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演绎法则和归纳法完全相反,是一种从一般到个体的思考方式,即通过一个已经确定的大群体来推断群体中的个体,比如人类这个群体作为生物都会死亡——而小明是人类这个群体中的一员——所以得出结论,小明也会死亡。
这样的思考方式优点是只要群体这个大前提没有问题就不可能产生错误,但缺点也在这个群体的大前提之上——群体经验怎么得来的?是前人通过归纳法得来的。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演绎法是建立在归纳法基础上的一种逻辑思考方式,如果眼前的某件事超出了前人归纳的结论范围,那么演绎法就不可用了。
说白了,归纳法是将人们观察到的事物和现象画一个圈,人们再通过这个圈子里得出的经验去推测圈子外的事物,而演绎法则是在这个圈子内思考,只要没超过这个圈子,那么演绎法推理得出来的结论就百分百正确。
而福尔摩斯的基本演绎法则是在演绎法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将演绎法这种思考逻辑在生活中用到了极致,即在确定的大范围内,通过眼前观察到的现象将这个范围内群体中与之无法对应的个体一一排除,最终剩下的一到两个个体就是正确的。
在福尔摩斯系列的故事中,福尔摩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做各种稀奇古怪的实验,观察各种稀奇古怪的现象,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福尔摩斯在对自己演绎法推理可能会用到的群体范围通过归纳法进行总结,比如福尔摩斯观察过上百种香烟烟丝燃烧后产生的不同的烟灰,所以通过案发现场掉落的烟灰一眼就能认出受害人抽的香烟品牌。
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够一眼看出华生医生的经历就源于此,这也是福尔摩斯这个人物的魅力所在。
当然,这部分楚辞肯定是要在故事中像读者讲清楚的,所以对于自己为何会知道华生医生的经历这件事情,福尔摩斯也开口进行了解释。
“先生,我不仅知道你去过哪里,我甚至还知道你是一位军医——在你们刚刚进来之前,我曾听斯坦福在窗外称呼你为华生医生,因此我推断你的职业应该是一位医生——你的肤色偏黑,而手腕处的皮肤又是白的,要么就是常年风吹日晒导致的,要么就是在热带待过,你的年龄看起来不到四十岁,在医生中属于年轻的,因此常年风吹日晒并不现实,所以你一定是在热带待过——除此之外,你的站姿颇有军人风度而且拄着拐杖肩膀动作僵硬明显受过伤。”
“一个医生,有着军人风度,受过伤,那么你显然是一名军医,并且是因伤退伍。”
“最后再想一下,我们的国家最近这段时间在热带地区打仗的地方有哪里?只有伊兰国。”
“所以,我断定你是一个刚刚从伊兰国战场回来不久的退伍军医。”
基本演绎法推理完毕,而听完福尔摩斯推理过程的华生医生也是彻底震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