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城主考虑再三,若引盗匪入城,结果无非三种。 一是盗匪杀了叶丰。 如此,待盗匪撤退后,他便可以利用这次机会,向民间和富人征收剿匪的钱,再把引盗匪入城的药商抄家灭族,自可大赚一笔。 二是叶丰杀光了盗匪。 如此清水城就可以抢回山上的水源,这自然会影响卖水的生意,但因为没有水,清水城人口流失,百姓越来越穷,即使独占水源,还能赚多久? 若百姓都跑了、死了,谁还来买他的水? 是时候让百姓休养生息一段时间了。 可不能学那些蠢笨的奸商。 吃韭菜不能连根拔,这个道理那些奸商永远都不懂,或者说他们懂,但他们实在拒绝不了“韭菜”的诱惑。 奸商可以为了赚钱不管不顾,当官却不能不管不顾,不然的话,他这个城主也就当到头了,此番若能借叶丰之手斩灭盗匪,也是一件好事。 三是叶丰没能杀掉盗匪,盗匪也没能杀掉叶丰。 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还是蛮高的,毕竟盗匪里也有不错的武者。 不过这种情况出现更好,城主可以出面,一方面征收剿匪的钱,另一方面请叶丰出手帮忙剿匪,两不耽误。 不管怎么算城主府都不亏,不管是哪个结果,城主府都有得赚。 是个好办法! 于是城主明面上不管那些药商,暗地里则派人打入他们内部,刻意引导他们考虑城外的盗匪。 那些赚钱不要命的奸商果然上当,他们备上丰厚的礼品,派人前往了盗匪的营寨…… 盗匪得了消息也十分兴奋,他们早想去清水城抢掠一番,只是清水城这么多年没有征剿他们,他们也不好去城内劫掠,这已然成为双方的默契。 今番城内竟有人请他们进城,不仅帮他们买通了城门守卫,还告诉他们说除了官府、富户随便他们抢,要求则只是杀掉一个赤脚医生,如果能顺利杀掉赤脚医生,他们还能额外得到一笔丰厚的赏金。 这么好的事儿,哪找去? 于是盗匪头目立刻召集他的所有弟兄,大约三百多人,准备出发。 头目特意叮嘱手下不要招惹官府和富户,这让手下小喽啰很不理解。 “老大,官府不能抢就算了,富户为什么也不能抢?那些苦哈哈的日子都过不下去了,抢他们有什么用?能抢到啥?” 很多喽啰附和着,头目则踢了喊的最响的喽啰一脚,让他们安静下来。 “你们懂个屁!富人有啥?有钱,对,有钱。我们能抢完吗?那些富人的钱可都不是放在一个地方的,我们抢不完,然后呢?然后富人觉得我们是威胁了,就会花钱请高手,组织人马,上山来围剿我们。苦哈哈的是没有多少钱,不过总能挤出一点,而且他们家里可没有那么多藏钱的地方。干咱们这行最重要是什么:动作要快。你跑到富人家,可能你还没找到人家钱放哪儿就被堵上了,那还玩个屁啊!” 头目自然不会告诉喽啰他们去城里抢劫,本就是富人授意的,若是得罪了那些富人,以后这样的好事可就轮不到他们了。 不过以喽啰那有限的智力,忽悠他们,头目的这番话也够用了。 饶是如此,他还是不放心,又特别安排了几个小头目,专门用来控制那些小喽啰,免得他们真得罪了富人。 就这样,三百多盗匪下山,直奔清水城而去。 果然,城门处一个兵都没有,他们顺利杀入清水城,一路烧杀抢掠直到叶丰行医的那条街。 这个时候清水城已经乱了,不等盗匪前来,叶丰以及病人就知道盗匪进城的消息了,眼看要乱,叶丰赶忙把病人和家属聚集在一起,这个时候没有地方可以躲,生病的人又不好逃,也只能如此了。 “清水城经常有盗匪进城吗?”叶丰问一个病人道。 病人年龄颇大,在叶丰的先天气安抚下,也没有特别激动,他立刻摇头道:“盗匪从来没有进过城。” 叶丰还想问的详细些,但已经没有时间了。 他让病人等着,径直走向那些盗匪,而盗匪一看到他,立刻就有一人大声道:“老大,就是他。” 叶丰看了眼那个老大,先天三品武者,用的是一把鬼头刀,看起来凶神恶煞的,不禁微微皱眉。 “先天武者,你干点什么不好,怎么非要当贼呢?” 那头目可没跟他多说,就举着大刀挥出一道刀气,叶丰身形一闪来到他的战马前,一拳砸在了马头上。 “居然也是个练家子。” 头目飞身下马狞笑道,他倒是不怕,毕竟,一拳打死一匹普通的马后天武者也能做到,而叶丰并没有使用气,他只凭身体力量,便让那头目误以为叶丰是修炼过外门炼体功夫的小武者。 “这是第一次警告。”叶丰寒声道。 头目大喝一声,冲到叶丰面前,一刀劈出,然而叶丰只是稍微侧身,随手一抓就夺了他的刀。 “这是第二次警告,马上带你的人离开,否则,我会把你们都杀了。” “好大的口气!”头目夺过一个手下的刀,满面不屑的道:“我有三百多兄弟,你还能把我们全都杀了?” 叶丰以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而答案是:能! 三百多人算什么,他第一次杀人就一口气杀了三百多。 这些人虽然不是敌军、不是修行者,但他们是强盗啊,叶丰杀他们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 很快,三百多个盗匪变成了三百多具尸体。 叶丰说话算话,说都杀了,就一个没留,一个没放。 他扔掉手中的鬼头刀,赤脚踩着鲜血,走回自己的摊子,本想招呼那几个病人过来看病,但他们都已经被吓傻了,一个个脸色苍白,看向叶丰的眼神更是充满恐惧。 叶丰吁了口气,他知道,是时候离开清水城了。 走向那几个病人,他们吓得连连后退,叶丰没有解释,只依次看完了最后几个病人,用先天气驱除了他们的病根。 两个月来,他救过数百人,此时又杀了几百人,也算“有始有终”了。 虽然这个“终”并不怎么样,但还能怎么样呢? 救一千人未必能够获得赞誉,但杀十人百人必定能够收获恐惧。 人心如此。也正是这个原因,让救人者越来越少,吓人者越来越多。 为什么? 因为很多人活着的意义,就是外人的看法、别人的评价。 但被需要、被赞誉很难,而被嫌弃、被恐惧则很容易。 对那种依赖他人的看法而活的人来说,是赞誉还是恐惧不重要,只要能够吸引到足够的目光,获得他们的评价,活着就有滋味、就有意义。 好在叶丰并不是这样的人,所以无论是之前他救人时获得的赞誉,还是如今他杀人时收获的恐惧,对他来说,都毫无意义。 今日杀人,对他最大的影响,也只是让他提前两天离开清水城而已。 叶丰又来到大姑娘的卤肉摊,这回他可要准备充足的吃食了。 “啊!是你啊,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大姑娘看到叶丰,十分高兴跑了出来道。 叶丰注意到她的腿好了,但也没有多问,只笑道:“我来谢谢你,顺便买点卤肉路上吃。” “你要走?”大姑娘站定。 “已经耽误很长时间了。”叶丰拿出这两个月收获的钱财,有碎银子也有孔方兄,也有富商给的大块银子,“你帮我装吧,这些钱能买多少,你就帮我装多少。” “不可以,卤肉不能长时间存放,时间长了,容易坏。” “没事,我有办法。” 大姑娘看向叶丰的双脚,两个月了,叶丰还光着一双大脚。 倒不是他刻意为之,只是赤脚医生之名传开,导致来看病的人误会叶丰是个不喜欢穿鞋的怪人——这帮没文化的。 叶丰收了很多奇形怪状的诊金,而其中竟没有一双是鞋子。 至于他自己,反正对他来说穿不穿都无所谓,再加上整天忙着,也就懒得去买鞋了。 “你等一下!”大姑娘飞奔进屋,叶丰看着她的背影,不禁微微皱眉。 他当然注意到了大姑娘脚上那双很漂亮的靴子,自然也看得出来那双靴子是法宝。 叶丰心中暗想:这姑娘腿脚忽然变好了,应该就是那双鞋的功劳,不过这可不是好事啊。 法宝需要“气”为支撑,武者的法宝需要先天气,而修仙者的法宝需要灵气,仙武同修炼气士的法宝则需要先天气和灵气。 品阶越高的法宝,对于“气”的需求就越大,尤其灵器,即使使用者不刻意输入“气”,它们也可按照自己的意愿吸收“气”。 叶丰看得出来,那大姑娘脚上的靴子起码是灵器,而大姑娘只是没有任何修为的凡人,靴子在她脚上,自然不能吸收到足够的“气”。 当法宝拥有者不能满足法宝对“气”的需求时,法宝就会吸收另一种气。 即拥有者的生命元气。 那双靴子固然治好了大姑娘的腿脚,但这是以数十年寿元为代价的,以此治疗无异于饮鸩止渴。 大姑娘对叶丰有一饭之恩,他自然不能眼看着她的生命被靴子吸走。 很快,大姑娘如一阵风似的跑了出来,手里捧着一双深蓝色的布鞋。 “这是我给你做的。” 叶丰惊讶的指指自己,难以置信的道:“给我?” 大姑娘很是不好意思,她当然知道,送鞋子给男人,委实有点羞人,但她不送这双鞋子,心里却又过意不去。 稍稍拉起裙子,露出那双漂亮的长靴,大姑娘低头道:“这是你上次给我的那双靴子,我试穿了一下,结果就变成了这样。我做了双新的想赔给你。” 叶丰更加惊讶了:“你说,你穿的这双鞋,是我之前那双?” 大姑娘点点头,道:“我也不知道……” 话还没有说完,叶丰便一把拉住她,闪身进了大姑娘的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