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最后这个问题还是如了刘明强的愿了,虽然在这个问题上面两个阵营的人吵个不停,大有点剑拔弩张的味道了。但是说到底还是还是刘明强这边的人数占了优势。</p>
王卫国等人的主张是改组,出卖一部分的股权变成公私合营的模式,但是主导模式还是公有制。也就是说经营者依旧还是那些厂长书记之类的人。刘明强等人是坚决不同意,开玩笑,这么弄有什么作用?第一,依旧是换汤不换药,起的作用只不过是给常理融了一点资罢了,原来是什么样子以后还会是什么样子。</p>
第二,刘明强主导的修路的钱不就没着落了,刘明强岂会同意?所以刘明强这边的一伙人是极力反对,刘明强要求的是公有制退出管理者的舞台,只给自己留一点股权变成幕后的股东,具体的经营政府不能插手。</p>
但是这显然也损害了王卫国等人的根本利益了,双方在这个问题上一直扯皮不清,本来就是,这个问题本来就不好商量,更不好有个定论出来。这不是一个是与否的问题。</p>
最后刘明强一拍桌子,他终于开口说道:“那就直接把这两个厂卖掉。”。刘明强也是没有办法了,第一,他急切的需要钱来修路。现在摊子都架好了,要是没有钱这问题可就大了。</p>
第二,纺织厂和冶金厂已经从内部腐烂了,要想让这两个厂起死回生除非破而后立了。第三,这个问题也必须要有个定论,刘明强个人也认为变卖是最好的方式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