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非金融专业人士,所以本章里可出现的金融知识点可能有错误,还望读者指出予以改正。同样因为不敢乱写,本章所有情节都是高度还原历史!作者没敢让主角出来蹦跶……) 买办是外商在国内经商时选当地华人商人代理买卖,其性质既是外商的雇员,也是独立商人。 普通货物的买办大多数是中间商,而银行的买办却和一般的买办不同。 因为当时华夏的主流的金融机构,钱庄的银钱票据没有统一制式,搞的洋人无法识别商人手里的银票真伪,因此外资银行和洋行就一定要请个熟悉钱庄业的华人买办来审核把关。 也就是说买办是洋行、外资银行对外业务执行人,又是钱庄开具的银票的保人。 当时的外资银行里全由华人买办负责日常经营中钞票的出纳保管、金银外汇的买入卖出、票据清算、放款保证和存款介绍等具体事物,因此银行的买办大部分都需要有一定的身家才能担任! 又因为洋人无法理解清朝的商场环境和规则,洋人经理和本地商人做生意时经常会起摩擦,所以华人买办们通常都是长袖善舞、人脉广阔、手腕圆滑的人! 所以类似席家这种买办更像外资银行的合伙人而非雇员,但最初这些买办依然只是处于外资银行和本地商人中间人的角色,只能拿一点薪水外加一定比例的佣金而已。 真正将买办这一行业发扬光大的人,就是席正甫的顶头上司王槐山! 王槐山最初是在明珠市三余钱庄当跑街,跑街就是钱庄里负责放贷款收利息的人。因业务关系王槐山就认识了英商“会德丰洋行”的大班托马斯并和他成为了朋友。 这个托马斯就是汇丰银行的明珠市分行的创始人! 清同治二年也就是1863年,托马斯为筹建汇丰银行明珠市分行回英国集资,因为缺少路费和活动经费,他临行前曾向相熟的李姓商人借钱却并没有成功 无奈之下,托马斯只好去三余钱庄找王槐山试试…… 王槐山这个人够义气! 他直接从收来三余钱庄客户款中挪用了白银二千两借给托马斯,原本两人讲好了六个月后托马斯把这笔钱还本带利的还回来。 可惜y国距离华夏真是太遥远了,托马斯当时有事被耽误在y国了,所以这笔钱到期时未能归还。 可是钱庄年底时都要统一盘账的,这下王槐山挪用公款的事就暴露,王槐山被被老板教训了一顿后开除赶回老家了。 两年后托马斯在y国和港岛筹得巨资于1865年3月3日在港岛创建了汇丰银行,一个月后他又来沪创建港岛明珠汇丰银行,他前去三余钱庄还款时得知了王槐山遭遇深感内疚,于是特意跑到了王槐山的老家请他出山做汇丰银行的衙门所在地,到了天京后席正甫通过调查立刻就明白了局势。 此时中法战争正迫在眉睫,清廷必须购买大批军火乃保家卫国,如果汇丰银行不借给朝廷这笔钱,清政府朝廷就会像其他外资银行贷款。 既然清政府对借款这件事势在必行,那自己就可以得到更高的回报了! 打定主意以后席正甫开始和清政府的人反复交涉,最后汇丰银行以比当时普通借贷高得多的利息,借给了清政府200万两,定的还款期为10年期。 这笔贷款的意义可是非同小可,对汇丰银行来说,它开创了汇丰银行政治贷款的先例,将该行从左右不是窘境中解脱了出来,还解决了汇丰银行利润过低的境况,这是对汇丰银行的影响很大。 而这件事对席正甫本人来说,就是一举两得! 他不但借此得势,一举当上了汇丰银行买办,又受到清朝大臣李鸿章和左宗棠等的赏识。 俗话说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席正甫完美的解决了清朝廷借款这件事,还显示出了自己过人的胆识和才干,他不仅受到了汇丰银行高层的重视,他顺利当上了汇丰银行的买办成为了汇丰银行的华人总经理。 既然席正甫上位了,那胆小无能王槐山的买办位子自然坐不住了,于是王槐山只能卷铺盖回了老家。 这次贷款还带来了另外一个好处,席正甫以及他所代表的的汇丰银行一跃成了清廷的大金主。 为了获得巨额贷款,清政府的官员争相拉拢席正甫,李鸿章还特意上书朝廷,替他保荐官职,席正甫接受了二品衔红顶花翎又捐了道台一职。 不过席正甫做官仅仅是为了抬高身价并未赴京就任实职,他借着自己清政府高官的位置和汇丰银行买办的身份,在华夏金融界左右逢源。 成为了当时的头面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