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言一直跟着这个孩子,自从她从刘府中出来以后。 他隐藏的很好,其实只要他不愿意让别人发现的,不仅小星星一个人无法发现,就是在大街上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注意到。 他从不是外表这般弱不禁风的模样,但他永远不会让她知道另一般模样。 他看着她一个人失魂落魄地走,看着她对着人群无奈地傻笑,看着她大脑空空地走到河边。 当时他差一点就冲出来,阻止她继续前行,生怕掉进湖泊。 他看着她就这么傻乎乎地站在芦苇荡中,芦苇高高的把这个矮矮的孩子隐藏很好,他几乎在白色中寻不得。 然而,风吹芦苇低现立于湖畔的美人。在被风吹起的芦苇上的白雪中,那小小的身影被夕阳拉得很长,戴着白色狐裘的帽子,宽大的狐裘将她娇小的身体整个裹了进去。刘言知道这孩子的相貌一直不错,上次见她惊艳还是在她的生辰宴会上,不过当时的诸多装饰物反倒显得累赘。今日与景相称,朴素淡雅 竟美得不像话,看到这一幕,刘言心中一震。 或许是自己看得太痴,思绪飘远了,连她什么时候发现他,走到他面前请好,他都记不得。 我站在芦苇荡中思考许久后,猛然想通了许多。就如我三年前那场冤案中,山有四名大叔他们是被冤枉的,值得可怜。但同时不念恩情,不惜伤害他人来保全自己的性命。又值得可恨,公子只不过做得狠一些,斩草除根罢了。 我想起一个例子。就是一男一女两个特别好的朋友,但是这个男孩喜欢这个女孩,俩人却还一直以男女闺蜜相称。 女孩不明白男孩的心意。男孩却对女孩一日不见,思之如狂。终于有一天,男孩忍受不了煎熬,终于鼓起勇气表白。但其实那女孩子真的把他当朋友,换来的结果却是两人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真是一个很老练,道理大家都明白的一个道理。换而言之,在我和公子身上也十分受用。有些东西说了不好,不如不说,这就得考定力了,我一向定力都很好。 想开后,自然愉悦许多。就觉得还是很有必要去戏台前挤一挤,毕竟是自己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日夜写出来的剧本,更何况还有张恒之的精彩演出。于是我转头,便看见了同我一样立于芦苇荡中的一袂青衣。再细看是柔柔眉间如春风,幽幽目光似残霞。 哦,是公子。 于我的印象中,公子极少出刘府。除第一次大病前出去会什么友人,几乎比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深闺少女还要与世隔绝。 “公子安好。” 公子走神走得很严重,我走到他身前,行了礼他也没什么反应。我又微微半蹲身子,头更低:“公子安好。” “啊!啊……安好。” 反射弧有点长的公子终于发现了我。 我礼貌地关心似的问道:“公子怎一人独自在这荒岭?伤势可还好?难道是背着余伯他们出门?公子可还有事吩咐小星星?若无事,小星星还有事,先行一步。公子既许了我一天闲暇,相信也不会计较小星星失礼。” 我这话说的很有分寸。毕竟教我读书认字两月,这点东西都没学到,那真是枉费公子一番苦心。这话既把身为一个婢子该关心的关心到了,又把自己不能奉陪的理由说得有理有据,还没给公子留后路,自问自答,连结局都想好。 “我跟着你来的。”公子的第一个回答。让我微笑的表情凝固在脸上。 “伤势没好,但可以下地走动。我记得我可以下床的第一日去看过你,你应该知道。”我收回微笑,仰着小脸看着淡淡说话的公子。 “的确是背着余伯偷跑出来的。”公子承认的这么无遮无掩,我一时间竟无话可以反驳。 “没事吩咐你。我自许诺你闲暇,不会反悔。” 听着公子这话,我吁了口气,恭敬回道:“告辞。” 转身已经走出两步,一只温柔的大手突然握住我的小手,我傻在半途。公子快步走上前,拉住我。 我僵硬地转头。公子背对着夕阳,残卷霞光落满公子的肩膀,赤光勾勒出公子的身廓。芦苇上的薄雪也映衬得红火红火,半日在山间缓缓下垂,正好停在公子身后,恍若不染尘世天上人。墨发轻扬,呼吸仿佛在这一刻停滞。 我从没有过这样的心慌意乱,一颗心狂跳不止,想按都按不住。 “许久未见,有些想念。” 我听见他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