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幕式的演唱一结束,接下来的事情其实就跟明昭无关了。</p>
刚一回到休息室,兰登抬起手凑了上来:“你刚才的现场真棒!比彩排好太多了!”</p>
明昭只好顺势和他击了个掌。</p>
“别总是板着张脸,我下周有个演唱会,要不要来当特邀嘉宾?就唱那首arry you,”兰登边说边比划:“出场费可以商量,到时候”</p>
他说着说着,眉飞色舞的脸突然一变,拍了拍明昭的肩膀:“先走了,下次见。”</p>
他前后的巨大转变让明昭纳闷。</p>
转身一看,兰登像是躲避瘟疫一样,绕着站在门口的一个男人八百米远的距离,低着头快步离开休息室。</p>
那个男人,很眼熟,也很陌生。</p>
在超忆症的帮助下,明昭快速回的想起男人的相关信息——</p>
约翰·史密斯,环球唱片经纪人。</p>
282天前,在巴黎ritz酒店有过一面之缘。</p>
“看你的眼神,应该是还记得我?”史密斯笑着走进休息室:“年轻就是好,记忆不错。”</p>
“你们认识?”</p>
“谁?”史密斯愣了一下,很快又调整过来,看了眼已经无人的休息室,漫不经心地说道:“他以前是我的艺人,一个烂赌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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