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 陆家的庄园里却是灯火通明,繁华热闹的宴会大厅,衣香鬓影,举着玻璃酒杯的人们互相交谈寒暄。 优美动听的钢琴声在宴会厅里飘荡,顺着敞开的大门飘出屋外。 外面的布置依旧华美,多数是些年轻人,成群的凑在一起,不知在谈论些什么。 这次的宴会是为了向圈子里的人宣布陆谨言的归来,请来的都是a市有头有脸的人物。 江佑安作为江家的独子,又是陆谨言最好的朋友,不可能不出席。 只是来的却不只是他一个。 看着他身边穿着白色礼服的女主,有知道些内情的人,当即眼色就变了。 在庆祝陆谨言归来的宴会上,带着他的女朋友出席,两人还表现的极为亲密,怎么不算是一种挑衅呢。 要不是陆谨言失忆了,怕是还不知道要怎么闹起来。 云婳穿不惯小高跟,下车没走两步就觉得脚疼。 江佑安看她被磨红了的脚跟,一进宴会厅也顾不上别人给他打的招呼,带着云婳就往休息室走。 要不是云婳不情愿,他都能抱她进去。 休息室里有很多全新备用的衣服鞋子,兴许是怕哪位少爷小姐弄脏了衣服需要更换,所以提前就准备好了。 江佑安按着云婳在沙发上坐下,给她挑了双白色的低跟皮鞋。 他蹲在云婳面前,一手环着她纤细的脚腕,一手替她脱着高跟鞋。 云婳早就习惯了,江佑安和陆谨言一样,在这种事情上,总是很想替她完成。 她最开始还会觉得别扭,次数多了,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安心让他帮忙。 江佑安嘴里絮絮叨叨,“我最开始都说别穿这双鞋了,虽然好看,但造型师都说很难穿的。你看,脚果然弄伤了,还好穿的时间不算久。” 白皙的脚跟处磨出了两道红痕,隐隐有要破皮的迹象。 其实不算太严重,只是江佑安看到云婳受伤就不行。 云婳不开心的反驳,“可是真的很好看,很配我的裙子啊。” 就是没想到,穿起来居然真的这么磨脚,她还以为那个造型师在夸大呢。 “是,配你的裙子。那你的脚就遭了无妄之灾。” 江佑安替云婳脱完鞋,便站了起来。 “我去给你找创可贴,先贴上了再穿。” 云婳嘟囔道:“哪里要这么麻烦,又没出血。” 不过知道江佑安是好意,她也没阻拦。 刚走到房门前,江佑安正想推开门,房门却被人从外面先一步拉开。 一袭墨色西装的陆谨言,就站在外面。 他比起那日在商场见到时状态好了许多,不止是身体上的,还有精神上的。 江佑安此时却不想同他多说,只道:“里面有人了,你要休息的话换个房间。” 陆谨言把手里的药箱举了起来,“我知道你们在里面,她的脚受伤了,你现在应该是要出去找药吧?” 宴会上的其他人都注意到了江佑安,没道理陆谨言注意不到。 只是他的眼神,大多数时候都是放在云婳身上。 见她走路缓慢,步伐间多有凝滞,就猜到她是脚受了伤。 看准了江佑安和她进的休息室,陆谨言就脱离了包围圈,找了药箱上去敲门了。 江佑安看着陆谨言手里的药箱,也是想到了他怎么知道的。 舌尖顶了顶腮,他扯着唇笑道:“你观察力可真是敏锐。行,药箱我收下了,你可以走了。” 江佑安说着,就想去拿陆谨言手里的药箱。 陆谨言侧身躲过,“我没说要给你,让我进去再说。” 江佑安脸上笑意更深,却是明晃晃的嘲讽,“真好笑,我凭什么要让你进去。就为了这个药箱,那我也可以自己下去找。” 陆谨言没在意江佑安面上嘲讽的笑,只是又重复了一遍,“让我进去。” 想了想,又接了一句,“我有话和她说。” 陆谨言没说名字,只是用了“她”来替代,但只有是个人能想到这个“她”指的是谁,话语间无端有些亲密。 明明失忆了,倒好像没失忆一样,理直气壮的说着要见云婳。 江佑安后槽牙都要咬碎了,醋意在心间翻滚,他挡在门口,一言不发,但是拒绝的姿态也很是明显。 两个人就这么僵持住了,直到房间里云婳脆嫩的声音传了出来。 “我不管你们是要吵架还是谈话,能不能先进来把门关了再说,我才不想让别人看热闹。” 事实上,她这话说的倒是没错。 休息室正对着二楼走廊处的围栏,属于是宴会厅的人一仰头,就能看到的场景。 从江佑安带着云婳上去时,便有一些人在暗中偷看,陆谨言上去了,看的人就更多了。 两男争一女的戏码,从古至今都是让人百看不厌的。 尤其还是原先关系那么好的一对好友,再加上车祸,失忆,抢女友这些元素,更是戏剧性了。 陆谨言站在门外,自然能感觉到似有若无投射到他身上的视线,只是他并不在乎罢了。 但既然云婳在乎,那就另当别论了。 他抬眸直视着江佑安,僵持了两秒,江佑安终于侧身把旁边空出了一个位置来,陆谨言总算是进来了。 陆谨言一眼就看到了沙发上坐着的云婳。 她穿着白裙子,布料完美贴合着她的曲线,掐出柔软的一截细腰。 裙摆盖过膝盖,露出害羞并拢着的两条细白小腿,小腿肚微微鼓起一个圆润的弧度,莹白一片。 长卷发垂在胸前,云婳抬头看陆谨言,问道:“你不是有话和我说,要说什么?” 说话时红润的嘴唇一张一合,一缕发丝黏连在唇边,她伸出手指轻轻拨掉。 陆谨言的目光先是流连在她的唇上,随后又慢慢下滑,落到她赤裸的一双脚上。 白皙细嫩,珍珠般的脚趾微微蜷缩着,脚尖带着淡淡的粉。 陆谨言放在身侧的手动了动,无意识敲动了手指。 这么下,他感觉一只手就能握的过来。 明明没有记忆,但他就是有种熟悉感,好像自己曾经握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