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你……你做什么……”我挣脱开来。 老头儿微微一笑:“孩子,这首词,是老头子专门唱给你听的。” “您……你是什么意思。”我一头雾水。 老乞丐缓缓说道:“老朽守护大魏几十年,天下的事,老朽管不着,但是大魏的事,老朽非管不可。” “您……您是什么人……” “我是谁并不重要,但老朽希望姑娘好好听听老朽的词。”老乞丐道:“从今以后,不要踏上大魏的国土。” 我一来魏国,就被一个乞丐警告了,面子上难免会挂不住,但他这样说,能准确地找到我,如果不是疯子,那么就是一个高人。 我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道:“老人家,我不明白您的意思,还望您给个明示。” 老乞丐在我的手心里放了一锭银子,道:“姑娘,你先拿这钱去看看病,过些日子,老朽会来找你的。在此之前,就呆在这凌华城吧。” 我看着这锭银子,更坚定了眼前的老乞丐不是一般人。我再抬头想问点什么,老乞丐已经走远了。 我拿着银子先去找了个郎中看了看,郎中说我的外伤敷药就可以,只不过拖的久了,会落下病根。 落下就落下吧,我这一身的病根,还嫌不够多吗。 抓了药以后,我来到一家饭馆吃饭,随便点了几个小菜,吃了几口,味道是真不错。我想了想,我当年在盐都的时候,可是把刘府的生意搞得红红火火的。我一度觉得我自己有丰富的经商头脑。 我打听下来,这家饭店名叫来客饭店,但生意不太好,只是因为它旁边开了一家名叫大悦的饭店。 这个饭店相当于是全国连锁店,名气大,装修牌面大,价格也贵。 但我去点过几个小菜吃,不得不说他的味道做的没有来客饭店好,但为什么明明口味更好,生意却越来越差。 不就是因为“名牌”效应吗。 我沉思。 于是我找到了来客饭店的老板,向他表达了我能让来客饭店起死回生的能力。老板似信非信,但来客饭店已经临近倒闭的边缘,就算不信,也只能姑且相信我了。 我先是教老板和老板的大厨做了几道点心,这几道点心,我敢保证在这个世界里是没有人吃过的。 其次,我让他们推出个性化定制,这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都十分的吃香。只要你在定制单上填上你的偏好,我们就可以根据你的偏好来加减菜品的味道,这会让每个人都会有独一无二的感觉。 然后我让他们推出菜单,将菜品一一列在菜单上,每一个客户进来的时候都可以看到我们的菜品。我会把头等菜品都列在最前面,争取每一个顾客都能吃到我们的特别菜。 最后我还有准备了评价单,吃到菜品的顾客可以给我们的每一个菜品打分,一来是可以提高菜品的质量,二来是让顾客们有参与感。 果然在这一系列操作以后,来客的生意蒸蒸日上,老板也把我升成了掌柜。 但最重要的一点还是需要宣传,我让老板买了一大把纸,我自己拿起毛笔写写画画,不说我这一手好字的是真的引人注目,就算是我写的宣传语也是朗朗上口,我的画画内容更是赏心悦目。 要不得怎么说,我是一个做生意的好料子呢。 来客的生意蒸蒸日上,而大悦饭店的生意却一落千丈,期间还来找了好几次麻烦,每次都被我巧妙地化解了过去。 经过这几次事件之后,老板更是把我当做他的救命恩人。 我笑着说没有的事,只是嘴皮子好使了一点。 好在是总算在凌华城安定下来了。 老板是个好人,赚了钱以后,当初说好的分成也一五一十的给了我。我拿这些钱买了药,身上的伤也好很多了。 虽然还是会时不时的牵挂起那个在小屋子里的男人。但我想现在没有我,他应该过得更好吧。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来客饭店居然会迎来一位我意料不到的客人。 我在来客饭店这里,一住就是两个月。 来客饭店的名气越来越大,来的客人也越来越多,老板还扩建装修了不少,当然也是根据我的建议来的。 “林姑娘,刚才来的那个客人,说是要把我们这里的菜品都点一遍呢。”小厮慌张地跑进来:“还有林姑娘新研制的那些菜品,有些菜品伙计们还没有学会,只有姑娘会做,所以我就来叫姑娘了。” 看来是个大手笔的客人啊,来客饭店的菜品本就比较多,再加上我研制的,好说好歹也有几百道了。我道:“我去看看。” 走出后厨,我见到几个护卫围着的黄裙少女,走的近了,觉得很是眼熟,再走近了点,愣了愣,这这不是魏莫笙的未婚妻陈茵暖吗?她怎么会在这里。 “陈小姐你好。”老板笑盈盈地介绍道:“这就是我们的大厨,也是我们来客饭店的掌柜,林姑娘。” 陈茵暖扭头看我,少女一身黄裙,披着一件粉色轻纱,肤白貌美,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就像月牙儿。她见了我很是兴奋:“我没想到能做出这么好吃的点心的大厨竟然是女孩,还是个这么年轻的姑娘。” 她说话的声音柔柔弱弱的,就像我第一次在万朝大会上看到她的时候一样,那时候她跟在魏莫笙的屁股后面,落落大方,一看就是大家闺秀,名门出来从小受尽宠爱的女孩子。 “姑娘为何戴着面具啊?”陈茵暖问。 我戴了面具,她认不出我来,就算我摘了面具,她也不可能认得出我,我们只有一面之缘,且之前在万朝会上时,我也是戴着面具的。我笑着解释道:“陈小姐,我其貌不扬,就不想吓着客人了。” “啊,原来是这样,不好意思,我不知道”陈茵暖抱歉地说道。 我摇摇头:“没关系,皮囊是父母给的,无伤大雅。” 陈茵暖笑了笑:“我这次来凌华城替父亲采办一点货物,听说来客饭店的味道很好,这才前来试一试,若是有好的,就给阿笙哥哥带回去,他最喜欢吃好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