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太久远,时煜想了许久,才道,“那日出宫是临时起意。 但会去城外,似是在城里听人说,城外山里来了一只通体雪白的大虫,咬伤了不少村民。 本宫便想着命底下人猎了那大虫,为民除害,也能得了皮毛送人。” 那时正逢太后生辰,他偷溜出宫是想给太后准备生辰礼物,也是因着这个原因,他将惊蛰捡回宫后,太后帮他打了掩护,并说服时德厚,让惊蛰留下跟着皇家暗卫习武。 现在太后,时煜有些恍惚,似乎是上辈子的事了。 但今日细想,他们出城没多久就发现了惊蛰,之后又听说那白虎早就被人赶走了,当时年少,听说白虎走了,又见惊蛰快死了,就没想别的,急着将人带回了城。 “如今看来,恐怕是有人刻意引我出城。” “可那人怎么确定主子您会收下我?” 惊蛰不解,“引主子救我的人,会是让乞丐头儿盯着我的人么?” 时煜不确定,“或许那人也是想碰碰运气吧。” 毕竟他那时在大魏是出了名的得宠,又正是喜欢做好事的年纪,瞧见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可怜人,即便不带进宫,也会设法安置了。 “但有一点,本宫能确定,引本宫去救你的人,一定不是偷走你的人。” 惊蛰想想也是,偷走他的人大抵不是想折磨他,就是想要他的命。 他也不会是如冬藏那样被安插在主子身边的棋子,因为至今无人找上他,而他也没有冬藏那样的软肋。 因为他从小就没有与家人相处的记忆,哪怕有人拿忠勇侯府来威胁他害主子,他定然也是先告知主子的。 忠勇侯老夫人听完主仆俩的话,认认真真给时煜行了一礼,“无论如何,殿下救我家孩儿一命,忠勇侯府没齿难忘。 此恩,我忠勇侯府定当报答。” 虽然他们侯府现在空有爵位,但烂船也有三斤钉,这恩总是要报的。 时煜救下惊蛰自不是为了报答,他问道,“老夫人已经确认了吗?” 他瞧惊蛰对寻到亲人很是高兴的样子,莫要将来发现认错,平白让惊蛰伤心失望。 老夫人抹了把眼角,“殿下有所不知,这孩子打小就和他父亲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我那女婿并非皇城人士,当年也只接亲时来过一次皇城,所以皇城人见到这孩子也没认出来,但老身和侯府见过我女婿的人,都不会认错的。 这孩子后背除了那一团娘胎里带出来的毛发,还有那毛发旁边有个小小的伤疤……” 顿了顿,她脸上露出一抹悲愤,“我那女婿生母去世得早,后母进门后,两人关系并不好。 女婿过世时,后母荒唐竟听信道士胡言,说女婿是扫把星转世,非要将女婿的尸骨献祭做法。 偏生他那个糊涂爹,也信了后母的鬼话,我家长宁气不过,这才不顾身孕带着女婿尸骨回了娘家。 孩子出生后,祖父祖母来看孩子,我们也没拦着的道理。 谁知他们得知猪崽儿后背的毛发,认定他是妖怪转世,那继母趁人不注意,竟要用剪子生生将孩子那块皮肉切去,好在被发现得及时,可也留了一道疤。 老身刚在马车里看过他的后背,确认得不能再确认了。” 惊蛰也跟着点了点头。 他们刚刚在岑府门外等太子妃的时候,老夫人确实看过他的后背,也告诉了他一些父亲家的事。 自那次他后背被伤后,娘便以父亲名义与那边彻底断了亲,他出生后,外祖父外祖母便让他上了忠勇侯府的宋家族谱,便是他爹的尸骨,也是葬在宋家祖地。 当年他被拐跑,娘程?” 忠勇侯老夫人立即肃容了神情,“太子所虑甚是,但如今已确认,他的确是我宋家的孩子,我宋家没有不认他的道理。 老身想着,既然要认,不如就大张旗鼓地认,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起先我们以为只是女婿家那边两个老糊涂犯的事,如今瞧着远非如此,但一时也无线索,不如引蛇出洞。 但他如今是我宋家唯一的血脉,老身不敢让他冒险,我侯府还有一支暗卫队,约莫百余人,除老身和长宁外无人知晓。 老身打算将这些人拨七成到殿下身边,不知殿下可允?” 猪崽儿是太子的人,将那些暗卫拨给殿下,既能护着猪崽儿,也算是她报答太子的救命之恩。 时煜却道,“让他们跟着惊蛰吧。” 既然惊蛰是忠勇侯府的唯一血脉,自是要回去承袭家业的,手底下总是需要可用的人。 惊蛰看出时煜的心思,忙道,“主子,惊蛰虽找到家人,但惊蛰说了要跟着您一辈子的,您别赶惊蛰走。” 老夫人倒没强求,笑道,“那便依殿下所言。” 她宋家孩儿,言出必行,何况太子是凤昭储君,将来的凤昭帝王,她忠勇侯府本就是忠君之家。 猪崽儿追随太子,名正言顺。 所以她对有些着急的惊蛰道,“你忠心太子,那些人交到你手里,同样可为太子效力。” 惊蛰想想,似乎也对。 百年世家的暗卫队,应是很厉害的,那主子身边又多了一些助力,思及此,他咧嘴一笑,这事算是定了。 至于他身份曝光后,会有什么威胁,他很信任太子和太子妃,故而根本不担心。 忠勇侯老夫人见他这样,又红了眼眶,“你这性子倒是和你父亲一模一样,都是没什么心眼的。” 直肠子的人,也容易吃亏啊,好在太子和太子妃都是护短的,老夫人心里有些欣慰。 惊蛰自然也好奇自己的父亲是什么样的,还有那个始终不曾放弃过寻他的亲娘,又是什么样。 忠勇侯老夫人便顺势向时煜开口,想带惊蛰回忠勇侯府看看,晚上再送他回来。 时煜笑,“若惊蛰愿意,多住几人也无妨。” 但等看着惊蛰亲昵地挽着忠勇侯老夫人离开太子府时,他又莫名有种,自己养大的娃要离开自己的感觉。 卫清晏理解他的心情,自是有一番安抚,不必详提。 忠勇侯府那个上了宋家族谱,被人贩子拐跑的外孙被找回来的消息,很快传遍了皇城,也传进了皇宫。 得知那人竟是时煜身边的惊蛰时,皇后沉默良久后再次去了密道。 而距离皇城只有两城之隔的官道上,一个素衣妇人正策马扬鞭往皇城赶。 这些惊蛰都不知道,他在忠勇侯府只住了一夜后,便回了太子府。 因为这一日是林家给卫诗君下聘的日子,他自然要回府帮忙的。 不过回来前,他专门和忠勇侯老夫人打了商量,以后别再唤他猪崽儿,因为他还在娘胎时,父亲便给他取名翎字。 宋家族谱上,记得便是宋翎。 他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但他觉得主子给他取的惊蛰更顺耳。 所以,他决定宋翎当大名,惊蛰是小名,老夫人以后可以唤他惊蛰,也可以唤他翎儿。 心肝宝贝失而复得,老夫人如何会不应。 所以惊蛰便带着自己的新名字,回到了太子府,在时煜夫妇和冬藏面前皆显摆了一番,又去其他各个院落显摆了一番,连曹忆昭那边都没放过。 自然也不会少了准新娘卫诗君。 惊蛰找到家人,卫诗君自然替他高兴,只她也有自己的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