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复制金手指

第2章 是民国啊

"周叔您忙吧!我自己就可以的,我先去萱草堂给老夫人请个安,再去找喜妞玩!”</p>

一进角门林冬初就熟门熟路的往里跑,边跑还边回头,跟帮他开门的大叔客套。</p>

那汉子又憨厚的笑笑,提高点音量说道,“林姑娘慢点儿,看着点脚下的石子路,小心绊倒了!”</p>

因为角门连接的就是后花园。</p>

这一路的小道都是用鹅卵石铺成的,还弯弯绕绕的,不如前院的路好走。</p>

不过这院子的结构和小姑娘家简直一模一样。</p>

而且她也总来,所以林冬初根据记忆,不光不用人领,还知道从哪边能抄近路。</p>

喜妞家只是院子的布局和小姑娘家差不多,可两家的氛围却完全不同。</p>

她家整个宅子都是静悄悄的,死一般的寂静。</p>

而喜妞家没走几步就能看到一个仆人,忙忙碌碌的。</p>

去了正院也没有烟雾缭绕的檀香气,院子里摆着开的正好的花木,廊下挂着会学说话的八哥,伺候的也是可爱漂亮的丫头们……</p>

哪儿哪儿都不一样。</p>

见林冬初一个人跑进来,守院子的小丫头也已经很习惯了。</p>

笑着迎上来问道,“林姑娘,这是刚睡醒吗?要不要用点下午茶?”</p>

林冬初客气的笑笑,按照记忆里的称呼回道,“燕子姐姐,今天的衣服真漂亮。我来找喜妞玩儿,一会儿和她一道吃茶。我先来给老夫人请个安,她老人家醒了吗?”</p>

“醒了醒了,快进来吧!这大热的天多晒呀!你这孩子怎么也不知道打把竹纸伞?”</p>

正在窗边纳凉的老夫人听见了动静,隔着窗子搭话,见林冬初看过来,还笑着和她招了招手。</p>

原来的小姑娘很喜欢的这个老太太,长得很富态,有点老版红楼中贾母的样子,不过比贾母要年轻上许多的,也就六十岁左右!</p>

大丫头燕子牵着林冬初的手,帮她打着帘子。</p>

林冬初笑着进了屋子,先规规矩矩的给老夫人行了个礼。</p>

“哎哟哟,我的宝贝。几天不见怎么规矩练得越发好了?可见是长大了懂事了,能吃的了这些苦了。</p>

只这一点就比我们家那猴儿强多了!</p>

你瞧瞧她都多大了,还没规没矩的。说耍赖就耍赖呢!”</p>

“祖母,您说谁呢?我可醒着呢!</p>

您说我的坏话,我可全听见了!”一个圆圆脸,胖乎乎的小丫头,衣衫不整地从碧纱橱内探出个脑袋。</p>

“不就是在您这儿睡一下嘛!干嘛那么小气?这大热的天,我可不想来回走,晒死了的!”</p>

“哎哟哟,你倒是像个小猪一样睡得香。我却被你吵的睡不着。就那么一个凉快地儿,还让你给占了。你说说让别人怎么睡?”</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闺蜜齐穿书,嫁权臣,她离我也离
闺蜜齐穿书,嫁权臣,她离我也离
和闺蜜一起穿古代,我是暴戾首辅的大舔狗,她是偏执世子的世子妃。首辅嫌弃我,世子厌恶她,两人一心只惦念那早死的白月光,却不知我俩心里乐开了花。争吧争吧!争得顾不上我俩才好!白天,我和她互不对付,从街头吵到巷尾。晚上,我搬空库房,她掳走金银。“够了吗?”“够了吧!”“按剧情白月光快回来了?那咱们?”“跑!我连夜扛着你跑
糖小豆
天才?只是金手指比较多!
天才?只是金手指比较多!
无感请避坑——林小希在一天晚上和朋友喝酒打完斗地主回家途中,因为走夜路撞到了头因此狗带,再睁眼便是一个充满元素之力的世界,而她花了几分钟时间适应了自己还是个婴儿事实的时候,被产婆当作痴傻儿,拍了一下屁股,当然她收获到的只能是林小希的一记白眼还有因为不想再被打pp而响彻云霄的一声啼哭。从此属于她在这个世界的冒险开始了
Vvsk
都穿越了,当大奥术师很合理吧
都穿越了,当大奥术师很合理吧
刚出书评,比较低应该是正常的。主角流浪地球土着,快穿+慢穿各种影视书籍游戏世界,拯救他人的同时,也寻找着拯救自家小破球的办法。警告:女主金手指粗大(魔改dnd法术),不抠搜。人就是普通人,不算圣母也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前期一个人,后面会和国家合作(流浪地球部分剧情展开比较慢)。不是唯我独法,会教学生法术。本文不是
安提瓦
娱乐:让你卖惨,没让你凡尔赛
娱乐:让你卖惨,没让你凡尔赛
如果不小心穿越成亿万家族唯一的继承人,你会怎么办?五十三岁的过气明星叶枫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然而,难题还不止这一个!比如选秀舞台上,该如何卖惨,这是门技术活!
一剑锋猴
苟在神话时代御兽进化
苟在神话时代御兽进化
灵气复苏,万物进化,传说中的神兽降临现实,地心中的怪物陆续觉醒,天灾连连战乱不断,人类死伤过半……周恒穿越而来,凭借分神天赋,将一头头恐怖凶兽,变成自己的分身。从此,分身征战四方,吞噬进化;本体一心练武,猛肝进度。若干年后,异族入侵,人类面临绝境,周恒冲天而起,一剑斩灭亿万来敌!……本书又名:《吞噬万物:我化身灭世
海歌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