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豪门老男人!给校草继子当妈!

第114章 最好的礼物

最终,那碗象征耻辱的微辣米粉,陆之羡还是没有吃完,已经被辣的什么都吃不下了。 沈立轻轻松松就嗦完了一碗特辣米粉,除了嘴唇微红,辣得流鼻涕,擦了一堆纸,其他丝毫看不出他有什么不适。 沈昭和他一样,她没有老弟能吃辣,但是中辣还是能够轻轻松松驾驭得了。 姐弟俩估计是有味觉性鼻炎,或者可能是对辣椒过敏? 能吃辣就是会流鼻涕,但是一生要强的中国人怎么能认输呢? 根本不care~ 依旧我行我素,哐哐吃! 沈昭擦了擦嘴巴,起身道:“走吧。” 带上两个小跟班,直奔车行。 “姐,你来这里干嘛?你要买车?” 沈昭点了点下巴,“对!我们进去看看~” 她想买一辆电动车,平时就跑跑村里啊,跑镇上和县城也行,想给家里添辆代步工具,优选电动车,去哪都方便,方文秀平时也能骑。 “欢迎光临,请问需要什么样的车?” 老板见到有顾客进来,刷音符的手停下,点了暂停,才出来招待客人。 “我们来看看电动车,就平常骑骑,老板有什么推荐的吗?” 沈昭目光扫视了一圈,店里摆了很多款式,她来的这家店,是一个国民电动车大牌子的专卖店。 “平时跑的远吗?如果平常跑的不远,可以买这款,这台电动车在我们店里很好卖,小巧精致,很受女孩子的喜欢。” 老板给她推荐了一款他们店里最受女生青睐的电动车,车身很漂亮,是奶油色系的。 “这款续航怎么样?能跑多少公里?能从县里到羊角塘村跑个来回不?” 沈昭围着奶油色系的电动车走了一圈,第一眼看见就狠狠戳她心巴上了,好可爱! “这款电动车充满电,里程可以跑四十到六十五公里,从村里到县城,这点距离肯定够噻!” 老板言之凿凿。 沈昭点点头,偏头问两位小跟班,“你们觉得怎么样?” 陆之羡耸耸肩,惜字如金,“随你。” 沈昭一噎,视线越过他,看向亲亲老弟。 沈立:“姐,你骑下试试,看感觉如何?” “老板,可以试骑不?” “阔以撒,就在店门口骑噻,莫骑远喽!” 沈昭笑了下,眉眼弯弯,嗓音透着雀跃,“放心喽,我把他俩压在你这里,莫怕我跑喽!” 老板爽快的把钥匙给了她。 沈昭推出去,就在店门口的路上,骑了一小段。 感觉还行,动力很足,当下就决定是它了! 接下来,就和老板讲价,沈立也帮着砍价,姐弟俩合力砍了一百五,送他们一顶头盔和一件雨衣。 沈昭爽快的买单,还另外买了两个头盔。 递给两个小跟班,“戴上!”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载着两个小跟班去了一趟超市,买了两大袋零食。 沈立和陆之羡一人提着一大袋子吃的,戴上头盔,准备打道回府。 “坐好了没?出发喽!” 沈昭扭动把手,启动小电驴。 三个人坐稍显有点挤,重量超过了三百斤,这小电驴还够带劲的,不在话下。 快经过某位经典爷爷的门店,坐在后面的陆之羡,瞥了一眼,毫不犹豫的扯了扯她衣服。 沈昭回头,“砰——” 头盔撞头盔。 沈昭连忙转回去。 “做啥子?” 陆之羡没说话,抬手指给她看。 沈昭:…… “幼稚!” 二十分钟之后,三人坐在一起嘎嘎炫全家桶。 沈昭还另外点了两份全家桶打包。 炫完,带着热气腾腾的全家桶回家。 “你们自己抓紧了哈!” 沈昭提醒道。 她双手握着把手,无名指和小拇指虚搭在刹车上,全神贯注。 一路骑回家,胳膊都累得酸涩,抬不起来了。 “讶!哪来的车嘞?” 方文秀见到他们回来,惊讶道。 沈昭把车停在荫凉地,扭了下钥匙,把头盔摘下来。 喜笑颜开,语气透着兴奋,乐滋滋的给方文秀展示,“妈,我新买的,怎么样?好不好看?” “蛮好看,幺儿,你买了这么多东西噻?” 沈昭嗯了一下,吩咐两个小跟班把东西拿进去。 拆开其中一份全家桶,给方文秀和沈中顺尝尝,留了一部分给陆之羡带回来,给康娃子恰。 沈昭骑着车,带着另一份去小卖部。 “羡娃子,你看看喜不喜欢?试下合不合适?不合适我下次拿去换。” 方文秀拿出了她在市场买的衣服和拖鞋。 总是见他穿着球鞋,这么热的天,捂着脚起汗,方文秀以为他没有带拖鞋来,在市场上给他挑了一双。 还买了两件背心和五分短裤,村里娃娃和自家娃夏天都是这样穿的,凉快! 拖鞋,短裤配背心,巴适得板~ 陆之羡收到方文秀的礼物,神情怔愣,顿时有些无措。 似乎没想到方文秀会给他准备衣服和鞋子。 “外婆,谢谢你。” 陆之羡拿着衣服,真诚的望着她,内心触动。 “莫客气娃!不值多少钱,背心二十块钱一件,市场上卖的都是便宜货,料子肯定没你平常穿得好,你莫嫌弃!” 方文秀其实买的时候,心底也有些犹豫,看娃子平常穿的衣服鞋之类的,一看就很贵,担心娃子看不上这里的衣服。 “不嫌弃,我很喜欢!” 陆之羡当下就换上了拖鞋,双脚得到了自由。 凉拖鞋刚刚合适,方文秀笑着道:“讶,刚好噻,走几步看看,硌不硌脚?” 闻言,陆之羡顺从的走了几步,“还好,不硌脚。” 然后,方文秀让他去试下衣服,合不合身。 陆之羡去卫生间换了出来,顿时感觉清爽了不少,背心很宽松,裤子有松紧带,不会掉下来,还好。 方文秀拉着他的手,前后看了看,露出满意的神色,“羡娃子长的俊,一表人才,穿上蛮帅嘞!要得!” “外婆眼光好!” 陆之羡竟然也学会了说软话,好似一身刺的刺猬忽然露出了柔软的肚皮。 方文秀笑得合不拢嘴,让他把两套衣服都试了一遍,很合身,不用拿去换。 看来她的眼光估的挺准的,她拿着新衣服,到院子里洗。 现在洗了,晾在院子里,差不多一个小时就晒干了,下午就可以穿了。 陆之羡望着方文秀忙碌的身影,内心某个小角仿佛冰雪消融,胸口闷闷的,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弥漫开来。 这是他十六年人生当中收到过最便宜的礼物,却是他第一次收到来自长辈毫不掩饰的关爱。 这是他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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