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沈飞于是把分家的事情告诉了田小枣,末了说道:“找你是想让你去找李红樱问一下,看南锣鼓巷里还有没有空房。”
按理说分家之后,可以不局限于南锣鼓巷。
但张沈飞仔细琢磨了一下,他穿越过来后,空间是在人到了九十五号院附近才触发的。
为避免节外生枝,便打算还是住在这一片。
田小枣是个热心人,跟易中海齐名的胡同积极分子。只不过她的名声比易中海好不少,因为她不爱踩着人上位。
这会儿听张沈飞说完,立刻拍拍胸脯,表示一切包在自个人身上,让张沈飞把心放在肚子里。
张沈飞看看她鼓鼓囊囊的某处,表示你办事,我放心。
跟田小枣告别,张沈飞溜达着准备去看原身的师兄孔三儿撂跤,给他起哄当托儿,这样也好有点儿外快。
谁承想刚走几步,就看到一个瘦骨嶙峋,穿着羊绒大衣戴着礼帽的男子与自己擦肩而过。
两人擦肩的那一瞬间,张沈飞眼神都亮了。
好家伙,真是好家伙。正说分家没钱置办东西呢,居然碰到了财神爷!!
他此时十分笃定,自己遇到的这男人不是别人,正是电视剧《胡同》里的大特务郑强,代号夜狼。
原剧中,此人每个月能拿到秃子那边给的两千五百港币的活动经费。
两千五百港币,按照现在的购买力来说,那就相当于五百万。张沈飞记得,原剧中郑强被抓获的时候,手里已经兑换成r币的钱大概还剩下四千万左右。
在这个七百块钱能吃一顿不错的早餐,两万块能付一个月房租的年代,四千万无异是笔巨款。
张沈飞脑海中浮现“弄他”两个大字,当即便脚下一拐,跟着郑强走大街,穿小巷。
原剧中郑强反追踪能力强,狡兔三窟。电视剧中军管会追踪他好几年,最后在1953年二月,才终于锁定他的位置,将其抓获。
张沈飞琢磨着现在距离明年二月也就三个多月了,自己要想黑吃黑,啊呸,不是。
要想路见不平,拔刀从郑强这里“借”点钱花,就必须先军管会一步找到郑强的巢穴,而后先下手为强。
他倒不怕打不过对方,因为根据电视剧中的人设来说,郑强在他们团伙中更多的是充当指挥的角色,武力值并不很高。而且张沈飞前世当了十年侦察兵,自持即便是穿越了,职业技能也没丢。
再说了,原身这具身体撂跤出身又老打架,也不是个花架子。
就这样,张沈飞一路跟着郑强到了西魏胡同,确定好对方住在哪个院子后,这才走人。
翌日一早,
张沈飞从李油饼家借了一副扁担,挑着两大竹筐破烂就坐在了西魏胡同十三号附近。
他找了个向阳的地方,掏出小板凳坐下,抄着袖子,见来人的时候就摇一下破拨浪鼓,喊一嗓子,“收~破烂~喽!!”
“有破铜烂铁,旧衣服,烂套子的来卖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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