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姐人间富贵花,师妹精心呵护她

第136章 丫头让我认你为主

千寻在杀了黑袍老者之后,便朝着小闪他们的战团而去!</p>

那黑袍老者身体被灭,元神离体想逃,但却被暴噬操控的诡魔鼎给吸了进去。</p>

诡魔鼎漂浮在战场中央的半空,黑漆漆的,只有一人多高,但周边战场之上的诡气,连带着诸多元神,全都慌不择路的逃进了诡魔鼎之内。</p>

对于这些诡修元神来说,这诡魔鼎之内,就是他们的天堂!</p>

没有诡气能拒绝的了诡魔鼎的诱惑。</p>

暴噬见到这一幕,真是喜上眉梢。</p>

这些元神元婴可都是大补!</p>

这一战之后,他的神魂,必定能完全复原!</p>

他就知道,跟着千寻,一定比自行修行要恢复的快!</p>

郑道荣率领众多剑修弟子,追杀那些想要逃跑的诸多诡修。</p>

因为剑宗弟子本身就在最外围,又是布下了天罗地网,逃跑的诡修数量虽多,却没有一人能顺利逃走。</p>

这一战从白日战到了黑夜,直至月上高空,一切才平息下来。</p>

经此一战,明耀大陆众多高阶诡修,可说是死伤殆尽,几乎全灭。</p>

郑道荣即便修为高强,此时也成了一个血人。</p>

剑宗弟子死伤惨重,更有许多弟子被诡气所伤,走火入魔者不在少数。</p>

再看千寻这边,围攻他们三人的,都是高阶修士。</p>

当年围剿过百兽宗的众多修士,大部分修为都有了突破,很多都迈入了化神。</p>

他们这边的战况最为惨烈。</p>

但小闪和暴噬,以及千寻本身,都是战力非凡之辈,他们三人的肉身,也都不是普通修士能比的。</p>

所以打到最后,反倒是他们三人状况最好。</p>

但这也是相对于其他人而言。</p>

小闪受伤不轻,战斗结束后便吞了一大把疗伤的丹药,躺在地上,不愿意起来了。</p>

千寻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处处都是伤口,浑身都是黏腻的血迹。</p>

有敌人的,也有她自己的。</p>

这一战,千寻格外勇猛,可说她一个人,挡住了近一半的敌人。</p>

情况最好的,便是暴噬。</p>

他能在战斗的过程中,通过吞噬敌人的元神肉身来补充自身损耗的灵气能量。</p>

此时,那诡魔鼎中诡气冲天,暴噬已经迫不及待了,他收起了诡魔鼎,想要找个地方进行吞噬吸收。</p>

“先等等…”千寻伸手,擦去了眼周的血迹。</p>

她指着战场外围,对暴噬说道,“众多剑宗弟子都已被诡气入体,除了你,没有人能清除掉他们体内的诡气。”</p>

暴噬闻言点头,示意自己愿意听从千寻的吩咐。</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闺蜜齐穿书,嫁权臣,她离我也离
闺蜜齐穿书,嫁权臣,她离我也离
和闺蜜一起穿古代,我是暴戾首辅的大舔狗,她是偏执世子的世子妃。首辅嫌弃我,世子厌恶她,两人一心只惦念那早死的白月光,却不知我俩心里乐开了花。争吧争吧!争得顾不上我俩才好!白天,我和她互不对付,从街头吵到巷尾。晚上,我搬空库房,她掳走金银。“够了吗?”“够了吧!”“按剧情白月光快回来了?那咱们?”“跑!我连夜扛着你跑
糖小豆
天才?只是金手指比较多!
天才?只是金手指比较多!
无感请避坑——林小希在一天晚上和朋友喝酒打完斗地主回家途中,因为走夜路撞到了头因此狗带,再睁眼便是一个充满元素之力的世界,而她花了几分钟时间适应了自己还是个婴儿事实的时候,被产婆当作痴傻儿,拍了一下屁股,当然她收获到的只能是林小希的一记白眼还有因为不想再被打pp而响彻云霄的一声啼哭。从此属于她在这个世界的冒险开始了
Vvsk
都穿越了,当大奥术师很合理吧
都穿越了,当大奥术师很合理吧
刚出书评,比较低应该是正常的。主角流浪地球土着,快穿+慢穿各种影视书籍游戏世界,拯救他人的同时,也寻找着拯救自家小破球的办法。警告:女主金手指粗大(魔改dnd法术),不抠搜。人就是普通人,不算圣母也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前期一个人,后面会和国家合作(流浪地球部分剧情展开比较慢)。不是唯我独法,会教学生法术。本文不是
安提瓦
娱乐:让你卖惨,没让你凡尔赛
娱乐:让你卖惨,没让你凡尔赛
如果不小心穿越成亿万家族唯一的继承人,你会怎么办?五十三岁的过气明星叶枫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然而,难题还不止这一个!比如选秀舞台上,该如何卖惨,这是门技术活!
一剑锋猴
苟在神话时代御兽进化
苟在神话时代御兽进化
灵气复苏,万物进化,传说中的神兽降临现实,地心中的怪物陆续觉醒,天灾连连战乱不断,人类死伤过半……周恒穿越而来,凭借分神天赋,将一头头恐怖凶兽,变成自己的分身。从此,分身征战四方,吞噬进化;本体一心练武,猛肝进度。若干年后,异族入侵,人类面临绝境,周恒冲天而起,一剑斩灭亿万来敌!……本书又名:《吞噬万物:我化身灭世
海歌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