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往事之童养媳

第169章 时隔两年再次见到井茉

春妮是从屯子西面进去的,而姜大胡子是在东头第一家。 这就要求春妮要走过一整条街。 春妮一边走,嘴里一边骂骂咧咧的,看见她觉得温和的老实人,还要跺一下脚,呸上一口。 她一边走一边思考,要怎样才能不留痕迹的和姜大胡子接上头呢? 走到屯子东头,春妮发现,这个姜大胡子家,和别的穷苦百姓家不一样,他家居然有着高高的围墙。 虽然没有井、王、龙三家的墙高,但也足有一米多高。 春妮站在墙下,也到胸口了。 她趴在墙上往里望,正房的旁边有一个马厩,里面有三匹马在槽头吃草。 一个普通人家,三匹马已经是极大的家底了。 难怪他家有一米多高的围墙。 这是防贼的。 春妮和老康接触了几次,和这几天的阅历,也长见识了。 她觉得这个姜大胡子估计就是给交通站运送物资的。 这三匹马表面上是他的私人财产,实际上是交通站的。 春妮绕着姜大胡子家的房前屋后转了一圈,发现他家前面的院子长,后面的园子却很短。 只有十几米的距离。 东墙外面有一排柳树,树干的直径有半米多,应该有十几年的树龄了。 春妮转了一圈,心里有了主意,先上大门口等着,实在看不见人,再上后园子砸窗户。 春妮蹲在高墙下,时间已经是中午了,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她不时的站起身,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往院子里看一眼。 屋里始终没有人出来。 时间在一点点的过去,春妮开始着急起来。 直到下午两点多的时候,一个络腮胡子和两个年轻的男人,才从屯子外面拉了一车蒿秆子回来。 春妮并没有着急起身,她依旧窝在那里。一双眼睛却有意无意的看向那个络腮胡子。 没啥特别的,和一个普通的农户没两样。 春妮伸展开四肢,让自己更能引起人注意一些。 可这几个人竟然对她视而不见。 一个疯子,确实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络腮胡子的旁边还有两个身份不明的人。 所以春妮不能急于上前。 老康和春妮说过,有的地下工作者的身份,就连自己的父母,妻儿都不一定知道。 三个人把车拉进了院子,车上的柴禾被卸下来以后,几个人就进了屋子。 再也没有人出来了。 又过了一会,烟囱开始冒烟,看样子是生火做饭了。 春妮躲在大门西边,距离第二家没多远的距离。 一个大着肚子的年轻女人,倒腾着小脚从院子里出来。 站在大门口,不停的向着春妮所在的方向张望。 看样子是在等什么人。 等了一会,可能是着急了,她竟然扎煞着两只手,慢慢的向着这边走了过来。 走到春妮身边的时候,明显放慢了脚步。 春妮偷偷打量了那女人一眼,心脏忽然剧烈的跳动了起来。她迅速低下头,连嘴里的絮叨都忘了。 她现在只想让那个女人快点过去,不要留意自己。 她害怕被认出来! 因为那个年轻的女人竟然是两年多未见的井茉。 春妮做梦也想不到,会碰到她。 井茉胆子小,只要春妮像对待别人那样,冲着她呲牙跺脚吐唾沫,她肯定会被吓跑。 但看了一眼井茉大着的肚子,春妮没那么做,她害怕吓着井茉。 只能尽量把头垂得更低,以免井茉看见她的脸。 春妮听到井茉轻微的叹息声。 一阵脚踩在雪地上的咯吱声,在东边的路上响起。 春妮听见井茉停住了脚步。 围墙的拐角处走过几个人来。 “茉儿,说过你多少回了,咋不长记性?外面又冷,地上又滑,你怀着孩子呢,摔倒了可咋办?” 春妮听得出来,男人嘴上的话都是埋怨,但语调温柔,满是宠溺。 这种语调,她在井家的男人嘴里从来没有听到过。 “你真当我是大小姐?走个路也能摔跟头!” 井茉笑吟吟的说着。 春妮想,她一定过的很幸福。 在井家大院的时候,井茉常年都难得有几次笑脸。 春妮真想抬起头,好好的看看井茉,和她说上两句贴心话。 可是现在她有任务,知道她身份的人越少,她越安全。 春妮在心里想,要是看见她现在的这个样子,也不知道井茉会不会装作不认识她。 “大嫂,你以为我大哥是心疼你呀,他是怕你摔坏了我大侄子!” 姜三志打趣井茉。 姜大志把手上的冰镩递给二志,伸手扶住井茉。 笑着说:“别听三志胡说,我是担心你!” “我才不听他的呢!” 姜家三兄弟每天都会去江面上镩冰窟窿,弄点鱼,多少也能换点钱。 姜大志每天晚上要回来的时候,井茉都会出来迎一迎他。 两年多,已经成为习惯了。 只是最近,她肚子里的孩子,越来越大了,井茉的身体也一天比一天笨重了。 所以她每次出来迎接他,姜大志都免不了抱怨她几句。 每次井茉都笑着答应,但第二天,她又准时站在大门外。 “大志,娘做好了大碴子粥,一会你给她端一碗来,死冷寒天的,吃一碗热饭,也能热乎点,熬过这个冬天,开春就好了!” 井茉自从怀孕以后,心柔软了不少,再加上姜家的人都心地善良,潜移默化的,她的心也不像在井家大院那么冷漠了。 遇到乞丐,疯傻的,总是能伸一把手,尽点绵薄之力,以求心安。 她经常想起她娘疯癫时的样子,不知道娘那时候有没有被人善待。 “好,都听你的!” 只要井茉有要求,姜大志就没有不答应的。 几个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家里走去,不时的传来欢笑声。 春妮眼中含泪,这是一个温馨的家庭。 她抬起头,看着井茉拖着笨重的身子,在她男人的搀扶下,回了家。 没过一会,姜大志端着一二碗苞米碴子来了。 他蹲下身,把饭碗和筷子小心的递给春妮,害怕吓到她。 “吃吧,吃饱了就不冷了!” 春妮一直在哆嗦,疯子的这件破棉袄,有的地方都透亮了,一到外面,冷风一吹就透了,根本抵不了严寒。 春妮不得以抬起头,望了姜大志一眼,伸手接过他手里的碗和筷子,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姜大志只见过春妮两次,一次是他成亲的时候,一次是他送井茉回娘家。 春妮觉得,姜大志绝对认不出来她。 但为了安全起见,她还是一句话没有说。 毕竟脸上有污垢掩藏长相,但声音却掩盖不了。 春妮以为,姜大志会把碗筷递给她以后就回去。 没想到他却一直蹲在那里,不停的打量春妮。 弄得春妮心里七上八下的。 吃了一半,春妮才想明白,他没准是等着自己吃完,要收走碗筷呢。 “别着急,慢慢吃,嚼碎了再咽!” 看见春妮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姜大志温柔的出言安慰她。 这让春妮更加觉得,井茉嫁了一个好丈夫,这个男人很温暖。 春妮吃完以后,胳膊平伸,把空碗和筷子举到姜大志的面前。 姜大志并没有着急去接,而是仔细的打量着她。 最后他说了一句让春妮十分心惊的话以后,转身走了。 他说:“我咋就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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