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具体来说,是在读小学的时候,那时我最怕的就是拼音,苹果都能让我拼成屁股。后来稿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方便快捷,我又不得不把拼音捡起来。在电脑上学习打字,刚开始用一指禅,效率实在太低。不得已抓了女儿的壮丁,让女儿帮忙把纸质的稿子形成文字,储存到电脑里,轻松了一段时间。 女儿进入高中以后,繁重的作业压得她喘不过气来,我不得不自己动手。经过长久的练习,慢慢地我也能十指如飞的在键盘上盲打。一零年下半年,买了一个苹果4,让我告别了沉重的笔记本电脑,16个g的内存足够我用很长一段时间。这个苹果4陪伴了我三年,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花了五千多买了一个32g苹果5s,做为自己的生日礼物。 智能手机的出现,的确能让我随时随地的记录下灵光一闪的时刻,让我不用再随身携带笔与本子。有次把记满了灵感的笔记本连带派克签字笔遗落了,跳楼的心都有了。那本笔记本的遗落,让我的人生出现了一个空白期,是件极其遗憾的事情。 我每天都要写的日记,往往会选取当天最具有代表性的事情。看到这件事情,我就能还原出当天的场景。那天我是在哪里上的班,中间做过什么,说过些什么,和谁打过交道。这是我长久以来写日记,有意锻炼出来的能力,以点带面,还原事情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