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贷款还进去之后,多长时间能够顺利再贷出款来?放贷的品种是什么?
等等、等等……
所有这些,玩起来像是一套成体系的技术活加人脉活,完全是那些更有实力更有背景的担保公司才能玩得起、转的动的门槛活。
个人,为了区区一、两千万资金,也去奔忙这些,偶尔一两次搭个顺风车玩玩倒还也罢了,经常玩,长久玩,并不现实。
所以,凭借凑巧机缘,做了一两笔这样的业务以后,李一曼觉得这种钱不好挣,单枪匹马运作起来太累,即便勉强硬着头皮往里面去挤,成本效益的性价比也会大大降低。
和担保公司挂钩?
把自己的资金并到他们公司集中运行统一调度?
无异于把自己牵马的缰绳直接交给了别人,那匹马,到时候还是不是自己的马?会不会成了一去不回的脱缰失控之马?
向来都是赚着用钱生钱,十拿九稳又高额回报钱道的李一曼,自然也不愿意干这种把钱的命运全盘托付给别人的傻事。
而且,社会上也已经出现过个别企业,资金方把过桥资金转进去还了旧贷,接下去,新的贷款却意外地卡壳了。
拿着法院的传票,汤兰当即就给李小曼去了电话,接电话的李小曼和往日判若两人。
“汤兰,事已至此,我什么都不想说,这个诉讼,我已全权交给律师去处理,有事,你可以直接跟我的律师联系。”
李一曼的动作够快,收到法院发来传票之前,她从来没给汤兰留有任何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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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汤兰还对她常怀愧疚之心,“继富往”资金链断裂事情传开以后,她还主动第一时间打电话关心,变着法子替李一曼想各种能够往外捞钱的招数。
她也因此和雷正、雷茂翻过脸。
从事销售业务,她多多少少都赊了一些公司的货款,她心里甚至还盘算着,找个恰当时期,约上雷正、李一曼一起,签个手续,把账上自己还欠公司的一百多万货款抵给李一曼。
汤兰无论怎样也不能想通,自己仅仅是在借条上胡乱写上几个字,同时签上歪歪斜斜好不起眼的姓名而已,怎么就变成这一千三百万本息的代偿人了?
没办法,她也请教了律师,律师给出了百分百败诉的分析结果,随后,律师给出了让她尽快调解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