你一顿,吃城里最贵的馆子!”

“好嘞,那咱们去新开的华友大酒楼吧,这一家是粤式餐厅,听说还推出了粤式早茶,今天赶不及吃早茶了,但它家的海鲜也挺好的,我请你吃大闸蟹、九节虾。

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现在爸有钱了!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哈哈!”

一听这么多好吃的,腊梅的口水都“哗哗”地流了,在自己父亲面前有什么好克制的呢?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腊梅也不会像上辈子那么抠抠搜搜的了。

该吃吃,该喝喝,钱是赚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

和吴启智到了华友粤式海鲜大酒楼,一路上不时有人和吴启智打招呼。

打招呼的都是西装革履,一副成功人士派头的人,有人脖子上挂着拇指粗的大金链,手上套着同样粗的金手链,还有人手腕上戴着明晃晃的金劳,都是一副财大气粗的模样。

华友酒楼属于高消费的场所,所以来这里的都是有钱和能花得起钱的人物,这里不就是九零年代的暴发户集中地吗?

令腊梅大开眼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奥特与超级机器人
奥特与超级机器人
胜利队的队员甚至没有大古和丽娜,整个队伍里面原来的胜利队居然只有驾驶技术一流的新城。那么其他队员又是谁呢?这是山中队员,射击本领没人敢和他相比。是的。石崛队员,你想了解宇宙的知识吗?他是入侵我们宇宙的黑暗扎基。西条队员,是个神经。还有一位,我想是高级知识分子我梦高山我梦队员。泊水真吾是胜利队的队长,加上他一共是四个
传说中的梅花剑客
重生后,被京圈太子爷独宠
重生后,被京圈太子爷独宠
顾舒漫死的那天,才知道时柯灿和纪言可早就是恋人。一个是她最信任的闺蜜,一个是她付出一切爱的男人。两人合起来算计她的财富,步步为营,以致是她沦落到吃垃圾勉强为生。顾舒漫误以为时柯灿就是小时候救自己一命的那个人,谁知却是长大后送自己上西天的人。而真正救自己一命,却是被她屡屡拒绝还依然等着她的京圈太子爷……
于洛夏
爱情就是糖葫芦
爱情就是糖葫芦
人性,总是在现实面前展露无疑!生活犹如糖葫芦,有人先甜后酸,有人甜中带酸。都以为沈家姑娘,会嫁给余家小子,谁都知道俩人是青梅竹马。医学院工作的余晖阳,识时务的接受了院长闺女,留美归国的内科医生陈馨儿的示好。沈晴在余家为自己设下的鸿门宴上,得知自己父亲车祸。先是父母下岗,后有父亲车祸,真是应了那句“祸不单行。”救父心
月儿美
开局无限寿命,我稳健无敌
开局无限寿命,我稳健无敌
唐桀穿越了,觉醒了无限寿命系统,踏上了一条与众不同的修仙之路。从此以后,唐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行侠仗义,也英雄救美……妹子别怕,哥哥来救你,桀桀桀……但是——当劫难来临,作为此界最强者,唐桀高喊“诸天气荡荡,我道日兴隆”。孤身一人,面对黑暗,留给众生一个伟岸的身影……长生,未必孤独!无敌,是多么的寂寞!
夏春秋
我打工翻身,多情怎么了?
我打工翻身,多情怎么了?
-----谁说没有文聘就没有出路?谁说没有背景就没有未来?谁说打工就没有前途?谁说打工人就不配拥有白富美?谁说打工人就活该穷一辈子?谁说打工人就不能成为人上人?我林凡,16岁进厂打工,性格原因,打工三年,依旧在死亡流水线打螺丝,女朋友被隔壁线全能工撬走,我心灰意冷,准备打包提桶远离这个伤心之地。直到......打工
极品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