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病......”李墨荷不理睬少年的指责,碎碎念道,“我就不信你从小没有杀过生吃过肉,现在来给我装圣人,真是闲得发慌......” </p>
“喂,恶女人,你在那里说什么坏话呢?”少年气道,“还不快扶我起来!” </p>
“这位公子,瞧你这么面生,不是这附近的人吧?”李墨荷佯作天真,摊手道,“我和你非亲非故,为什么要救你呀?” </p>
“哼,我就知道,世人都是无利不起早。”少年露出一副早知如此的表情,随手从身上掏出一块羊脂玉佩,丢到李墨荷的面前,倨傲道,“这块玉佩是我身上最不值钱的东西,却也能卖个二三百两,足够你们乡下人半辈子吃喝不愁!” </p>
“若你还是不满足,我可以给你一个承诺。小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乃是蓝心镇员外郎郑榭的儿子郑荃!只要我们郑家还在世一天,我就能保你一天荣华富贵!” </p>
听到这里,李墨荷终于对眼前的少年有了印象,甚至肃然起敬,因为他就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纨绔子弟,不务正业、生活奢靡、把郑家银子当流水花的败家子郑荃啊! </p>
要知道,他可是十里八乡的村里人教子的反面典范,基本上每个少年郎都被长辈骂过“做人不能太郑荃”,摊上那样的败家子儿,就算家里的金山银山也是坐吃山空。 </p>
刚穿越来的时候,李墨荷甚至想过为什么自己没有那么好的命,也能生活在富庶之家,整日花天酒地游戏人生,没想到眼下真的和这个大名鼎鼎的败家子碰面了。 </p>
“原来你就是郑荃郑少爷呀,真是失敬失敬!”李墨荷眨了眨眼睛,好奇道,“郑少爷,你不在家里享乐,怎么跑到这穷乡僻壤的大山深处来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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