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时代的意呆利之王大家是知道的,而同一时代的魔物王不是他的对手,大家也是知道的。军力对比上意呆利之王只有智力比魔物之王强,虽然魔物之王武力强大。最终还是被意呆利之王逼的在莱茵河畔自杀身亡。现在,北方叛军有总共十大败笔,而我军则是有十种胜利之法他十分的想要写“丛林遇美”、“初到异界”或者“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什么的。不过估计这样写不,想一想都会有生命危险!迪妮莎可是懂得通用语的,她不懂还有另外两个呢!
歪歪扭扭的在书上写了: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漠然忍受命运暴虐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之苦难?这两种抉择,究竟哪一个更为高贵?
然后从他的童年开始写,刨去他妈揍他的那一段基本也就够写个三十万字,开个头。好歹也是做老师的,他描述出了一副真实的丛林部落生活画面。但是野蛮气息被描述成了豪爽与质朴,这让日后绝大多数人认识了一个不一样的阿布索留特族群。
通篇他加入了太多的议论,他就好像一个学者一样。描述了他第一次见到熊人族时他所说的,他所做的。然后加上了自己的评注,确切的来讲是对于魔物的评注。
顺道给自己戴上一顶光环,确切的来说是讨好自己魔物老婆。
“我从小生长在贫困的环境中,家里所有的财产便是荣耀、力量、武器与战斗!——还有少量的酒、蜂蜜、盐和肉——因此不是维持生活:我决心在这时候起自食其力,便搭了自己的武器(他没说自己黑装备的事儿),一个人跑到了卡那封。我希望艰苦地和自己命运搏斗一场,战胜之后就能成为一个世界杰出人物;但我不将做官当做人生的最高目标,我要成为一个英雄:解放魔物、人类,让世界步入正轨的英雄。正如我妻子所说:既然没有人做,那么总要有人做。”
赛博坦写完就扔到一边了,他没放在心上。
但一旁的巴尔坦人却放在了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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