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沃茨:万机之神崛起

第600章 我的丈夫

我的丈夫,是人类帝国的帝皇。 别误会,我可不是因为他崇高的身份才爱上他的,当我第一次和他见面时,他还只是一名拎着两个大行李箱的穷小子。 不合身的、打着很多补丁的旧衣服,鞋底磨平、边缘起毛的破鞋子,凹陷下去、线条锋利的消瘦面孔,还有那双又大又粗糙、明显干过很多苦活的手掌。 这些鲜明无比的特征,已经足以证明他家庭的贫困了。 我已经尽可能地去想象他家境的拮据,但依旧出乎我预料之外的是,他居然还是一名无父无母的孤儿。 十一岁,在这个其他孩子还依赖在父母身边的年纪,他就已经早早地走上了工作的岗位,将学习之外的一切时间都分配在了工作和照拂家人身上。 是的,除了他自己之外,他的养母还收养了整整一打弟弟妹妹,不是先天残疾就是遭遇了后天的不幸,最小的孩子那个连上学的年纪都还没到,就像是鸟窝里的雏鸟一样长大了嘴嗷嗷待哺。 他也很有爱心——或者说,很会怜惜自己的财产。他将自己的猫头鹰命名为“十四”,将其看作自己的第十四个兄弟,希望它能和他们一样顽强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说实话,当时我的确没有想到,会将自己的余生托付给这样一个男人。 但是那一天,我第一次和他见面的时候,清楚无比地看到了他的黑眼睛—— 那是一种怎样的眼神啊…… 即使生活的担子如此沉重,但他的眼中没有丝毫的愁苦和哀怨,只有一种沉着从容的气质,仿佛一切事物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没有任何变化能跳脱出他精密的计算。 这种风范,我只在我的爸爸,以及一些和爸爸有交易的黑帮教父身上见过。 但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出现在一名连巫师袍都买二手的穷小子身上。这简直就像是把一颗762毫米口径的步枪弹塞进9毫米口径的枪膛里,根本就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情。 但是他身上的谜团远不止于此。 他使用着与众不同的金属魔杖,在入学前曾经单独和霍格沃茨的校长有过接触,能背下一整本又厚又重的《千种神奇草药及蕈类》,两只眼睛还会在和别人打架时发出好看的蓝色光芒。 不得不承认的是,他用三根魔杖指着马尔福脑门的那一刻,是真的有点儿帅气。 我对这个谜一样的男人产生了无法自拔的好奇。 幸运的是,我和他被分到了同一个学院,这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观察他,研究这个家伙究竟是不是一个表演欲过剩的傻蛋。 但他显然不是…… 在入学的第一个学期,他就创造出了剑型魔杖,在我、帝国宰相、治愈教会大修女长的帮助下击败了魔药课教授斯内普,用大剑一下砍死了一头被故意放进城堡的巨怪,和校长在城堡的地下空间里击败了获取邪神之力的伏地魔…… 但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天气刚刚开始转凉时,他给我织的那一条藏蓝色围巾。 真的……很温暖。 我出生在社会的黑暗面,父亲是当时全英格兰最大的军火贩卖商。 为了我能在社会的黑暗面中活下去,从我刚学会走路的那一天开始,父亲和叔叔便以士兵的标准要求我,严厉、冷酷、毫不留情。只要我有一点没达到标准,便会迎来铁血的惩罚,以及无止境的加练。 尽管我知道父亲和叔叔是为了我好,他们也确实在训练结束之后以数十倍的爱去抚慰我的伤痛,但那些疤痕虽然已经从皮肤上褪去,却永久地留在了我的心里。 我不恨他们,但我也只能假装去爱他们。 芬雷家训第一条:“我们不依靠任何人。” 但是那条藏蓝色的围巾,被他亲手围在我的脖子上时,我还是想扑进他的怀中大声哭泣。 为什么……为什么要让我感到如此安心…… 当圣诞节夜晚,鼠潮来袭之时,他披上亲手打造的漆黑盔甲,要为我们杀出一条绝境生路之时。我看着他被鸟卜仪覆盖的双眼,这台暴力机器闪烁的红光让我面颊升温,虽然不合时宜,但我确实是在那一瞬间,确认自己对他的感情已经远远超出了朋友的界限。 我喜欢他,我爱上了他,我深深痴迷于他…… 但他也并非毫无缺点。 也许是男生发育迟缓于女生,也许是他将太多的脑力都放在了机械和建设上,他迟迟没有发觉我对他的心意。 这个家伙还是个绝对的实用主义者,他送的礼物根本就没有半点浪漫气息,完全是看我手头缺少了什么才会送什么,简直就是一根油盐不进的木头! 而且他实在是聪明的有些过头了,我经常会跟不上他的思路,甚至理解不了他在说什—— “你知道吗?f·f,我其实……” 治愈教会修道院的休息室内,欧姆一边看着电视里报道的关于潘多拉星球上蓝皮异形被第二军团·白帝之龙灭绝的新闻,一边轻轻揉捏着菲奥莉娜横放在自己膝盖上的肌肉线条分明的大腿,忽然冷不丁地说道:“……很喜欢猪哦。” “!” 原本神游天外的菲奥莉娜眼中瞬间迸射出两道极其危险的光芒,右手五指在关节的脆响声中一点点握紧,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你这是在嫌我胖吗,亲?爱?的?” “你的体脂率只剩下17了,再低一点就有可能影响体内激素分泌,我怎么可能会嫌你胖?”欧姆满脸奇怪地看着自己忽然生气起来的妻子,“但是我说的也确实是实话,我很喜欢猪牛羊这种被驯服的畜牲。” ——就是这样啊!思路变化太快了!完全理解不了他在说什么! 菲奥莉娜在心里默默吐槽着,无力地摆了摆手,说:“说说吧,亲爱的,你为什么会喜欢它们呢?” 既然改变不了,那就接受现状吧…… 虽然他是人类帝国的皇帝,但谁让他也是我世界上最爱的人,宇宙中最好的丈夫呢? “原因很简单,f·f。” 欧姆的手掌沿着妻子的大腿内侧往上游移了些许,漆黑双眼在她的嘤咛声中一眨不眨地盯着电视里,那数百万被钢钎穿刺而死的潘多拉蓝皮异形。 他开口了,吐出来的话语如同光与焰篆刻的痕迹。 +从出生到死亡,畜牲的唯一愿望就是为人类创造更多的价值。+ +它们的血,它们的肉,它们的皮囊,都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人类。+ +耕耘了我们的土地,填饱了我们的肚肠,温暖了我们的身体。+ +我喜欢畜牲。+ +我想让这些生活在银河系里,和我们人类抢占地盘的异形种族,变成我最喜欢的、一心为人类创造价值的畜牲。+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瞧我把大明朝都弄成啥样了
瞧我把大明朝都弄成啥样了
周宁魂穿到天启年间,作为一名学识浅薄、身娇体弱的小道士,原本是没什么宏图大志的。可他偏偏就遇到了臭名昭着的皇帝奶娘客氏,接着意外走上了一条另类的拯救大明之路。本文以宫廷政治为切入点,站在反派立场来考虑延续大明国祚的可行方案。
立在山峰的太阳
穿越海岛求生,误惹红发疯批大佬
穿越海岛求生,误惹红发疯批大佬
+++++++君弑臣:“红是我的命,君是我的姓,睡你是我命中注定。”原本完成99个世界任务的上官婉儿,准备开始度假生活!谁料在时空旅行中被撕成碎片,系统自降等级带着她来到了一个全民海岛求生世界,并绑定了一个商人系统。作为商人的第一单就是把自己售出去了,开局爆屏红色长发纹身大佬。君弑臣:“shui了,就跑?天涯海角我
猫猫爱吃番茄酱
天道弃我,那便噬天
天道弃我,那便噬天
林无道天生绝道,无法修炼,既然天地弃我,那我便噬天而行,玄幻,单女主,不玩花样,主角不圣母,智商在线
不正经的老登
斗罗:抢夺机缘后,我成就双神位
斗罗:抢夺机缘后,我成就双神位
就因为骂了唐三一句挂逼,温宁穿到了斗罗大陆。还多了一个系统,系统告诉她,有它在,主角的所有机遇都可以抢夺。温宁:想要冰火两仪眼系统:你的温宁:想要海神传承系统:你的温宁:修罗神神只?系统:你的温宁:我承认我之前说话有点大声,以后我就是新的挂逼。开局双生武魂,先天满魂力,被武魂殿和两大帝国争抢,温宁果断选择武魂殿,和
忧郁葡萄干
三国:起死回生,诸侯的噩梦
三国:起死回生,诸侯的噩梦
福布斯百岁大佬过完百岁寿诞当天,穿越到了一千八百多年前的汉末三国。成为了丁原的一个叫贾秦的义子。眼看着丁原被他最为骄傲的义子吕布弑杀,而他却无能为力。好在系统出现,而且很逆天,能够在一定条件下令人死而复生!于是丁原得以起死回生。之后,贾秦凭着麾下强悍的部队,以及便宜老父贾秦的勤奋,令各诸侯颤抖。董卓无法迁都,洛阳,
诸侯的奔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