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想到是碎片也是释然了。 要是5块天武石碎片五十立方分米,一整块天武石不就是一立方米了吗。 50立方分米也不小了,相当于五十升的桶装水那么大,装个衣服鞋子啥的完全没压力。 林峰又努力回想一下高中化学知识,这一立方厘米的银子是多少重啊。 1立方厘米的银子好像是105克,也就是021两。 1立方分米的银子也就是210两。 1立方米,林峰不敢想了,整整能装21万两白银。 不过那是整块没有间隙的1立方米银块才行,散碎的估计装个10万两没问题。 50立方分米,也就是能装一万多两银子,散碎的银子估计能装5千两左右。 刚好足够自己抽取一次七品武者。 林峰脑算了一下,最后有些后悔把罗霸放走了。 甚至想直接跑回清凉县外,把一千七百两银子和价值两千多两的珠宝挖出来。 但也就想想而已,有了这个随身空间,再遇到银子他直接就不客气了,不会像之前那么麻烦束手束脚的。 回过神来,林峰试着把身上的财物放进空间,来回放取了几次,熟悉了后,便将钱袋子和面巾、头巾、秘籍之类的放进去。 随后看向了杂役的尸体,林峰很想把他救活,问一下天武石碎片哪里来的,可惜人已经凉透了。 他即便内力再高深有一百年,也不一定救活他,除非是神照经或者帝释天亲临。 “你也是杂役,我曾经也是杂役,你为我贡献了天武石碎片,让我开启随身空间,帮了我大忙,算你运气好,我就给你挖个坑埋了。” 林峰大发慈悲,抄起短剑就开始挖坑,附着上内力,打洞速度加三倍。 没多久,一个足够平放一人的小坑就挖好了,这会估计魏旭他们都等的不耐烦。 林峰将尸体平放好,接着从空间里取出八两银子,塞入破布包里放在杂役尸体的脖子处。 八代表发,祝这个帮自己大忙的杂役下辈子能投个好胎,发大财不用像这辈子当杂役如此辛苦还丢了小命。 杂役要干什么,要受哪些苦楚,前身就干了一年,林峰自己干了一个月,自然清楚。 用剑砍倒一棵小树,削下一根木块,刻上无名之墓,没有刻杂役,刻上去不吉利了。 随后便用多余的木头推着把泥土覆盖上去,将其埋葬,接着木碑插进了泥土里,便完工了。 做好这些后,林峰想起还有具杂役的尸体,万一还有天武石呢,虽说和中一等奖五百万的概率差不多,但还是立刻就返程。 几人都等着自己,魏旭正在包扎伤口,和郑伯闲聊着,王义和袁紫凝待在一起。 “对了,那具杂役的尸体呢?”林峰问道。 “在那边呢。”一名护卫恭敬的指着一个方向,心里却疑惑林峰为何询问杂役的尸体。 莫非这人想搜刮尸体?或者有某些特殊癖好?或是有凌虐尸体的爱好?否则为何去了林子了半天不回来。 可是他们已经搜过了,一个仔都没有,穷杂役一个,估计两个月的工钱才够去一次勾栏。 “嗯!”点了点头,林峰没有解释,也没必要解释,也解释不清。 林峰离开后,几人说起悄悄话。 无一例外是林峰准备拿尸体干嘛,有啥恶趣味,还有林峰的武功有多高,可能比魏旭还厉害之类的话。 来到随处扔掉的杂役尸体身旁,林峰开始全身搜索。 没有…… 暗道一声可惜,不过想想也是,哪有那么好的运气,连续碰到天武石碎片这种稀罕物。 回到队伍中,护卫头子魏旭就开始介绍道:“敢问大侠何名,在下魏旭,添为清河袁家的护卫队长,这位是我家小姐袁紫凝袁小姐,这位是二管家郑伯……” 林峰也和众人熟络了一番。 “我叫木山,来自清凉县,一名闲散武者。”林峰也开始胡诌名字。 真名?那是永远不可能暴露的,只有无限的马甲在江湖上流传。 “木山?清凉县好像没有姓木的啊?可能是运气不错突破到九品的吧。” 郑伯思索着木这个姓氏,他和大管家不同,他经常要协助袁家一些生意,走南闯北,对于清凉县的部分势力还是明了的。 “木大侠,敢问也是去往清河郡?”魏旭问道。 林峰点了点头。 魏旭脸色一喜,连忙道:“那不如我们一起可好,互相也能有个照应。” 听到他说一起,林峰立刻摆了摆手,说道:“我还有急事前往清河郡,就不在路上拖延了。” 意思就是你们太慢了,我比你们晚几个小时出发都给你们超了,如果和你们一起,本来一天到清水县的路程硬是拖到两天甚至更久。 至于清河郡就更远了。 魏旭可惜的摇了摇头,多一名武者多一份力量,但也不能强求别人。 “那木大侠我们就不耽搁你的行程,等到了郡城,可要来我们袁家,家主定会待大侠为上宾!”郑伯拱手说道。 这些话听听就得了,林峰点了点头,随后朝袁紫凝等人道别。 一旁的绿衣丫鬟看着林峰背影逐渐消失,笑着对袁紫凝道:“就是这人年龄太大,长得太平平无奇了,穿着也不是很好,要是换做昨天那位年轻的白衣少侠,我估计啊家主肯定会很喜欢的,说不得就会撮合小姐你。” 袁紫凝脸色一红,轻手拍了下丫鬟的肩膀道:“你个小妮子就会打趣我,人家行走江湖仗义出手,当得起大侠,哪有你说的那么不堪。” “小姐别打我了,我错啦!”丫鬟哭丧着脸道,实际上一点都不疼。 “小姐,继续赶路吧,我怕还有劫匪出没。”魏旭包扎好了伤口,朝着袁紫凝说道。 “嗯!” 前方的官道上,林峰脚步飞快,很快就拉开了和后面马车的距离。 “照这个速度,下午四五点钟就能到清水县。” 一路赶路,林峰发现了部分腿脚快的流民已经在前面了。 不过也就是少数,大部分还没到岔路口呢。 古代的路可不好走,即便是官道上也到处都有坑和石子,很多人鞋子底都磨穿了还在穿,效果和穿草鞋甚至光脚没啥区别。 换做现代一百里路,开车速度快也就一个小时,高速半个小时就到了,到了古代要多花十倍乃至更多的时间。 一下午林峰也就中途休息吃了点干粮喝点水,速度比昨天还要快。 下午四点,也就是申时四刻,林峰便已经来到了一处偏小的城池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