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社员连忙解释:“我帮大场部长调整吉祥物衣服的时候,发现吉祥物的其中一只眼睛有些故障,转起来非常卡顿,我们就把那只眼睛拧开看了看。” 他看了大场悟一眼,后知后觉地明白过来什么,但也只能继续陈述当时的事实:“拧开以后,里面露出一团塑料袋,大场先生说那或许是吉祥物眼睛内部的填充物,我们就又一起把塑料袋放回去了。” “所以如果袋子上真有我们的指纹,那也说明不了什么。当时附近还有别的男同事,大家都能证明我们是那时接触到了袋子,而不是在命案现场碰到了它。” 大场悟露出胜券在握的微笑:“所以为什么不能是这样——有人对我怀恨在心,于是趁我和樱子去洗手间的空当,跑到楼下杀害了社长。” “之后那人为了把罪名嫁祸到我的头上,故意把他在枪击现场用过的塑料袋装到吉祥物里,好让我碰到它然后留下指纹——怎么样,我这套剧本,是不是比你那套‘接吻间隙射杀对方父亲’的无稽之谈高超许多” 远处拐角,一位普通路过的针织帽路人拉了拉帽檐,心中发出一声叹息。 赤井秀一:“……”看上去你写了一套能为自己脱罪的完美剧本,可实际上你的这套剧本,也只是别人剧本当中的一个故事……归根到底,伱只是一个用来给我们fbi添堵的可怜工具罢了。 “还好这次脱离及时。”刚才溜走放下了狙击枪和新手枪,然后又暗中绕回来的赤井秀一混在人群当中,发现不携带武器时自己的安全感非但没有下降,反倒隐隐有所上升。 他退出人群,顺着手机低声对自己的同伴道:“这栋大楼果然还是太显眼了,必须换一个埋伏地点——这次就由你们来规划。我总觉得那家伙要比我想象中更了解我,以后的决策当中,我会优先考虑你们的意见。” 挂断电话,赤井秀一远远望了一眼人群中嚣张的凶手,没再往下看,低调地转身离开。 …… 案发现场。 目暮警部没想到这次竟遇到了如此棘手的犯人,他被对方嚣张的气焰撞得退后半步,过了一秒他才回过神,上前使出大招:“江夏老弟,你看……” 江夏不为所动地继续推着进度条,他看着大场悟:“听辰巳小姐说,案发后你送她珍珠项链的时候,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这串粉色珍珠项链跟你的耳环颜色一样,正好配套’” 大场悟蹙了蹙眉,他仔细回忆了一番自己的这句话,没发现有什么问题,于是他把这当做对面侦探的垂死挣扎,冷声道:“我是说过,怎么了” 江夏顺手关了走廊灯:“你当时怎么知道她耳环上的珍珠是粉色” 大场悟莫名其妙:“这种事随便看一眼不就知道了,不信你自己……”他一边抬手指向自己的女朋友,一边顺眼看向对方耳垂上的珍珠耳环。 看清眼前的景象,他忽的一愣,背后有冷汗冒了出来。 ——光线昏暗的走廊当中,原本散发着莹润粉光的耳环没了光线照射,仿佛退化成了两枚黑漆漆的普通珠子。 江夏也跟着看了过去:“辰巳小姐说,这对耳环是她在来这里的路上临时起意购买的。之后她就跑到会场,匆匆赶来这条幽暗的走廊和你见面。你们在这里亲吻,然后你送了她你买来的粉色珍珠项链,并说出了这条项链跟她耳环同色的话…… “你之所以知道她耳环的颜色,是因为电梯门打开,即将被你击杀的社长出现在你的射程中的时候,电梯里的光线也随之流淌进了走廊。” 江夏说完话,又把走廊灯按开了:“如果凶手不是你,你接吻的时候为什么要特意把电梯门按开 “当然,你也能用‘来这里的路上碰巧看到过樱子、所以知道了她的耳环颜色’,或者‘我记错了,之前我没说过珍珠耳环是粉色的’之类的低级借口圆谎。不过还有另一件事—— “作案时戴在手上的手套能保护你的双手,防止你留下指纹。但如果没能及时把它毁尸灭迹,那么手套本身反倒会成为暴露你的线索。内部沾染的油脂皮屑,它的购买渠道……只要被抓到真正的突破点,在现实面前,谎言会变得不堪一击。” 比起手套,似乎还是说漏嘴这件事让面前这位剧本爱好者得到了更多的打击,他的杀气越冒越多,最后又颓然归于平静。 “‘接吻的时候为什么要按开电梯门’……呵,这个问题的答案实在太简单了。”大场悟沉默许久,嘴和腿终于一起软了下去,他带着恨意开口,“我这么做,当然是为了替我父亲报仇!” 目暮警部听到他的话音,松了一口气,知道案子大概能结了。这让他多了几分耐心:“你父亲的仇” “没错。”大场悟整理了一下身上社畜常穿的西装,表情讽刺,“很久之前,我父亲也开着一家不小的游戏会社。我们一家衣食无忧,生活幸福——然而20年前,辰巳社长突然出现了。” “他找到我父亲,问他愿不愿意合并两家会社,在米花中央大厦建立起独属于他们的游戏帝国。 “那家伙口才真的很好,我父亲被他说服,加入了这个计划。然而后来他才发现,所谓的合并,其实是一场并购。 “我父亲的会社渐渐被辰巳社长蚕食一空,原本的架构被毁坏,老员工都被赶走,我父亲渐渐被架空成了一个空有头衔的副社长。日复一日,他终于受不了这种落差,选择了自杀。” “这怎么可能!”辰巳樱子难以接受这突然冒出的真相,“我爸爸对你那么好,几乎拿你当亲儿子看……” “那是因为他做贼心虚!”大场悟冷笑起来,“因为那一分愧疚,他才会不断破格提拔我——提拔我这个打算杀了他,娶了你,然后夺走整家会社的仇人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