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英语:hduis),是随着印度封建社会形成,种姓制度发生新变化而出现的。印度教不是某位先哲创立的思想体系,而是在长期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它是广泛吸收婆罗门教教义以及民间信仰、风俗习惯、哲学思想等的综合产物。也代指印度文化圈内所产生的宗教,是世界主要宗教之一。</p>
除了印度,印度教在南亚的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尼泊尔,东南亚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菲律宾,以及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的印度裔人群也有众多信徒。它拥有105亿信徒(1993年统计数),仅次于拥有15亿信徒的基督教、11亿信徒的伊斯兰教,大于拥有3亿信徒的佛教。</p>
一、印度教的起源</p>
印度教起源于公元前2500年的哈拉帕文明时期的转世及灵魂不死之说。公元1500左右,雅利安人进入印度,逐渐发展出了婆罗门教。</p>
婆罗门教以种姓制度为核心教义,强调祭祀万能,婆罗门祭司阶层有无上权威和特权。以四大吠陀经即梨俱吠陀、娑摩吠陀、夜柔吠陀、阿闼婆吠陀为主要经典,一开始是多神崇拜,各种自然现象、动物等等都是神。如因陀罗(天王、雷电之神)、阿耆尼(火神)、苏摩(酒神)、苏尔耶(太阳神)伐由或伐多(风神)、摩录多(暴风雨神)。后来逐渐演变成三大主神崇拜,即梵天、毗湿奴和湿婆。</p>
公元前6世纪左右,耆那教、佛教等宗教先后成立。这些宗教批判性吸收了部分婆罗门教的经典,挑战婆罗门的过分特权,得到人民的拥护,婆罗门教开始衰落。</p>
婆罗门教进行自我改革,并大量吸收佛教、耆那教的教义、教规,也汲取不少民间的信仰,逐渐转化为印度教。婆罗门教转变为印度教的过程中,商羯罗是至关重要的改革家,在他的倡导下,印度教不管是哲学理论还是组织形式都迸发出巨大的活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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