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婉做为一个平时非常注意形象的人,现在顶着一脸修容粉,非常地生无可恋,“现在我充分地理解了什么叫生活所迫了。”</p>
走在最前面的黄依依傻笑了两声,“珍惜现在的时光吧,现在可以随便地发疯,都没有人管你,这要放到以前,你敢这样出门吗?”</p>
程栀摇摇头并不赞同这句话,“你想发疯,谁会管你?没有人会管你啊?”</p>
“确实没有人会管我,但是我会社死啊!”</p>
这话确实说得挺有道理的,以前她们是大学生,有包袱,现在她们是流浪汉,随便怎么样都行。果然还是做流浪汉比较爽。</p>
越往里走人越多,即使她们脸上画这么丑陋的妆,还是会有人伸出双手,试图从她们的身上要到吃的东西。</p>
甚至还有人要不到吃的就恼羞成怒,想打她们,当然都被她们随身携带的防狼电棍给电晕过去了。</p>
终于她们走累了,随便找了个无人的墙角蹲了下来原地休息。</p>
空间里拿出温热的水,喝了一口,这才觉得自己的脸上有了温度。程栀看了一眼这满是垃圾的街道,“濂城的治安是真差啊,明目张胆地抢,我也是长见识。”</p>
鹏城和霞山至少都是趁着月黑风高才动手,结果到了濂城这里,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冲上来扑倒你抢东西。</p>
一提到这,肖斐然就是满脸嫌弃,毕竟刚刚连续两次,她都会被人扑倒。第一个人还能挣脱,第二个人好像发狠了要弄死肖斐然一样,肖斐然也毫不客气,直接给他来了一刀。</p>
对于伤人这种事情,濂城的居民也好像司空见惯了,看到男人倒地不起,他们也并没有上前帮忙,或者是谴责肖斐然。</p>
这样也挺好,省去了她们给自己辩白。</p>
在这么低温的环境里,走了这么久,她们也是很累的。想想虽然濂城的刁民很多,但是杀伤力并不是很大,他们甚至连刀都不拿一把。</p>
原本提议徒步的肖斐然扛不住,喝完手上那杯水,说道,“管他招不招摇呢?咱们开车吧!”</p>
对此程栀并没有什么异议,她甚至觉得或许开车还会更方便一点,总不见得她们开了车,那些刁民还往她们身上扑吧,除非他们是真的很想死。</p>
左看右看四下无人,她们五个人就闪身进了空间,把这身脏衣服换掉,好好洗个热水澡,再回到车上,否则车都不想要了。</p>
用卸妆油把脸上的这些化妆品揉开,每个人的脸都是黑红黑红的,像极了关公。</p>
其中,最红的就要数陈思羽,毕竟她下手最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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