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秋从来没有见过辣条这样子的食物。 近距离一看,这明显的就是一种豆制品,也许因为油炸的关系,所以已经膨化了。 但是因为加了红色的辣椒油,所以看着整体是通红的,苏建秋只是看了一眼就能联想到那种麻麻辣辣的味道。 卖相倒是不错,只是 他并不是很能吃辣,相反还有一点怕辣。 吉米仔已经抢先拿过一块送到了嘴里。 “嗯,很好吃,味道不错,很开胃。” “阿秋,你也试试。” 吉米仔直接拿起一块递到了苏建秋的手里。 这下他不想试都不行了。 苏建秋先是放到鼻子上闻了闻。 很香,这是一种浓浓的香料味,他似乎在某次吃重庆火锅时候闻到过这种味道。 但那次吃重庆火锅他可不好受,回去之后皮燕子整整痛了两天。 不过吉米仔就在看着,苏建秋也只能将这块辣条送进嘴里。 结果还真的没有他想的那么辣,反而进嘴非常的香,有一股咸香麻辣的味道,加上牙齿咬下之后,从辣条中渗出的红油,油性的物质也保护了苏建秋的味觉,让他并没有感觉到太辣。 “香,好吃。” 苏建秋的评价很简短,并不像后世那些自媒体美食家一样,一个食物能夸上个百字。 但是港岛文化中吃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文化,港岛人对于味觉的追求其实同粤省人几乎一样。 他们追求食材的本味,也就是一个鲜字,并不喜欢太重油重盐的东西,辣条这种东西能博得苏建秋的好评,已经可以说算是相当成功的了。 当然这也得益于龙昆保在研究配方的过程中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不错吧,再来试试这两个,这个细细一条一条的叫做霸王丝,另外那个看着像榨菜一样的叫做魔芋爽。” 吉米仔又指了指旁边两个碟子装的辣条。 看着苏建秋好像对这名字有点奇怪,吉米仔又解释了一句。 “这都是林先生定好的名字。” 既然都是林墨指定好的名字,那定然龙昆保也是按照林墨脑海中构想的味道去进行的复刻。 这味道就和林墨前世吃的辣条相差无几。霸王丝并没有那么重的辣椒油,吃起来就跟油炸小零食差不多,而这个魔芋爽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真的很爽口。 “大师不愧是大师,味道是真不错。” 苏建秋这样三种辣条都吃完,不忍赞叹一句。 “你来说说最喜欢哪一个?” “那当然是这个魔芋爽,吃着爽口甚至比起榨菜感觉还要更开胃一些,这东西难道要拿来送白粥?” “都是当成零食来卖,至于他们要怎么吃,那就是他们的事情。” “这款零食主攻的是小学生,所以说不管怎么做,将来都会推出小包装的,这样比较方便他们用零钱去购买。” “同时到时候林先生会申请专利,虽然说市场上肯定还会有模仿者,但至少法理上我们是优先的。” 听了吉米仔的解释,苏建秋微微有些诧异。 这年头做食品的都要去申请专利了? 而且,吉米仔的话也让他在意。 “主攻小学生,那不是要卖的很便宜?” “像刚才你吃的亲嘴烧,一块单独包装5毛钱。” “这么少,那我们怎么赚钱?” 苏建秋对于成本这种东西并没有一个太大的了解,只觉得卖的还是太便宜了点。 要知道这么大一块巧克力,单独包装的,卖1块钱也是正常的,有的甚至要好几块。 “养成习惯嘛,毕竟是一种新的零食,想要在市场上火起来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做到的,从孩子开始让他们习惯这种味道,等这批孩子长大了以后的市场就会越来越大。” “这些都是林先生说的,不是我说的。” 听着吉米仔的解释,苏建秋只觉得林墨想的也太长远了。 这难道就是他能成为一个成功商人的原因? 苏建秋不解,他只知道他这次的任务又落空了,又只能回到工厂继续他的牛马生活。 另一边。 小马哥今天也完成了体检。 他的体检自然是合格的,甚至如果不是他刻意伪装,他的腿都可以正常的行走。 拿着检查结果去工厂人事部办理了一些手续之后小马哥便顺利的进入了工厂的员工宿舍。 在这里小马哥见到了好几个他的舍友。 这些人里面有瞎子,有聋子,还有因为上一家工厂机械故障导致没了手指的人。 他越看就越觉得不对。 这种人进工厂怎么干活? 连这种人都招,他就更觉得这个林墨是真的有问题了。 不过他对于揭发林墨的事情并没有兴趣,他只是想要看一看这个林墨到底是什么人,能有这么大的能耐罢了。 也正是小马哥进入工厂的这一天,工厂新流水线的工人算是全部招聘齐全了。 苏建秋将每个人身体残疾情况都记录在案,并且都有对应的岗位可以让他们去做。 不过,人手招聘齐全,这才是他们的第一步,后面才到真正要忙的时候。 林墨这么做当然不是纯纯的出于善行,他想要洗白,那自然也要获得大家的认可,这件事怎么不也得好好宣传宣传? 至少请记者是一定要的,除了请来老周电视台的乐慧贞,还有一个tvi电视台的新人记者也要过来采访。 说是叫什么罗祖儿的,而且对方指明想要林墨来采访一下,苏建秋不仅要接待,还得要帮着去联系林墨。「图」 (《咖喱辣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