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tother·冷血动物] 伦敦南部,从温彻斯特到奇切斯特这段公路旁,是绵延百余公里的绿地矮丘幽暗森林。 时间是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一日的凌晨四点。 唐宁小子开车从伦敦出发——要带着女朋友玛莎去朴茨茅斯度假。 一月份的天气不是很好,或许和前几年汤加火山爆发有关,整个世界都冷下来,夏天是阴雨连绵,春天来了,有冰冷刺骨的倒春寒。 福特轿车在马路上驰骋,老天爷像是听了老猞猁在这片大地留下的谜语,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 斑驳雨点落下来几滴,打在挡风玻璃,又立刻停止。 异常的气压让车内的男女心中躁郁不安。 还好唐宁小子是个开心果—— ——他是个非常开朗的人,健康向上,精神坚定,意志强大。 “我早就想好了,我们在凌晨四点出发,可以看到朴茨茅斯早上八点半的太阳。” “这几天都是这个鬼天气”玛莎没什么精神,低眉斜眼看着漆黑窗外:“真的吗?开到海边,就可以看见太阳了?” 唐宁小子咧嘴笑:“肯定行,我问了姑父,他年轻时在气象站工作,他以前也见过这种天气,海上的气压与陆地不一样,想见到太阳,就到海边去,等太阳刚出来的时候,我们就能看见它,如果暴风雨一定要来,我们最少也能晒到一两个小时的阳光。” 玛莎撩着一头红发,心事重重的样子。 她听见雨滴时不时打在玻璃上,又不能变成绵密连续,令人安心的白噪音,实在有些烦躁,就往老旧的福特车载音响里塞进一张cd。 音乐盖过了所有焦虑和不安。 唐宁小子直视前方,开车时不分心是他最好的优点——这也是玛莎非常在乎的东西,这个男孩子虽然比她小,但莫名让人感觉到心安。 听见音乐时,唐宁就说:“你有心事吗?玛莎?” “有一点” “是因为这趟旅途?” “是的我不明白” “我们已经四个月没见过太阳了,哪怕是冷血动物也要暖和一下吧?” “嗯。” “要不我和你说说这趟旅途的安排?” 玛莎没有回答,只是偏过头,看着唐宁小子的侧脸。 说实话——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长得不赖,可是这份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让玛莎觉得很怪异。 她的内心抗拒着这次旅途,觉得连绵数月的阴雨天,或许是一种好事。 她并不喜欢热闹的地方,离群索居是她的生活习性。她是一个旅拍博主,不需要和很多人沟通。 在远离市区的老别墅里独居生活,在一个银光闪闪的湖泊旁。 唐宁小子啥也没穿,从湖里爬上了她的码头,也爬上了她的床—— 只在一次学校夏列营的活动里,唐宁跑去湖泊游泳,与人打赌要游一个来回,结果游到玛莎房门前,却没有体力游回去了。 ——他们就是这么认识的,非常突然。 是旅拍博主小阿姨玛莎在二楼扣动快门。 刚好就拍到一个身材倍棒的金发小哥哥爬上码头。就像是传说中的美人鱼一样。 唐宁小子闯进了她的生活里,如胶似漆甜蜜美满。 让我猜猜?! 你一定在想,这对幕外戏里的小情侣,他们接下来指不定会遇见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对吗? 稍事休息,不要心急。 这个故事在一章之内就可以讲完。 弯弯绕绕的山路之间,两侧茂密的树林伴着路灯飞逝而过。 唐宁说起煞费苦心的旅途安排:“我们先去朴茨茅斯夫海军基地,我的叔父在那里,带你去看渡轮码头的太阳,五十米外就是一家鸡肉餐厅。” 玛莎:“嗯。” 唐宁:“然后坐上铁甲勇士号,到怀特岛。” 玛莎:“嗯。” 唐宁:“去罗宾山的冒险乐园,还有猴子天堂动物园。” 玛莎:“嗯” 唐宁:“去戈兹希尔露营地搞烧烤晚会,我带了枪,能打死野猪!玛莎,你在听我说话吗?” 玛莎:“在听。” “在听?”唐宁只是继续看路开车,这个小伙子有点心焦:“可是,你好像满肚子怨气?是因为我吗?是因为我凌晨四点把你从床上喊醒?我和你商量过好多次,你是亲口答应了,答应和我一起走完这趟旅程的!” 玛莎:“答应是一回事” 唐宁随手按下cd机的暂停键,把音乐掐灭了:“亲爱的,我与你相爱,是为了我们两人更加开心,如果不开心的事,为什么要去做呢?” 车速也渐渐变慢,像是要停在这孤独寒冷的雨夜道路中。 “别停车。”玛莎说不清楚,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焦躁,又把cd机给点亮:“我也不知道我不知道,反正一切都是你说了算,我没有忤逆你的意思,可是我就是开心不起来,我感觉很不好。” 唐宁:“很不好?” 玛莎:“我隐隐约约感觉到,好像这条路上有什么东西,一直在跟着我们。” 唐宁的表情凝固了,这个小伙子看向倒视镜,慢慢把车速降低。 他慢慢的,慢慢将眼神都聚焦在倒视镜中—— ——玛莎跟着男朋友的眼光一起,想往倒视镜中看出点蹊跷,可是什么都没看见。 玛莎紧张又小声的询问:“怎么了?你看到什么了吗?” 唐宁小子沉重的咽了一口唾沫,额头也开始冒冷汗。 玛莎紧接着追问:“别不说话是幽灵吗?还是什么怪物?在车里?在车外面?为什么你要减速?我害怕唐宁!” “我看见”唐宁的语气颤抖,浑身像是过了一道电流:“空无一物!~后座啥也没有!真是太可怕咯!” 紧接着这个小伙子就变得嬉皮笑脸的。 “你说谁会在半夜凌晨四点出来跑山?藤原拓海?” 他与女伴玛莎开着玩笑,两眼依然目视前方,没有丝毫的懈怠。 “夜里最厉害的就是灰狼或者熊,我们有枪,别害怕!玛莎,有我在你身边呢!哪怕是吸血鬼,我也会像个冷血动物,用我心爱的大猎枪轰散他!” 玛莎又生气又好笑,只觉得这个小伙子身上活力十足。 “你的脑袋瓜到底在想什么?” 唐宁:“吓到你啦?” 玛莎点点头,脸色一会红一会白:“很恐怖。” 唐宁:“对不起,我不该把出发时间定在凌晨四点。但是你知道的——咱们白天来,就看不到朴茨茅斯海岸的太阳了。” 玛莎微笑着摇摇头:“我没有怪你的意思以后不要这么做了,我心脏不好。” “得令!公主殿下!”唐宁得闲抽空伸手敬礼:“您的骑士唐宁一定护您周全!” 听到这句话,玛莎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只是低头刷手机写消息,在s上更新一条动态,把窗外的景色都拍下,写新的旅行日志。 唐宁又问:“玛莎,你说的那种隐隐不安的感觉是什么?” 玛莎立刻回答:“我说不出来,就像是我俩突然会安静下来,和现在一样。” 整整五秒过去,两人都没有说话。 只有静悄悄的山道路面,偶尔会传出石子被车轮碾压崩飞的飒响。 除了cd机里悠扬的乐曲,令人昏昏欲睡的古典乐。 老旧车辆里,荧光下投射出来的扬尘。 还有两人在蓝色冷光源下照射出来的下半张脸。 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玛莎终于说:“就是这种感觉,我总觉得,这条路上,还有其他东西” 唐宁大大咧咧的说:“我不会再吓你一次了,放心!别胡思乱想啦。” 玛莎很认真,她展示着手臂上的红色斑点。 “可能是胡思乱想吧。我得了皮肤病,医生说是神经性皮炎身体不好,精神也会跟着出问题,应该是这样。” 唐宁立刻点头:“对,你少看点tiktok都行,最近我在偷偷的翻你的观看记录,都是什么神啊鬼啊之类的。怪吓人的!” 玛莎嘟着嘴,立刻把手机打开—— ——亮出米米尔温泉集市乐团或乘客们的作品。 “这不是神话鬼怪!是一个系列!你看这些绿幕特效!还有这头龙,多真实呀!” 视频恰好播放到文不才从天而降的那一幕。 唐宁嗤之以鼻:“嘁!太假了!哪儿有龙是这个样子的,它像是死了,被人逮住脖子,动都不动一下,也不会反抗。” 玛莎忧心忡忡的:“现在我们这些旅拍博主,做出来的东西都不如特效团队精彩了,也不知道以后怎么办,我要找什么工作来养活自己” 唐宁给爱人加油鼓劲:“假的就是假的,永远都比不上真的!亲爱的,你拍的东西就是最好的!” “虽然这么说”玛莎比划着手机:“播放量和点赞不会骗人的。” 唐宁吹着口哨,微笑打趣:“老天爷!快快显灵!来点狼人吸血鬼什么的!让我的爱人s账号关注暴涨!~再不济来个幽灵也行呀!~” 玛莎听见玩笑话,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她带着些愠怒:“你就是在捉弄我!我也想好好吓你一回!” 唐宁:“怎么做呢?” 玛莎:“假装自杀。” 唐宁:“上回你干过这事儿了,躺在客厅装作心梗,我亲了你好久好久你才[哈哈哈哈哈哈]的爬起来。” 玛莎:“那割腕放血?” 唐宁:“不要浪费番茄酱呀!” 玛莎:“我不管,总之我要吓唬你!” [paands·痛楚与贪欢] 话音未落—— ——唐宁小子的瞳孔微缩。 道路前方,车灯照出一个模糊的黑影。 在千钧一发之际,玛莎猛的推动方向盘! 紧接着就是刺耳的刹车声,老旧的福特轿车一头冲向护栏。 玛莎只觉得身体被狠狠拽了一下,在安全带和座椅之间弹跳。 唐宁的脑子浑浑噩噩,可是这小子非常靠谱,在失去意识之前,就攥住了汽车置物格里的短管猎枪。 只过去短短的十来秒,这对小情侣就立刻恢复了意识。多亏唐宁小子良好的驾驶习惯,能在高速行驶抢方向盘这种大危机中保持车辆的姿态,最终将它稳稳停住。 “亲爱的,下次别这么玩”唐宁放下枪。 玛莎满脸的冷汗:“你没有看到吗?!” 唐宁:“看到什么?” 玛莎:“我们好像差点撞到一个东西!” 唐宁:“是什么呢?” 玛莎:“看上去像人!” 紧接着,唐宁沉默了。 又是诡异安静的五秒钟过去。 唐宁说:“我下车?” 玛莎摇头:“别!” 唐宁认真的说:“我得下车看看,如果我撞到的是人,那必须救他,大晚上的,连月亮都看不见——这家伙一声不吭的跑到马路中间,我绝不能坐视不管。” 玛莎努着嘴,满脸不高兴:“谁会在这种时候跑到这个鬼地方来?咱们是打着灯!开着音乐过来的!再怎么说,这家伙也应该避让!” 唐宁执拗的讲:“这人可能在森林里被野兽袭击了,失血的时候也会失去意识,好不容易看见我们,来不及想那么多事的。” 玛莎不理解:“这种时候你怎么能放下戒心?万一我们看错了?万一它不是什么人,是野猪?是熊?” “也得去看看,我有枪。”唐宁坚持自己的想法:“音乐和灯光会赶走野兽,只有人会被这些东西吸引。” “好吧!好!也不知道是谁疯了!”玛莎说是这么说,可是依然攥着唐宁的手臂:“求你了,亲爱的别去。” 唐宁轻轻抚摸着玛莎的脸。 他眼里只有柔情,只有爱意。 “我爱你,我会回来。只是去看一眼,再怎么说,我也要看清楚车有没有问题,如果它刹车或水箱爆了,我们就立刻报警。这不光是保护刚才撞见的怪影子,也是在保护我们自己。” 玛莎恐惧得要掉下眼泪:“别求求你,你最近像是着了魔一样在网购平台买了好多怪东西,又要我跟着你跑到朴茨茅斯去你到底怎么了?你是中了什么邪法吗?我害怕!唐宁!” 唐宁小子解开安全带。 玛莎骂道:“我害怕!你听不见吗?你他妈是聋了吗!我们现在就走!离开这个地方!不管你撞的是什么东西!不管它是人是鬼!立刻马上走!” 唐宁小子打开车门,义无反顾的去检查车辆。 玛莎终于消气,因为生气是没有用的。 唐宁一直都是这样的人。 像个冷血动物—— ——从不会顾忌她的感受。 明亮的车灯前,唐宁淋着雨,在车辆旁边绕了一圈。 从保险杠看去,没有任何血迹。 再持枪绕行到鲜红的尾灯,也没有见到血迹。 往黑漆漆的潮湿道路中看去,见不到任何所谓的“漆黑影子”—— “——回来吧!唐宁!”玛莎失声尖叫,几乎歇斯底里,被恐惧吞没,“我害怕!我真的好害怕!” 唐宁小子打开手机的手电,仔细在道路中摸索。 最终他在湿乎乎的道路中找到了三块染血的断骨。 这些骨头浸在一滩粘稠的血液中,血里还有不少黏糊糊的液体,就像是鼻涕和口水。 玛莎:“回来!别往前了!” 唐宁依旧不死心,他能辨认出骨头的样子—— ——很像是人类的犬齿和一部分鼻软骨。 他来到道路旁边的铁护栏,就发觉深深铁栏凹陷进去,像是被什么猛兽狠狠撞了一下。 栏杆上挂着一些黑色的布料,是铁栏毛边剐蹭带下来的,布料里夹带着一张奇怪的证件。 那么就是说—— ——刚才确实有个人,从森林的矮坡滚下来。 从衣服上的味道能判断出,这是个女人,用古驰的香水。 她伤得非常重,整个嘴巴连带鼻子一起烂掉了。 撞在铁栏之后,她失去意识,迷迷糊糊的走上马路,差一点就被唐宁给撞死。 四下再也没有其他东西—— ——唐宁一步步退后,心中有莫大的恐惧。 他不知道这些东西到底代表什么,不过他知道,这个会穿衣服,会用古驰香水精心打扮的女人绝没有死,也不是什么怪物——怪物在寒冷的雨夜里,是不会在乎自己身上的气味的。 不过这不是他能管的事。他很难想象,这铁栏受了多么恐怖的冲击,才会产生如此剧烈的形变。 他一步步往后退,持枪看着远处,退回了车里。 玛莎松了一口气,立刻把身体越过挂挡杆。 他们紧紧相拥,像是死里逃生,狠狠的亲在一起。 唐宁:“没事了,亲爱的。” 玛莎:“走,我们走。” 唐宁发动汽车:“你不想问问我看见了什么?” 玛莎翻着白眼:“我不想知道!我!根本就不想知道!” 唐宁只是把牙齿和鼻软骨都收进一个塑料袋里,准备交给警官,不再去吓唬女朋友。 车辆重新启动,音乐再次响起。 玛莎还是心神不宁的—— ——她觉得这段时间里,小唐宁似乎变了个人。 他开始捣鼓起一些神神秘秘的魔法道具,研究各种炼金仪器,搞了一大堆银器回来,把这些银子都做成小珠子,也不知道要干什么。 唐宁放下枪,抓住爱人的手。 “别担心,玛莎。” 玛莎就渐渐安分下来,小唐宁的手心滚烫,非常的温暖。 b106山体道路中—— ——简陋的公共厕所里。 九五二七捂着断臂,刚做完止血工作,躲在三三零一身边。 三三零一面目全非,半张脸都没了,牙齿和口腔暴露在外,身体疼得发抖痉挛。 两个好闺蜜窝在一间房里,躲避着怪物的追踪。 九五二七失血过多,脸色苍白,超级小声:“这些畜牲到底是怎么来的?你有头绪吗?” 三三零一没了鼻子,牙齿漏风,呜呜嘤嘤:“说是圣血和大鼠肾球细胞人工合成的一种病毒,五百多年前就有人通过这个配方,把肉体凡胎变成吸血鬼。” 九五二七:“你还能闻到它们的味道吗?” 三三零一:“我嗅腺都坏了,我看你就是在为难我。” 九五二七:“怎么杀死它们呢?” 三三零一:“咱们没有消毒弹药,要银弹呀!要银弹才行!” 九五二七:“没想到放长假的代价就是这种外勤任务真倒霉!” 三三零一:“你还有万灵药吗?给我整点儿?” 九五二七摇头:“用完了。” 三三零一:“你怎么就带了两支呀?” 九五二七:“好过你一支都不带。” 三三零一:“本来我看完任务简报,还以为是个很简单的活计你也知道,我喝药大手大脚的所以” 两人原本是为了补上休假的绩效,雇主前往米米尔温泉集市时,在车站的安排下,接了个看上去非常简单的外勤任务。 任务地点并不在地下,是在伦敦的温彻斯特郊野—— ——有乘客在此地发现神秘的蝠形飞行物。 从dna采样的结果显示,有大鼠、地龙与一部分古生物的人工合成血液,还有许许多多因为这种血液,变异的霉菌与微生物,有维塔烙印的特征——很可能和癫狂蝶圣教有关,和吸血鬼传说有关。 九五二七和三三零一本以为是去刷业绩的,日程安排是白天调查,晚上回天穹车站睡觉——随便逛两圈收集一些证据就回去了。 没想到这些蝠形畜牲非常狡猾,找到机会把三三老师的鼻子给打坏了。 在连绵不断的阴雨天气里,这些不人不鬼的东西甚至能招摇过市,和九五二七一块下楼买豆浆喝咖啡时大打出手,斗了整整两天两夜,使用武器载具封堵道路,把车站的侍者从复杂的城市赶到孤立无援的郊野。 “哪里是安全的?我们得歇口气”三三零一捂着舌头,把它塞回嘴里,好不容易才止住血。 九五二七气得血压升高,断臂又开始喷血:“手机淋了雨,坏掉了。我和香香软软的雇主煲着电话粥呢!谁知道突然” 三三零一:“别别别捂着它!” 两姐妹在狭窄的厕所隔间里大眼瞪小眼。 三三零一帮九五二七绑住手臂。 九五二七帮三三零一捂住口鼻 “七呀咱们是不是要死在这里了?” “不可能,我颜值那么高!按照电影电视剧里的反派定论,胸大的,长得好看的,一般都会活很久很久的!” “可是我们不是反派呀,而且,这不是演电影。” “别丧气。” “会有人来救我们吗?” “不知道,现在咱们没有能杀死它们的武器,只能躲起来,希望雨水能洗干净我们身上的味道。” 从三三零一的头顶,突然冒出两只毛茸茸的灵体狼耳朵,听见了什么声音,“嘘!别出声!” 从厕所门外响起高跟鞋踩踏路面的清脆声音。 九五二七大气不敢喘一下,就看见厕所门缝之外,路过一个步态摇曳的高挑女子。 七哥在旅店的电梯里遇见过她。 一起下楼去打豆浆啃吐司,这美丽的妇人上一秒还在谈姐妹俩的衣品如何,香水如何。 刚走出门去,就露出恐怖的分瓣嘴唇,从一个优雅的妇人,变成吸血鬼——是一言不合立刻动手开枪。 没有任何预兆,非常非常突然。 那会九五二七还记得,只是与江雪明刚刚谈完车站咖啡厅的事。 这个妇人就掏枪招呼来个同伴,一起围了上来。 两姐妹与这些怪胎追逐搏斗,逃命躲藏。 两天两夜,没有休息。 九五二七只觉得大脑要爆炸—— ——她非常疲劳,只有强烈的求生意志将敞开的死门重新关上。 她们摈住呼吸,生怕厕所外的猎人起了疑心。 高跟鞋的响声变得急促,像是在厕所门旁边嗅到浓烈的臭味,就立刻要离开。 直到远方响起骨肉分离腔体变形肉膜振打空气的杂音,她们才安下心来。 ——怪物离开了。 “我们走,三三!” “去哪里?” “换一身衣服,回去找boss述职。” 福特轿车停驻在朴茨茅斯荒无人烟的海滩。 玛莎与唐宁肩并肩,站在码头上—— ——他们静静等待着日出时分。 玛莎握着唐宁小子的手:“你让我感觉很温暖。” 唐宁小子提着冰冷的枪:“嗯。玛莎,我们终于抵达目的地了。” 玛莎:“你发现了?对吗?” 唐宁:“第一次亲吻你时,我就发现,你的体温低得可怕。” 玛莎:“你要我来晒太阳,是想和我一刀两断?” 唐宁:“我爱你。” 玛莎大姐的身体开始变形—— ——她的背脊鼓动,钻破衣服,冒出来两条扭曲的肉芽,猛的张开一对粉嫩蝠翼。 她的鼻子前凸,嘴脸变形,眼睛也变得血红。 尖牙与趾爪一下子齐齐冒出来,嘴巴分作四瓣。 小唐宁没有说话,只是安静的看着这一切。 玛莎的声音变得嘶哑而狂野,质问着:“还爱吗?” 小唐宁看着那个面目全非的爱人,似乎现在说什么都不太合适。 他只是等待着,等待极远极远的地方,即将有一颗金色的鸡卵,从大海中慢慢冒出来。 有很多问题没有答案。 比如—— 为什么一个怪物,会愿意和人类谈情说爱那么那么久。 为什么一个人类,会愿意和怪物朝夕相处那么那么久。 他们互相照顾,互相开玩笑,互相吓唬对方。 直到玛莎的身体开始出现维塔烙印的痕迹,就像是地底世界的故乡,一直在用这种致命的呼唤提醒着她,要她回到地下世界。 直到朴茨茅斯的太阳从海平面中升起。 小唐宁终于开口:“现在更爱了。” 阳光能杀死自然界中百分之九十的细菌和病毒。 玛莎在温暖的光芒中变成了碎片,从身体中迸发出来的白夫人,跟着扭曲的肉躯迅速死去,活不了几秒。 或许是一时的[痛楚与贪欢]让玛莎动了凡心。 要从永生不死的吸血鬼,变成柔情似水死门大开的平凡姑娘。 小唐宁跺了跺腿,将码头上所有尘土,都扫进大海。 紧接着提上枪,擦干净眼泪。他翻开证件,从证件夹页中取走车票,要踏上一条未知的苦殇道。 古老神秘的南海城边。 趁着阳光躲进云层—— ——玛丽夫人刚刚和扈从飞回城堡的墙垒,进入幽深的旋转楼梯。 在地下四百米——在另一个零号站台,带着癫狂蝶记号的列车刚离开站台。 玛丽脱掉了所有衣服,揭开一头血红的卷发,在澡堂与好姐妹谈起最近发生的怪事。 “让两个小姑娘跑了,很可惜。” “你和扈从一起去的,怎么会失手?” “没办法,她们躲在厕所里,我是绝不会去触碰这种秽物的!闻见就恶心!” “你早该治一治洁癖的毛病!迟早有一天,它会变成你的死门!” “变脏就等于变丑,变丑我就命不久矣!美丽就是强大!而且那两个小姑娘的衣品我很喜欢,如此美丽的人们,应该活得久一点,要是死多几个,这个丑陋世界的糟糕审美就会变得越来越离谱。” “嗯玛丽姐姐,我不知道说你什么好,这些算作你的小毛病,可是我们的玛莎妹妹,是动了真情,她死了。” “怎么死的?玛姬?你给我详细说说?” “朴茨茅斯的码头有监控摄像头,我想她一定很爱那个小孩子,没有任何反抗,僵立在阳光下死去,粉身碎骨。” “呵,愚蠢。” “她本来有几百年,几千年的生命,人世间那么多好看好玩的男人,何苦为了一个人就丢掉小命呢?” “感情会让人变得软弱无能,让她迈进死门。” “对了!时候到了,该治一治身上的维塔烙印了!姐姐!” 澡堂里—— ——玛丽夫人随手拉扯黄铜莲蓬头的水管。 立刻就有鲜红的血液喷洒下来,洗去她们皮肤上的红色斑疮。 两姐妹手拉着手,从一片血雨中跳进露台的大浴池里。 是肤如凝脂,纤腰蜂臀的人间尤物。 是冷血无情,要用人血作开胃菜的残酷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