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袋大米,灾年收留千万美人

第141章 王爷万万不可啊

入夜。 民夫搬来一桶桶喷香的饭菜。 城头上的士兵鼻子一动,惊喜的发现。 今天有肉吃。 赵德祝喝令:“待会吃饭的时候,都给老子规矩点。” “谁敢抢,谁就最后一个吃。” “听到没有?” “听到啦,听到啦。”士兵们跃跃欲试,纷纷猜测桶里的食物是什么。 “好。” “开饭。” 赵德祝一声令下,士兵们规规矩矩去打饭。 但当打开饭桶的那一刻,士兵们不淡定了。 “这是啥?” 一个士兵用手抓起一块巴掌大的肉片,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表情。 “俺的个亲娘咧。” “这是猪肉。” “喷香的猪肉。” “怎么一大块,得有半斤吧?” 大头兵们哪里见过这个,纷纷瞪大了双眼。 眼疾手快的,先搞一口再说,生怕被别人抢了去。 上一次吃肉,还是在军营里,赵公子劳军那次咧。 不过,上次吃肉,也没那么大块的。 凉州没有朝廷下拨军费,士兵们过的紧巴巴的。 每次开饭,能吃上个粗面馒头,都算是加餐了。 底层士兵正常吃的,都是杂粮饼,野菜饼。 配上一碗只有几粒米的猛龙过江粥。 吃完出门撒泡尿,又饿了。 一个二个,脸上全是野菜色,别说打仗了,光在那里站个半天,就觉得脚软。 赵德祝喝到:“那小子,愣什么愣,赶紧吃啊。” “都别抢啊,这些米粮肉食,都是军师给你们赚来的。” “吃完个个都精神点,今晚杀鞑子。” 士兵们个个兴高采烈,不停往嘴里塞肉的同时,还不忘嘀咕。 “你们听说了吗?” “啥呀?” “赵公子,也就是咱们军师,为了吃上肉,到处和人比作诗。” “真的假的?” “真的,听说,赵举人就是这么和军师不打不相识的。” “听说咱军师,也是穷苦出身。” “所以,特别照顾咱们穷人哩。” “为了让咱吃上饭,到处和人比作诗,赢了就收人家一万两银子。” “那要是输了呢?” “输了?输了就给人家磕头,钻裤裆呗。” “嘶……” “男儿膝下有黄金,军师居然为了咱下跪。” “军师真伟大啊。” “不过,咱们军师,可厉害着呢,从没输过。” “那是,咱们军师是文曲星下凡,厉害着呢。” …… 让士兵们吃肉,确实是赵英男安排的。 且不说现在有钱有粮。 就算没钱没粮,也要尽可能让士兵们吃饱饭。 都是爹生娘养的,冒死守城,不就为了吃口饱饭,养家糊口吗? 而且,为了防止有人肚子突然多了油水,拉肚子。 赵英男还让伙房把饭菜烧的荤素搭配,肉类也是肥瘦相间,这可是吃了无数次猪头肉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士兵们吃饱喝足,力气就足。 杀起鞑子来,也更勇猛不是。 不仅士兵们吃肉,就连搞后勤的民夫,铁匠,大夫等都有肉吃。 只不过,伙食要比守城士兵稍差一些。 赵英男下令,凡是参与守城的,不管是在前线杀敌,还是在后面搞后勤。 全都管饭。 管饭这种管理模式,在桃花村已经充分实践过。 非常有用。 就如同在后世加班,给够加班费一样。 狼性工资,才能有狼性文化,老赵所在的公司就是如此。 给钱可比洗脑灌鸡汤更能激发人的潜能。 不过,也正是因为996太严重,老赵终于心甘情愿的把自己6死了。 但是,不可否认,吃饱饭效果还是很好的。 吃饱饭的士兵们,一个二个,脸上洋溢着兴奋之色。 有这伙食。 还怕个der的鞑子啊。 而且军师说了,以后顿顿按照这个标准。 让将士们吃饱饭,打胜仗。 城外的鞑子,都没吃的那么好哩。 …… 饭后。 小黑端来一碗汤药,递到赵英男面前。 “军师,喝药了。” 赵英男闻着褐色的药水,还散发出一股浓郁的臭味,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小黑兄,以后还是叫我赵兄吧。” “叫军师感觉有些别扭。” 小黑淡淡一笑:“好。” “赵兄,喝药。” 赵英男接过碗,捏着鼻子把一碗药一饮而尽。 “咳咳。” 比藿香正气水还要难喝。 也不知道有没有用。 喝完,赵英男装出一副精神大振的样子,伸了个懒腰,又活动活动筋骨。 “果然是神医。” “我感觉,我的身体已经好多了。” 赵英男命人取来一副弓箭,试着弯弓搭箭,只能发挥出一半实力。 不过,射射城下的鞑子,还是可以的。 小黑大惊,一脸的不可思议。 “赵兄,你恢复得如此神速?” 是啊。 能不好吗? 花了近二十万两银子呢。 为了这三倍于常人的体质,赵英男花光了所有积蓄。 如今储物空间里,就剩下几千两碎银和几袋大米了。 可惜没有钱。 不然就将体质点到1000点 拥有常人百倍的体质,恐怕自己都能像金刚狼一样,拥有超强体魄。 被砍一刀,肉眼可见就能复原。 想想还挺令人期待的。 但要去哪里搞一千万两白银啊……赵英男心中无奈的嘀咕一句。 展颜笑道:“多亏了老神医。” “老神医的医术,果然名不虚传。” “再有个两三日,我便能完全复原了。” 小黑虽是惊讶,但也没有怀疑。 毕竟作为贴身护卫,老赵受了多重的伤,又如何被救治,她都看在眼里。 也只能说,确实是老神医的医术高明。 这时候,凉王朱文月缓步走了过来。 守城士卒,吃喝拉撒,全在城头上。 城头有地方可以休息,也有地方上厕所,将军更是有单独的房间。 刚才凉王不在,赵英男以为她去上厕所。 一想到如此美丽的天仙也上厕所,赵英男就不免一阵唏嘘。 凉王手里拿着一件由金丝编制而成的柔软铠甲。 这些金丝,在火光照耀下,熠熠生辉。 金丝柔软细密,软甲制作工艺极为精细,看似柔软,其防护能力却不容小觑。 “先生,这件金丝软甲,乃我防身之物,现将它赠与先生防身。” 卧槽。 这么舍得吗? 赵英男虽然是个乡野村夫,但也知道,这种软甲,世间少有。 属于有钱都买不到的宝物。 就算你有黄金,没有技艺高超的工匠,一样做不出来。 赵英男连忙推辞:“王爷,此物贵重,万万不可啊。” “我一介草民,常年生活在乡野之间。” “要此等宝物又有何用?” “王爷万金之躯。” “还是留着给王爷防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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