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犯:刘超</p>
出生日期:1975年</p>
籍贯: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玉溪村</p>
犯罪行为:故意杀人罪、强奸罪</p>
从本章标题的几个关键字里,相信读者能看得出来,这小子绝对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p>
除了心狠手辣及其狠毒之外,刘超还有一个显着的特点,那就是非常嚣张狂妄。</p>
别的案犯做完案子,生怕别人知道,暴露了自己,但刘超却多次对周围的亲朋好友炫耀自己是个罪犯,并且还以此为荣。</p>
而且他在逃亡的过程中,除了继续作案之外,还不止一次的写信给警察进行挑衅,毫不夸张的说,这就是一个天生的恶魔。</p>
刘超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他在家里排行老小,上面还有四个姐姐一个哥哥。</p>
刘超读小学的时候,虽然学习成绩一般,但和普通孩子差不多,性格上还算正常,和同学也能玩的来,只能说算是一个调皮点的孩子。</p>
但是上了初中之后,刘超就表现出了一些变态的行为,开始偷看姐姐们洗澡,或者偷走她们的内衣内裤,晚上睡觉的时候,偷偷的拿出来盘一下。</p>
这时候刘超开始对男女之间的事情非常感兴趣了,也接触了一些带颜色的书籍。</p>
刘超上了高中之后,就开始处对象了,很快他就把对方忽悠到了床上,结果没想到一炮打响,女朋友怀孕了,最后只能做手术,把孩子打掉。</p>
高中毕业的刘超没有考上大学,1995年他参军入伍了。</p>
刚去的第一年,刘超表现相当不错,还被评为了优秀士兵。</p>
第二年,他被调到了炊事班当炊事员,偶然间听到老兵们聊天,说最近地方上发生了一起杀人分尸案,尸体被剁成了肉块,现场非常惨烈。</p>
刘超听了之后,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一个劲的追问具体细节,他这时候已经对杀人分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p>
很多杀人如麻的恶魔,或多或少的都是有点外界因素影响,比如说家庭不和谐、或者受到别人的歧视,导致这些人走上了绝路。</p>
但刘超完全不一样,他没有这些问题,他的恶是骨子里带出来的。</p>
接下来的日子,刘超满脑子都是杀人分尸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工作也能混就混,有机会还出去找个小姐顶一下,而且还和地方上的女人勾搭到了一起,被人举报到了部队。</p>
1998年10月份,刘超凭借着自己的努力,终于被部队开除了,擅自离队不归,乱搞男女关系,部队实在是忍无可忍了。</p>
这时候距离刘超退伍,只剩下了几个月时间,刘超特别生气,自己的前途算是彻底没了,从这之后,他就产生了强烈的杀人念头,有了报复社会的想法。</p>
被开除之后,刘超先是来到了杭州,租了个门面房,开了一个包子铺,毕竟自己在炊事班,还是学了点手艺的。</p>
但刘超压根就不是正经干事的人,心思完全不在好好赚钱上,所以两个月之后,包子铺就干不下去了。</p>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刘超基本上处于到处游逛的状态,时间一长,兜里就没钱了,必须得找地方混口饭吃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