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魂的故事\/优良的基因! 我叫阿兰,现在我的名字是兰瑟·兰特斯。 我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因为一场游戏,对,那个开启不可思议难度的按钮,它把我送来的。 我原本以为这会是人生中最糟糕的决定。 但现在看来,这可能是我最酷的一次点击。 毕竟,谁会想到按下个按钮,下一秒就变成了蓝发飘逸的骑士,而且还是在个充满魔法与怪兽的世界里? 话说回来,我的头发变成了墨蓝色,还挺搭我这身盔甲的。 再加上这把能千变万化的剑—万形术钢—我刚为它取好的名字,简直是冒险出游、惩奸除恶必备良品。 当然,好戏还在后头,我结识了一位超乎想象的伙伴,她就是热莉,一个外表酷似少女,内心却是高科技武装到牙齿的机器人。 她的脑袋两边挂着两个丸子头饰,其实是威力十足的炸弹,你没听错,就是那种一扔出去就能让敌人哭着回家找妈妈的玩意儿。 我们的队伍里还有三只兽人,别误会,他们可不是敌人,而是战友。 虽然长相有点凶,但他们的首领钢索三秒前宣布,要和我停战。 当然,还有那位传奇猎魔人但丁。 他总是与猎枪板斧为伴,可惜,被身后那东西重伤后,他可没之前那样神气了。 我得纠正我的话,按下那个按钮可能不是我这辈子做过最酷的事,但绝对是最送命的事之一。 而现在,我们正处在一场疯狂逃命中。 为什么逃命? 因为后面跟着两只远古幽魂召唤出的骸骨巨物,它就像是地狱前的守门犬,只不过这次它不用吃骨头,而是想把我们变成骨头。 我们还在逃跑。 热莉头上的炸弹都用完了。 我们会被它踩成碎片的,还有,不知其他人发现没有,但丁说过他要去救一个叫海伦的小女孩,我担心那孩子恐怕已经— 还是少说些丧气话吧。 …… …… 这次的故事,发生于距今(利尼维亚历)约一千三百年前的土地。那名为瓦拉杜勒的国度在百年间的领主战争后迎来和平。 可是,它的。 那是饮下汤剂的人同那虚空与死亡中的存在交易的凭证。 那名为死亡女神的存在,二度造访威廉的梦境,她铃兰花般的吐息向威廉诉出诅咒—你喜谗言献媚,喜欢在权贵面前充当跳梁小丑。 我无法夺走你的生命,却可以让你每分每秒都在生不如死中度过。 你的皮肤会如死尸般灰白,你的肠胃只能通过猎杀他人饮血来果腹,而你的灵魂将永远不能触碰阳光。 否则,你的躯壳便要腐败溃烂。 至于那名为丽芙的孩子,她只是个无辜的孩子,可是她也饮下了违背死亡意志的汤剂。 她会平平安安过完一生。 但是,不是以瓦拉杜勒公主的身份,而是一个平庸到毫无波澜的女人的身份。 她将失去记忆,失去曾经的一切,包括她父亲的爱与王位的荣耀。 这次噩梦过后,威廉公爵失踪了。 阿尔萨斯也在无尽的咒骂与懊悔中,于四十八岁时撒手人寰。 然而,商行与议会中的夺权者不会希望看到年幼的公主继位,平分权力。 一场夺权战争爆发。 那名为丽芙的公主流亡乡下,被名为帕拉戈斯的猎户收养,更名丽芙·帕拉戈斯。 她在这里找到了简朴的幸福,远离宫廷的尔虞我诈。 但她心中始终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 再之后,丽芙与养父的儿子相爱,他们共同经历了平凡而充实的生活,度过了死亡女神所言的一生。 他们的后代中,有一位选择返回瓦拉杜勒,带着对祖先的回忆与梦想,试图在这片土地上寻回失落的荣耀。 然而,历史总是重复着相似的悲剧。 这位“帕拉戈斯骑士”的子孙,又被瘟斯洛与瘟达戈尔驱逐。 他们被迫离开故土,回到了丽芙的出生地,利尼维亚,成为一处庄园的主人。 在那里,他们建立了新的家园,虽然规模远不及昔日的辉煌,但他们拥有了自由与尊严。 他们教导后代要珍惜和平,要以智慧与勇气面对未来的挑战。 在岁月的流转中,这个家族的名字渐渐被人们铭记,成为传奇的一部分。 这也是利尼维亚会有以“帕拉戈斯”命名的高原之因。 关于威廉公爵的结局,众说纷纭。 可是,最为通俗的说法便是他成为历史上第一名受到死亡诅咒,畏惧阳光的人类,他被剔出人类的行列,沦为那被唤作吸血鬼的异端。 而他的名字,也由威廉变作德拉库斯·德古拉,在古代语言中,那串词语的含义为可怜、可悲又可恨的牲畜。 威廉依然将自己当作公爵,夜光下的永生扭曲他的思想,他竟变态般认为这不死的变化并非诅咒,而是一种赐福。 为此,逃亡至黄昏高原的他以自己的力量,收拢周边狼人、黑暗术士,恶魔与不死族部落,建立起以亵渎树林为边境的不死政权。 他的子嗣之一,便是曾为祸世间百年的血族大公瓦西里。 瓦西里的故事,我们先暂且不论。因为他的祖先德古拉,在集结自身力量与不朽诅咒过后,便成功制造出其毕生学识的结晶。 坟墓,那名为坟墓的死亡巨人被他埋藏于黄昏高原的宝地。 但这个消息却鲜有人知。 直到后来,被瓦西里认定为一文不值的德古拉日记,流落到瓦拉杜勒的双王子眼中,让那对幽灵兄弟意识到这是一块全新的金矿。 “那些人类只知道抽我的血做研究,却没有意识到,开启永恒大门的钥匙,就在死亡女神赐予我的血液里。” “只要一滴血,一滴来自我或帕拉戈斯家族的血液,这台机器就会启动。坟墓,会为整个世界建造属于它的坟墓。” “到那时,世上将不再有死亡。死神的镰刀也将散去生机。” “我已经老了,可我知道,这本日记会有人读到。继承这本日记的人,我以不死者的崇高祝福你们。去吧,去追寻答案…” “…唤醒坟墓的方法,就在日记的尾页。” “去吧,我的,孩子们…” 如今,坟墓巨人的燃料便是拥有纯正帕拉戈斯血统的海伦。 她就在那里,在坟墓巨人的核心之中。 最为鲜活,效果最为可观的燃料供给。 最为优良的,基因血统。 …… …… 兽人刀客的求救信号。 哥布林队长摘下眼罩,拿起手中的座机电话。 唔,他不是那种会随便把电话号码告诉别人的哥布林。 对,这里是哥布林队长,以及他的技术参谋铅笔,后勤部负责人钉锤,最后是小麦片—哥布林四人组的吉祥物。 什么,有活计需要他们去做?好,等他把睡眠眼罩摘下来换成战斗眼罩,穿好大衣戴上耳环再说。 嗯,史德瑞克,一名兽人刀客,求救地点是哈吉拉克冰原山脚下的旅馆。好,他们大概十五分钟赶到。 等等,队长他想起来了,史德瑞克,是不是他们第一次去冰原游乐场时,驾驶飞艇救下的那个?对,当时他们还救下了阿斯拉来着。 电话另一边传来胶布撕裂、高声呼救与拜托四人快些赶到的声音。 啊,队长他有印象了,劳烦他多问一句,史德瑞克具体需要他们去做什么?嗯,他还在听电话,费用的事可以稍后面议。 “什么?看小孩儿?不,史德瑞克,你疯了。” “你想让我们接这种活?除非你在给我们的支票里装了头脑控制器。” “再见,我认识你吗,我该认识吗?我不记得你是谁了。” “等你不想让我看孩子时,我会记起你的,再见史德瑞克!” 哥布林队长将话筒收回木箱,他又该换个电话号码和电话卡了。还有,这都快到晚上了,甘比诺和卡莉普索他们去采个蘑菇,怎么还没回来? “是谁打来的么?” 雷琳,阿斯拉与卡夫卡正进行着一场扑克对决。 “忘了这事儿吧,是个把我当成居家保姆的家伙。” “他的电话绝对串线了。” 队长从钉锤口中接过螺丝刀,撬开话筒后将传输芯片拿出,丢入油灯焰心。 史德瑞克和那个叫安雅的小女孩过的如何,他才不会去关心。 队长宁可再去打十万头穴居牛头怪,也不要再看到一个难缠的人类孩子。 嗯,这杯开胃牛奶味道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