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子为报灭门之仇,苦练十几年后,徘徊在凶手常去的街口十几天,终于趁着有一天凶手喝多了无力反抗,将其杀害。</p>
那女子后来到县衙自首,长官大赞,不肯按律治罪,反而给女子嘉奖,随后挂印辞官而去。</p>
“这故事合理吗?是不是乍一听挺大快人心的?”</p>
甘宁的一众兄弟们和黄家的部曲们一起点头。</p>
真绝了,一个杀了别人一家,只漏下了个不在意的小女子的凶手,可以大摇大摆地生活十几年,只等女子自己长大了,强大了,亲自上门报仇,才得到惩罚。</p>
长官真是感叹此女子孝心吗?那大汉律法算什么呢?</p>
他倘若真判了那女子的罪,那以后血海深仇怎么办呢?</p>
官府彼时如此没有作为,此时倒是出来主持正义了。</p>
“他挂印离去,仿佛丢了官职,却收获了无数赞誉。而他这名声一传出,再次征召他入朝为官的画面仿佛就在眼前,说不定还要再升一个台阶……”</p>
国家的律法和道德怎么会崩坏又自相矛盾到这种地步。</p>
司法裁决和执行,都被读书人当做了宣扬自己的工具,一个真正懂治国,懂法律,懂民生的人,怎么能这么处理这个问题呢?</p>
“你们虽身强体壮但不能恃强凌弱,而所谓恃强凌弱……这个度在哪里,我说不好……你们熟读这些东西,也要自己思考,或许自己看看律法呢?以后在外面行走,即便锄强扶弱也不要意气用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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