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宿主能处,让他宠炮灰,他真宠

第132章 古代:这个疯批太监有点甜40

出海的船队最少也要一年才能回来。 这一年来,秦逸也没有闲着。 他先是下令在沧海港口建造城池和商铺,为商贸发展奠定基础,只待船只归来,此处便将成为繁荣的商贸之地。 此外,他还与礼部反复沟通婚礼的程序。 沟通来,沟通去,秦逸发现什么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等都是毫无意义且过于繁琐的程序。 成亲是为了让萧鹤笙有个幸福的仪式感,又不是为了受累。 所以,他决定一切从简。 他只想在这一天昭告天下,让天下所有人都知道,他娶了萧鹤笙。 萧鹤笙是他的皇后。 当然,作为史上第一个男后,萧鹤笙又是个男人,秦逸觉得叫皇后也不太好,思来想去,觉得不如称之为凤君。 “鹤笙,你觉得怎么样?” 萧鹤笙将手中的鱼食撒向池塘,回眸看向征求他意见的小皇帝,笑道:“好啊。” 就这样,“凤君”这个称呼便被正式定了下来。 大秦历342年六月初八,小李公公带着船队顺利归来。 船队归来,带回了珍贵的商贸物品,也带来了新的商机。 更重要的,是带回了国家的希望与未来。 “皇上,厂公,你们看这个。” 小李公公兴奋的拿出了他带回来的农作物样品。 “当时奴婢离开时,皇上,您嘱咐奴婢要多注意海外国家的农作物,看看有没有适合我大秦的。” “奴婢这一路也在观察着,后来到了一个国家时,发现当地主要农作物正是这两种。奴婢注意到,这两种农作物的产量极高,且易于储存。如果我大秦能够种植这些农作物,百姓们必定不会再忍受饥饿之苦。” 秦逸看了下,这不就是玉米和红薯嘛。 他清楚玉米和红薯的产量确实极高,对生长条件要求也不高。 玉米的产量通常在每亩2000到3000斤左右,最高产量甚至可以达到5000斤以上。 而红薯的产量同样相当可观,每亩通常在3000到5000斤左右,最高产量甚至可以达到6000斤以上。 目前大秦的主要农作物是水稻和小麦,这两种农作物都有一定的地域限制。 如果能够引进玉米和红薯作为新的农作物,地域限制将会大大减少,百姓也能够不再为吃不饱而犯愁了。 “小李子,辛苦你了。” 小李公公笑道:“皇上,这些都是奴婢应该做的,奴婢去了海外,就觉得以前自己困在这方寸之地,就想着能活着,活得好,肤浅了。如今见识了不一样的天地,才知道,原来人还有不一要的活法,奴婢还要多谢皇上给了奴婢增长见识的机会。” 他这次前往海外各国,亲眼见到了金发碧眼的外国人,领略了异国风情,感受到了不同的文化气息。 不仅让他的眼界变得更加开阔,也让他的胸襟变得更加宽广。 “好好好,成长了。” 秦逸觉得,果然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小李公公去了一趟海外,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 他拉着萧鹤笙的手道:“等咱们退位了,也一起出海去看看。” 虽然他走过几个世界,见识过不一样的风景,但鹤笙还没有看过,他想带着鹤笙一起去看看。 萧鹤笙回握住小皇帝的手,说道:“我们去海外看看,大秦也要到处走走。” 他一直没有忘了,小皇帝说过的海晏河清。 他要看看小皇帝统治后的大秦的变化是何等的大。 他要亲眼见证这种变化。 他要亲耳听听四处的百姓是如何夸奖他的小皇帝的。 “听你的。” 鹤笙想去哪,他便陪着去哪。 “皇上,厂公,到时候奴婢跟着您二人一起去,可以继续服侍您二人。” 等皇上和厂公退位后,新皇肯定用不到他,他也不想在这宫里碍了谁的眼,到时候他便跟着皇上和厂公四处游览。 “行,带上你和小顺子。” 王勇站在后边,想说什么,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小李公公的眼色深了些,想着等晚上回去再收拾他,他只想着自己跟皇上和厂公一起去,怎么就不想着带上他呢,小没良心的。 小李公公听皇上说会带上他,便也放心下来,继续拿出几样农作物介绍道: “皇上,厂公,有的农作物不便携带,奴婢就带了些种子回来,这些都是奴婢觉得不错,有可能会有用到的,便带回来了。” 秦逸看了看,有马铃薯、花生、辣椒、大蒜,还有西瓜和番茄的种子。 不错不错,居然有西瓜,明年想办法种出来可以给鹤笙吃。 等介绍完农作物,小李公公继续说道: “皇上,奴婢此次出行带走的货品全部都卖出去了,所得白银共计500万两。此外,我们还换取了许多珍贵的珠宝和香料。” “这么多?” 这个数字超过了秦逸的预期,这时候1两银子的购买力折合成后世的人民币大概600-800元,500万两那差不多就是30多亿。 要知道,现在一年的国库收入也就200万两白银。 出海一次收入居然超过两年的国库收入。 这种利润回报不可谓不大啊。 “是的,因为在海外是没有我大秦的这种丝绸和瓷器,那些海外贵族很喜欢,您不知道,咱们的货物有多受欢迎,有两个贵族为了一块面料都差点打起来了。” 秦逸想想也是,丝绸、瓷器、茶叶被誉为我国古代对外贸易的三大拳头产品,受欢迎也是应该的。 说完正事,秦逸又问道:“路上可有遇到什么风险和麻烦?” “回皇上,一切皆好,皇上您设计的船只,即使到了其他国家,也令人赞叹不已,其防御和攻击能力无船能匹敌。” 他看到海外那些国家的船根本没有他们的好,还有国家想购买他们的船呢。 “只是,我们按计划好的路线行驶至一处时,遇到了几只破旧的大船,那船上的人个子矮小,奇丑无比,居然想靠几条破船,抢劫我方最后处的那只大船,结果,被王勇带着人给收拾了。” 小李公公都没有想到,有人会不自量力的到这种程度,想凭几条破船就想抢他们的大船,这不是做梦嘛。 “个子矮小,奇丑无比?” 还有这种人? 小李公公点了点头:“对的,后来我们打听到,那是与我大秦相邻的倭国人。” 倭国? 倭国不就是后世的吗? 历史十八次侵华, 一百五十四场屠杀, 百年侮辱我华夏, 后来,没事就出些瑟瑟片子侵蚀我国青少年的心灵不说, 更是丧心病狂连续排放三十年的核污水,将风险转嫁给全世界,将伤痛延续给人类的子孙后代。 秦逸轻敲着桌面,心想,或许可以让倭国从历史上消失,这样,也就没有后来的这些事了。 只是想让倭国消失,还是得先将大炮研究出来。 他为了后世,也不能不拿大秦的百姓的命不当命。 只要有了大炮,对待倭国那种弹丸之地,就是碾压性的揍他。 “这事,朕以后会给你们报仇的,早晚灭了他们。” 萧鹤笙看了小皇帝一眼,没想到只是提到倭国,小皇帝的戾气会这么重,居然会想到灭了他们。 要知道小皇帝的性子一直是阳光和善的,这还是第一次说想灭了谁,并且是一个国家。 虽然,只是一个小国。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渐苏的潘特格拉
渐苏的潘特格拉
“你说,他应该取个什么名字才好。”“生于黑夜,我希望他能走在光明下,就叫他,天明吧。”“天明吗?是个好名字呢。”女人的眼睛渐渐合上,男人抱着她,不自觉地流下了眼泪。他抱起那个尚在襁褓里的婴儿,与自己心爱的女人道别。这个孩子人如其名,他会在不远的未来,照耀黑暗的宇宙。
小死死神神
魔
这是魔的世界,天地为暗,众生成魔。不死魔体,出生即是永生,被世人称为长生魔药,食其肉,饮其血,可长生万载,涅盘改命。无尽风暴以不死魔体为中心席卷蔓延,暴乱,猩红,杀戮,永不休止。
一个小记者
雍凉风云
雍凉风云
前秦建元三年(367年)夏,长安未央宫西苑,二十九岁的天王苻坚面有愁容于渐台来回踱步,少年早慧得到亲长爱重的他自云龙门之变废杀堂兄登位已历十载,虽在一干能臣猛将辅佐下励精图治,却仍因内有天灾人祸,外有强敌窥伺,陷入社稷危殆将要倾覆的困境。恰...
黄油之手
吞噬万物:从蝼蚁进化成无敌巨兽
吞噬万物:从蝼蚁进化成无敌巨兽
灵气复苏,林三成了一只弱小蝼蚁,即将被肢解蚕食。他瞅准机会逃了出去,本以为要开始绝地求生,没想到天降系统,吞噬万物即可进化!金手指诚不起我,我吃吃吃!身躯从毫米起步,十米、百米、千米……直至成为庞然巨兽,势可吞天!多年后,兽潮爆发,广袤原野有傲然巨影闪现!所到之处,便是天灾!栖息之地,生命禁区!
王野
纨绔子弟搅动天下风云
纨绔子弟搅动天下风云
红尘乱世,英才辈出,人心浮动以三尺剑论英雄。天下分裂,魏国墨家满门忠烈,其三代人皆是英豪。可世事无常,一代将门的继承人墨子桓却是一个人尽皆知的废物。庸庸碌碌18年,流言于青楼妓院风流不羁,但是他却是天下神秘组织风云阁阁主。同时就是这样一个被世人认为是废物的人,却即将提笔治安天下,上马扫定乾坤。
二十二号笔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