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就这么巧?
朱高煦脸上露出狂喜笑容,真是瞌睡了就来枕头,居然把这位爷给抽出来了。
这下子,草原蛮子可有的玩了。
谁人不知,冠军侯专治草原蛮夷!
“快,召唤冠军侯!”
依旧是刺眼金光闪现。
一道身影出现于金光之中。
“尔乃何人?”
一道年轻却又十分大气的声音传入耳中。
朱高煦抬眼望向霍去病,只见其身材高挑,相貌堂堂,浑身气势凌厉,英气逼人。
就这一眼,让他脑海之中出现一句话。
自古英雄多少年!
如果说白起是一把将锋芒藏于鞘中的利刃,那霍去病就是一把闪着寒光随时准备舞动的大刀。
年少轻狂,盛气凌人!
不过。
冠军侯,自然有狂的资格与底气。
古往今来,除他之外,谁能配上此等称呼?
朱高煦嘴角扯起一抹笑意,解释道:“这是大明,距离你所处时代已过千余年”
“”
如同当初对待白起一般,朱高煦事无巨细的给霍去病讲了起来。
经过几个时辰的讲解,霍去病总算明了。
“既来之则安之”
“无论在哪个时代我亦可荡平匈奴”
这话一出,朱高煦喜上眉梢,立刻道:“冠军侯,眼下确实有个机会!”
“噢?”
霍去病神色一震,立马来了兴趣。
“今天边疆来报,草原蛮子举兵南下,侵我边境”
啪!
霍去病一掌将身旁的小桌拍碎,咬牙切齿道:“即使千余年已过,该死的蛮夷依旧不忘欺我汉家!”
“当真该死!”
他的反应完全被朱高煦看在眼里,机会来了!
“冠军侯,明日我会举荐你入朝为官,且让你率兵出征,你可愿意?!”
霍去病挺直身躯,大笑道:“既来之,那便让他们瞧瞧我冠军侯的厉害!”
“千年前未了之心愿,今朝必定了却!”
朱高煦眼中异彩连连,他都跟着热血沸腾了起来。
这些迷人的老祖宗,就是充满了浓重的个人色彩。
有霍去病在,草原蛮子可真是倒大霉了。
这位爷可真不是一般人,甚至比起刘秀差不了多少,妥妥的命运之子模板。
其自幼喜欢骑马射箭、耍刀弄枪练就一身武艺,十几岁率八百骑兵孤军深入,纵横大漠,突击匈奴军营并取其头领首级。
而且,他更是被后世之人称为‘闪电战鼻祖’,带着少量骑兵游荡于草原之上,且每每总能精准找到匈奴部落。
说实在话,朱高煦要不是仗着系统提供的地图,根本就不敢在草原里乱逛。
反观这位爷,直接在草原做起了街溜子。
其中的难度若是放到现代,就好比一支军队于‘朝鲜战场’突然失联。
当一个月后他们再度出现时,居然是在白房子的总统办公室里,并且脚边还跪着杜鲁门一样匪夷所思。
这就是冠军侯的恐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