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弹幕】:“你就瞎扯吧,一时间我都有点分不清你是要吹秦始皇,还是要踩秦始皇了。 秦始皇那么多功绩,结果到博主嘴里,帝制反而结果成了秦始皇最大功绩了? 万里长城不算吗?灵渠不算吗?还有同文同轨同纶怎么就不重要了?” 网友【弹幕】:“楼上是不是没看懂?我觉得博主没说错啊! 你说的那同文同轨同纶,统一度量衡这些,其实就是始皇帝开创出来的帝制一部分。 始皇帝开创的皇帝制度,不但包括了这些,还包括了中央集权制度,郡县制度等等,这些都是帝制的组成部分好不好。 可以说,秦始皇那就是给后世建了一个初代模板,后世皇帝拿来套用就行了。 你要说同文同轨这些,你单独拿一样出来,他都没有完全传承下来。 最简单的,秦汉的一尺是23厘米,可到隋朝一尺就是295厘米了。 文字,语言,习俗那就更别说了。 你看后世的大一统皇朝,基本在皇朝建立之后,设置一种官话。 考试要规定一种字体,而且度量衡也会重新统一。 所以说秦始皇当年统一的那些东西,他并没有完全传承下来。 唯独他开创的帝制模板,是完整传承下来了的。 正是有这一套模板,后世的皇帝在完成大一统之后,才知道要去统一度量衡,要去统一文字,语言,货币,习俗等等。 这功绩难道还不是最大的?” 网友【弹幕】:“感觉博主说的还是少了,我那迷人的老祖宗不应该只有这些功绩吧。” 网友【弹幕】:“楼上认真的?你这ip,这迷人的老祖宗可没少揍你们那边吧。” 【说完功绩,咱们再来说说始皇帝的过错。 对于始皇帝的过错,众所周知的也就那么几点。 修长城,修阿房宫,修帝陵,修驰道,重徭役,大兴土木,徵敛无度,赋税奇重,严刑峻法,好大喜功,还有什么焚书坑儒,巡游求仙等等。 甚至有人说,秦虽亡于胡亥,然实亡于始皇帝。 这话说的,其实没太大问题。 秦亡的锅还真就要往始皇帝头上甩,但是以上说的这些,即不是秦亡的原因,也不能算始皇帝暴政的证据。 修长城,修驰道这就不要说了,虽然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但这并不是为了享乐修的,这属于军事方面的,属于国防消费。 近代史告诉我们,钱不花在国防上,就会花在赔款上。 所以这两点绝对不是什么暴政,这是必须要做的,这是把钱花在刀刃上了,没什么好说的。 说什么罪在当代,功在千秋都是错的,这两件事情他就没有错,一点错都没有。 至于阿房宫和帝陵,这确实算是大兴土木,属于浪费了一些人力物力。 但是,这个也能说的过去,历朝历代的皇帝,都修帝陵。 宫殿的话,秦有阿房,汉有未央,唐有大明。 基本开朝皇帝,都会弄一个像样点的宫殿出来,这是面子问题。 只不过阿房宫大了点而已,但以始皇帝的功绩,宫殿修大点,也没什么不行的吧。 而重徭役这一条也不是那么正确。 秦朝的徭役制度,不是打白工,是有钱的。 根据出土的云梦秦简记载,秦朝的徭役有工钱,包伙食,发衣服,一户人家最多取一人服徭役。 另外这秦简之上还记载了,女子从事自己擅长的工作,也是与男子同酬的。 咱们那两千多年前的老祖宗,就弄出了男女平等的观念了,思维够超前了吧! 严刑峻法的话,秦的律法,用的就是商君的那一套。 严这是没得说的,特别是连坐制度的存在。 即便是你没有犯法,可只要你身边的人犯了法,你就有可能被连坐,秦法严苛这是没得洗的。 而且秦法极细,你一个不小心,可能就犯了秦法,这就导致秦的刑徒特别多。 根据推断,在大秦的刑徒,也就是被判劳动改造的人。 大致在50万左右,还有受其他刑法的估计也不少,就初步估算,总计罪犯最少也有七十万了。 而当时秦朝的总人口数,也才两千一百万左右。 算一下大致是25到30人中,就有一个被判刑的,这个比例是有点高,犯罪率大概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左右。 其他朝代的刑徒数量,我也没找到具体的数据,但以我们当前的情况来说,十年前,我们的在押人员有一百七十万左右。 按照我们的人口十四亿来算,大概是一千人中就有七个罪犯,犯罪率大概是百分之零点七。 而秦朝物质水平比不了现在,犯罪率高一些是必然的。 但百分之四这么高的犯罪率,就有点不正常了,要么就是人的问题,要么就是法的问题,这个我倾向于后者。 但是,大家不要觉得这是秦始皇的问题,这和秦始皇还真没太大问题。 根据史记李斯列传的记载,秦始皇时期是有缓刑罚,薄赋敛的政策的。 根据出土的里耶秦简记载,在秦始皇时期的赋税,大概是在百分之七到百分之九之间,没有超过百分之九,大多时候,都是十二税一的样子。 再根据云梦秦简的记载,在秦始皇时期,在农忙时节会给刑徒四十天假期,让他们回去务农。 在这三条的相佐之下,秦始皇时期的缓刑罚,薄赋敛政策,应该是真的。 也就是说,大秦统一之后,秦法应该是有过适当的调整减轻,不然的话,罪犯或许会更多,刑法或许会更严。 可不管怎么说,秦法严苛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这也算是后世骂秦始皇的一个攻击点。 只是这秦法严苛归严苛,它再怎么样,也不是什么亡国之法。 有很多人都认为,秦国,虎狼之国,秦军,虎狼之师,秦法,虎狼之法。 秦法此种高压之法,只可用于战时高压之际。 自秦一统之后,就该重修律法,与民休息才是正道,不因继续使用秦法。 秦法是高压之法的概念是没有错的,但自商君变法之后,到始皇帝统一六国,秦法已经在秦国使用了百余年。 一部律法,你就算不去了解它。 但它能使用一百多年,让一个弱国变强,那它就不可能是一本纯粹的高压之法。 若秦法仅仅只是高压之法,或许可以让大秦强盛一时,可以让秦国在商君时期暂时走向强盛,但它绝不可能让大秦一百多年一直强盛。 所以你就不了解秦法,你也能想到它定然是有其治国安民的能力,因为这是逻辑问题。 至于说秦一统之后,仗打完了,士兵不能获得军功之类的,这就更扯淡了,秦始皇是把国内的仗打的差不多了,可外面的敌人还不少呢,不存在没有敌人一说的。 另外前面也提到了,始皇帝采取了缓刑罚,薄赋敛的政策,这也就意味着,始皇帝已经开始慢慢的减轻了一些秦法的规定,是有慢慢根据国情修改法律想法的,只是没有完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