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

第57章 人已非少年

讲三段微不足道的小故事,这是关于我的故事,来琢磨一下张文龙的心态转变。 (ps: 1:小时候,我八九岁的时候,村子里我算是孩子王,小孩子都喜欢和我玩,一个小伙伴掏鸟窝时抓到一只麻雀,我看麻雀可怜,它肯定要即将被这伙伴烤着吃掉。 我就假装要看看,然后拿到我手里,我故意不小心一松手,麻雀飞了,小伙伴很不高兴,但是没敢说什么,那一刻,我很开心,我救了一条生命…… 2:一次,北方的夏天要过去,村子边时常干涸的溪流小河,到了秋天就会干了。 我和几个小伙伴去溪流的山里上游玩,那里的小溪里还有水,但是因为干旱,已经断了几截成了几个浅浅水坑,水坑里好多密密麻麻的小鱼,看样子刚刚孵化出不久,小鱼都不到一寸长,水在面上一群小鱼游来游去。 我心想再过十来天,秋天过去,这水坑就干了,这些小鱼,都会死掉,我觉得可怜,想抓几只救走小鱼,拿到家里养着。 可是它们游动得很快,也抓不到,无奈,我和伙伴们走了,走出很远,我还忍不住回头看那几个水坑,我记得那天,天色昏黄…… 未来很多天里,我心里想着那些慢慢干死的小鱼,我都心有恻隐。 我不懂啥叫善良,也许那就是善念吧!其实,我喜欢钓鱼,我喜欢杀生,喜欢吃野味,喜欢把厌恶的人干的满身是血跪地求饶。 商场上,我对待对手也残酷无情不择手段,一点机会不给他们,这些年,也曾拿下项目无数。 可是,几十年前的那些坑里的小鱼,让我时时想起,心有不安,甚至我人到中年,经历风浪无数,也早见惯了人生百态,世态炎凉,心中早已修炼的坚硬冷酷如铁,还是对那些刚出生不久就干死的小鱼耿耿于怀,我没有救了它们…… 3:我一个亲人家里的狗被车撞死了,他心疼哭了,喝酒时,我劝了他几句,我从此再也没吃过狗肉。 我年轻时候,是个大雪天里打着出租车,满城市找狗肉馆吃狗肉的人,可是快二十年了,我一口狗肉没吃,看见狗肉就想吐…… 五六年前一次,江南,我看见五六只恶犬围着疯咬一只小狗,小狗很顽强,但是无助的反抗。 我那天本来是去一个项目谈判签合同,我司机开车都已经过去了,我从车窗里看见了一群流浪狗打架,小狗被咬的很可怜,我让司机停下车。 我从大奔的后备箱里拿出砍刀,把几只恶犬打散,救下了那只挨欺负的小狗…… 我看小狗伤也不重,走之前,把车里的零食都扔给了它…… 我还拍个视频,不是为了标榜伪善,我只是给我这一辈子几十年短暂的人生,有个日记记录,那一天,我干了什么? 那天,我救了一条狗,我帮一条狗打了架……~) 我写的几件小事微不足道,甚至可笑。可是,是发生我自己身上的几十年来,依旧记忆犹新的事。 我经历过很多事,大部分都忘了,唯独这三件小事微乎其微,却一直萦绕在心,甚至把这几件小事写进书里,我甚至想若干年后,谁读到这里,能让他们有点触动,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从没认为自己是好人,年轻时候好勇斗狠,喜欢冒险,性格暴躁,打遍大半个中国,干了很多生死狠架,甚至一直以流氓自居,可是我鄙视那些无力和虚假的善良!以及那些经不起考验的感情…… 这么多年来,我性格也是杀伐决断,快意恩仇,一直未变,也睚眦必报,没啥肚量…… 可是我对动物就很好,我知道它们比人类靠谱,后来甚至想,是不是我这也算善良? 善良不敢标榜,反正我能看清楚谁是真正的善良,谁是伪善…… 我想起太公说,这个张文龙是性格遗传,记忆中的他们家族几代人,打土匪,打豪强,打满清,打鬼子,打国军,路见不平还打狗…… 书中的张文龙和六爷他们都胆大妄为,侠肝义胆,心地善良 ,还聪明绝顶,但是在老百姓眼里,他们精神不太正常…… 太公说的话,我记忆颇深…… 我还记得小时候,太公说话时的表情,有点醉,眼睛看着窗外,若有所思…… ———————~ 我从小是在外婆家里养大的,我外公读过私塾,很有威严,他也经历过枪林弹雨,就是穿衣服有点邋遢…… 记忆里外公留存照片上的腰里插着的驳壳枪很帅,驳壳枪插在皮的枪套里,露出枪柄和穗子。 那个皮的驳壳枪牛皮枪套,是我外婆和外公在一起参加革命,在部队里谈恋爱时候,我外婆花了一块大洋给他买的…… 我外婆八岁的时候就是孤儿,十几岁自己参加了革命,一生性格刚烈,经历很多苦难,都坦然面对。她过目不忘,精通历史,从不人云亦云,很有主见,看问题很有深度 。 外婆生前经常说,最遗憾的是这辈子她没有写本自传,她活了八十多岁去世了,书也没写成。 我写这本书,更大的原因也是为了纪念我外婆,我对她感情很深,从小受她熏陶,我也酷爱历史,甚至刚烈的性格也受她影响,一样爱憎分明,嫉恶如仇。 这几天寒冬远行,单车万里,穿戈壁,过草原,趟沙漠,翻雪山,夜度无人区,我都坚持日更五千字,以后无论多忙,也不会断更,直到这本书写到八十三万字完结。 因为我外婆活了八十三岁…… 书归正传,说了这么多与本书无关,又貌似有关的几行文字,想说明什么? 说明,善良和侠义这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可能遗传…… 但是这个时代里,很多人身上没有了……,甚至很多人认为这些性格和行为是个笑话。 废话结束! 接着讲故事…… 知道为啥理解张文龙不屑去勾搭陈家小姐,图谋金靴了吧? 他是个异类…… 张文龙足够勇敢,也足够的善良,那善念出于本心…… 张文龙那时候年轻,还不懂的啥叫骄傲和矫情,今天写到这里,我这么冷血无情的人,居然有点矫情了…… 我才知道,文字,也会感染人,甚至会感染自己…… 张文龙挺身而出可以为陌生人去死,可以一生飘零孤独无靠,可他,不想利用人的感情完成目的…… 张文龙已经不想通过对他好的女孩子得到密室信息了,也不想再走近她们了。 张文龙要再想其它办法完成任务,他很骄傲,就像六爷没有惦记京城藏在井里查干的金靴! 因为,他们都不屑! 他们更不会辜负朋友的信任……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六爷和张文龙的行为甚至可能很多时候还会被人误解和嘲笑…… 可是换位思考一下,别人未必做得出他们做的事。 环境是变化的,人性是反复的,世界上总有一些人,他们看问题足够尖锐有深度,对人也足够有肚量,他们也能看穿一切心思把戏,受委屈了,也装的糊涂,这类人心里经常也可能很受伤,遇到这样的人,你好好珍惜……… 可是,问他们受了委屈后悔么? 没有后悔,没有什么能打过时间,爱恨情仇,最后都沉浮于因果,我们也都不过沧海一粟…… 磨磨唧唧也写了十几万字了,对于一个放浪形骸,喜欢纵横四海的人来说,写书是个负担和笑话,这一篇,算是对人性的一个思考吧! 每个人都有资格思考人生,即使是个流氓,那个写出大风起兮云飞扬的刘邦还是个流氓呢?…… 成年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历练的具备完善生存法则,可是大多忘记了初心…… 今日书善念,人已非少年! 今天张文龙已经决定不再想这几个女孩了,他要等着六爷和查干,光明正大的想对策,不会利用女人的感情,卑鄙的事,他做不出来…… 那一天,张文龙忽然变得高傲…… 忘了他的身份,只是个陈府下人,一个十八岁的伙计…… 张文龙,点头礼貌的低头客气一下,他转身走了,头都没有回一下…… 几个女孩不知道为什么张文龙好像不高兴了,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目送着他离开。 张文龙心里有点痛,有点乱…… 他感觉好像一直是自己自作多情,那个黄衫少女好像对他没什么感情…… 张文龙知道陈二爷的女儿是那个蓝衫小姐,那个小姐对他肯定有点意思…… 可是,他心有所属,也不想伤害欺骗那个蓝衫少女,对,她叫青黛。 张文龙的脑袋很乱,不知道下一步要干什么,他心乱如麻! 没有方向,没了方寸…… 张文龙不知道怎么走回去的房间。 这晚,他依旧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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