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晨说道:“事发的路况上没有任何监控摄像头,而且谢思雨的奔驰c在事发当天正好出了一场事故,车辆受损,行车记录仪受损,所以没有监控录像。”
“而我手里有两个照片,谢思雨的车发生事故之后,车辆的照片如下。”
“另一张照片是老人和朱桂珍说谢思雨撞了他们之后拍的,也是这辆奔驰c,这辆奔驰c还是和之前的照片一摸一样,外观没有任何变化。”
“而这是谢思雨当天下午在长风街上开车的车速,可以看到,谢思雨开车的车速一直保持在20-30k/h左右,全程匀速,最后也是缓慢停车,不存在急刹车。”
“长风街上这段路正好没有红绿灯,没有斑马线,谢思雨开车想同时撞到张国斌和朱桂珍两个人的概率是很低的,除非张国斌和朱桂珍两个人是认识的,并且在一起走路,才有可能被同时撞到。”
顾晨接着说道:“而张国斌的身体情况已经调查过了,张国斌小腿骨折,身上多处伤口,而朱桂珍身上没有看到任何伤口,如果是以相同的车速同时撞到了张国斌和朱桂珍两个人,不可能张国斌骨折,朱桂珍完全没有任何伤口。”
“当然也有可能有人说,老人的身体更加脆弱一些。”
“朱桂珍,我问你,你既然是当事人,那谢思雨开车撞人的时候,撞到了你们什么部位?从车辆的哪个地方撞到你们的?”
朱桂珍眼神躲闪,说道:“我怎么还记得那么清楚?你们撞了人就得负责!我只记得谢思雨开车开的很快,把我们两个人都撞飞了!只是我皮糙肉厚没受伤而已!”
顾晨则是开口道:“以谢思雨开车的速度来看,当时的车速不存在急刹车,所以谢思雨的车不可能把张国斌和朱桂珍撞飞出去,两个人如果被撞,因为没有急刹车,车辆是缓慢停车的,所以张国斌和朱桂珍会被同时卷到车底。”
“第一、谢思雨不可能看到人在脸上还不减速,减速必然是急刹车,根据车辆的行驶轨迹看,谢思雨没有急刹车,所以根本不存在谢思雨撞人的情况,谢思雨没有撞到过人。”
“第二、就算撞了人,因为没有急刹车,以20-30k/h的速度,车辆不可能把张国斌和朱桂珍撞飞出去,如果撞飞出去,朱桂珍不可能完全不受伤,而且张国斌和朱桂珍被车撞的那一瞬间,身体被撞击的部位也必然会受伤,所以可以推论得出谢思雨没有开车撞人。”
“第三、如果是把两个人卷到车底,并且张国斌还骨折了,那谢思雨第一时间打120,110,张国斌必然还在车底下,而事发当时张国斌在车辆很远的位置,身上有多处伤口,伤口都不是因为车辆撞击导致的伤口,更不是车辆碾压导致的伤口,凭借谢思雨一个人,也不可能把张国斌抱在距离车辆很远的地方。”
“第四、如果谢思雨真的开车撞人,根本不可能一个人被撞骨折,另一个人无事发生。”
“第五、张国斌,朱桂珍,两个人拿不出来任何谢思雨撞人的证据,只会在口头上一直重复是谢思雨在撞人。”
“综上所述,我方当事人谢思雨没有撞人。”
顾晨说话的逻辑清晰,过程也非常合理。
因为这个案子没有视频证据,只能通过各种分析来得出当时的结论。
一个正常的司机,如果在快要撞到人的时候必然会急刹车。
可谢思雨从头到尾都没有急刹的动作,说明她压根没有撞人!
而且谢思雨开车的技术也还行,更不存在把油门当刹车的情况下发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