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飞身跳起,来了一个后空翻,趁那几个混混发呆的功夫,又猛的飞起一脚,把其中的一个混混踹倒。只见那个混混趴在地上,龇牙咧嘴的低声呻吟着,棍子也脱手了,骨碌碌的滚到了一边。 看见不是我的对手,那个混混索性躺在地上装死,眼珠子溜溜的转来转去。他很聪明,起来又得挨揍,还是躺在地上划算。反正已经摔倒了,受没受伤谁知道呢! 我为他的演技感到好笑,这个兄弟应该去北京电影学院报考表演系。他只是摔倒了,又没怎么的受伤,因为我踢他的时候,就没怎么的用力。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他们也是受人唆使,一时的鬼迷心窍,也情有得已。 我用脚踩了一下地上木棍的一头,木棍飞起,我抓在了手中。小猴子也拿了一根棍子走了过来,和我肩并肩站在了一起。打虎还得是兄弟呀! 那几个黄毛看到我的身手,都惊呆了,知道不是我们的对手,都傻愣愣的站在那里。哪里还敢上前面来。有几个东张西望的,老二没有走,他们也只能待在原地,想逃跑却没有胆量。 尽管那个老二一直给他们使眼色,让他们上,但他们却无动于衷。他们可不傻,谁也不想当出头鸟,毕竟棍子敲在身上是火辣辣的疼,虽然不至于伤筋动骨,但夜不能寐却是一定的。 他们互相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我用力的咳嗽了一声,那几个混混一阵哆嗦。突然之间,不约而同的一起把武器丢在了地上,仓惶逃窜了,我没有看错,果然是一群乌合之众! 我对着那个老二勾了勾手指,示意他放马过来,刚才还嚣张跋扈目中无人,看到小弟都跑光了,气势顿时就减弱了下来,他也想跑,却拉不下面子,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只见老二拿着马刀向我劈了下来,我拿着木棍向着他拿刀的手背打了过去,老二一阵的吃痛,哐当一声,马刀脱手,应声掉在了地上。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的反抗都是徒劳的, 我一棍子打在老二的手背上,老二手背一片的鲜红,手背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老二眼神复杂的看着我,敢怒不敢言。我不想树敌,但我也不怕事,我要让他们明白,与人民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忤逆我的人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 我扬起棍子,做势还要打下去,我要看一下老二的反应,看他到底会不会眨眼睛,害怕不害怕?是真汉子还是胆小鬼!妈的,没有两把刷子也敢出来混江湖,我就是要刁难一下他,让他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做事不要太张扬。 俗话说的好: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都是成年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有些人不是你能够得罪的,想想都不行!你要抬头去看,那是你一辈子也无法企及的高度。 “住手!”这声音听着怎么有点耳熟?我抬头一看,只见那几个混混又过来了,有八九个。中间是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留着长发,戴着金戒指,黑边眼睛。 “李森!”我大声的喊起他的名字!真是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天下之大又何其的渺小,虽然几年没见,虽然带着眼镜,换了一身行头,但穿上马甲我还是认识他的,那些刻在骨子里的流氓本性确是改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