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来人,夜天就不那么紧张了。
此人脚步异常沉重,原来一长一短,一条裸露出来的腿粗壮有力,另一条短了许多,萎缩了不少。
男子年纪看着不大,一只手里握着破布包裹的武器,看样子是一把短刀,身上背着一个包袱,头发努力归拢到一处,还是有一些不死心的张狂。
男子眉毛很粗,嘴唇很厚,大鼻头,见到夜天先是一惊,良久之后才赞叹道,“世上竟然有如此英俊侠气之人,我今天算是遇见了。越国野人,张长春,算是半个武林中人,未请教。”
夜天见他行事磊落,面容洒脱,于是起身抱拳,“云游闲人一个,程大海,也是半个江湖人”。
张长春听见一喜,“这位好汉,莫不是与我一样,去那升仙台碰碰运气”?
夜天有些好奇道,“升仙大会?没听说过,我是听闻这里有两个山神,去神眷峰瞻仰瞻仰”。
张长春舔了舔舌头,“好汉,赏我一口酒,容我慢慢给你说”。
夜天笑了一下,“荒山野岭的,喝一个陌生人的酒,不怕”?
张长春嘿嘿一笑,“我看人不会错,如果真的错了,那也是我的眼珠子不行”。
夜天好酒,就喜欢酒友,直接把酒壶掷在男子面前,男子也不忌讳,先闻了一下,这才一口入喉,慢慢品味之后,再一大口畅快痛饮。
酒壶不大,男子一下子就喝了三分之一,看着夜天就有些尴尬,“好汉,好酒,容我再喝一口,我这段时间手头有些紧,这酒馋了好久”。
夜天叼着烟杆,无所谓地说道,“小事情,这瓶酒是你的了,吃不吃肉”?
张长春眼睛放亮,“生来就喜欢吃肉”。
夜天请他席地而坐,“酒慢慢喝,肉还差点意思,等我刷一些酱汁,抽烟不”?
张长春嘴巴咧开老大,“好汉子,这口是我的心头好”,说着摸出一个短杆铜头的烟枪。
夜天摸出自己的烟丝丢给他,他美滋滋地闻着味道,“黄金叶,你舍得花钱啊”。
夜天一边刷着酱料一边翻着猪肉,“以前也舍不得,现在看开了,要不然等着等着就遗憾了”。
张长春撅着屁股点燃烟草,美美地吸了一口烟,满意地点头不止,“你说得对,都对,就是没钱难倒英雄汉”。
夜天不经意地说道,“看你的身手应该也不差,不会连赏金任务都做不了吧”。
张长春点点头,“实不相瞒,确实是当时搜刮钱财买了一件护身的好宝贝,这才穷得抠裆”。
夜天恍然大悟,“人在江湖,是要先护住自己才对”。
“我这般辛苦,是为了升仙大会”。见夜天被吸引住了,张长春忍不住又喝了一小口酒,继续说道,
“升仙大会,是我们这些野修的称呼。野修,你懂不懂,没有山门的修士,都是些一知半解的半吊子修士,就会在门外敲门,走的全是旁门左道,被山上人看不起,被山下人当做神仙”。
停顿了片刻,见夜天还算镇静,就看到他又默默掏出一壶酒,张长春感觉自己好像有点傻,有乾坤手法的人,肯定也是同道中人。
夜天咧嘴一笑,“不巧,我也是一个野修,才学会凝气”。
张长春举起酒壶,“好家伙,我们真是同道中人,干一口”。
二人一口酒入腹,再看对方就近了三分关系,张长春不再掩饰,
“升仙大会,是灵宝轩开启的一次选才大会,灵宝轩知道不”?
见夜天摇头,他继续说道,“灵宝轩可了不得,是真正的神仙山门,听说山上的神仙能够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法宝祭起就能千里取人首级,里面的老神仙据说已经千年的高寿,这才叫底蕴,仙山。灵宝轩可怜我们这些野修,每过十年,就会在神眷峰上,开启一次升仙大会,挑选有资质的野修,纳入门下,成为真正的修道士”。
夜天疑问丛生,“这修道不应该是宗门从小选取和培养吗,这半路找的野修,也能被看中?”
张长春点点头,“这就是我们的机缘和福气了,灵宝轩与其他宗门不同,在好多仙家的渡口和街边,都有对外的商铺,总会找一些机灵又通世故的野修充当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