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共赴国难(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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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平安的诏书经由常胜转达到兵法院。
他给了“兵法院”的弟子,两日的时间做准备。
如果家在金陵的,可以回去告别一趟。
如果不在金陵,可以留下家书,会有专人送回去。
从头到尾,他们没给兵法院弟子拒绝的权利。
因为这就是军令。
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倘若是孬种,也没资格进兵法院。
李墩墩和周启鸣同时得到消息,立刻开始收拾行装。
正好在书院旁听的李挽,得到消息之后,立刻过来给这位师弟送别。
李挽和李墩墩算是同辈人,他们的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师兄弟,但是二人之间差了快有十岁。
李挽这些日子正好在旁听“器道院”,学习如何打造尖锐的兵器。
他手里刚有两把淬火过的匕首,留给李墩墩防身。
至于另外一把,则是送给了周启鸣。
这是他师弟的生死好友,也希望看在这赠送匕首的份上,到时能帮着照顾着一点。
周启鸣很上道,主动开口:“请李师兄放心,有我罩着墩墩,不会让他出事的。”
“你少来,到时候成了我照顾你呢。”
李墩墩一脸嫌弃的看向周启鸣。
二人年纪相仿,而且平日的吃用条件一样。
但是他膀大腰圆的,看上去与两个周启鸣捆起来一般宽,俨然一副天生神力的模样。
事实也的确如此。
李墩墩的身体素质,就连兵法院的几位老将都赞不绝口。
上一次像他这样天生神力的。
还是坐镇西域,前不久因功受封“烽火侯”的蓝冉。
蓝冉因为大破大食的威名,他的名头在西方世界甚至比“大明”二字还要杀伤力。
这些时日,因为大食的动作有所减少。
朝廷有意让蓝冉协助燕王守住漠北的防线。
到了这个份上,变相是承认了他已经如同定国公“李从彧”一样,有了独当一面的本事。
反观蓝冉今年还不到三十岁。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大明军方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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