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有上岸的那一天,遇到了真爱,他们也会想要收心,好好地经营一段稳定的亲密关系,虽然对感情也不够专一,但他们通常不太愿意彻底伤害女人,还算有点良知; 但是渣男不同,他们不管到了多大年纪,即使七八十岁,依然没有责任心。他们跟女人交往的目的很明确,得到她,然后抛弃她。可以在一夜欢愉之后,快速消失不见,或者立刻开启下一段猎艳之旅。 在原着里,葛晓菲有一个非常严厉的父亲,对她的管教非常严格,如果女儿回家回晚了就会打骂她。而且在葛晓菲去联防队帮马力洗脱嫌疑的时候,她的父亲见到她的的一明一暗两条线,然后延伸到了学生日常的写作上。只见她说道: “作文是什么?是人经过思考,用语言组织,再通过文字表达,一种属于你的主题意义的记述方法。作文有三个重点,内容完整,逻辑清楚,主体清晰。只要做到这三点,在我这儿就是一篇合格的作文。上次考试在作文这一块,我们班就只有两个同学得了优。” 老师说到这儿的时候,做了一个明显的停顿,班级里擅长文科的学生挺直了自己的腰杆,等着老师提到自己的名字。然而在语文老师说出名字的时候,却让人大跌眼镜。只见她开口说道: “分别是叶晨和罗琦琦同学。” 班级里瞬间喧闹了起来,底下说话声一片,能让语文老师提出表扬,这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李莘在后排小声对着倪卿和林岚说道: “这家伙抄的吧?” 李莘虽然是小声对林岚和倪卿说得这句话,但是相比其他同学的讨论,明显要大了许多,她是故意在给罗琦琦难看,泼脏水扣屎盆子这种事情她早就驾轻就熟,她要让罗琦琦的名声在班级里彻底臭大街。 林岚心里“咯噔”了一下,她这段时间早就知道叶晨和罗琦琦关系要好,可是以罗琦琦那假小子的性格,她却不会往男女恋爱的方面去考虑,很明显叶晨是把罗琦琦当成是哥们儿在处,所以林岚也就没有为难罗琦琦,甚至时不时的对她表达善意。 听着李莘在那里胡说八道,作为闺蜜林岚自然是知道她的小心思,上次的口红事件,李莘吃了暗亏,她一直都耿耿于怀,不敢把怒火发泄在叶晨身上,所以她将目标集火到了罗琦琦这里。 林岚顿感头疼,她小心的看向了叶晨,见他仿佛没听见一般,这才对着李莘小声说道: “你快闭上你的嘴吧,挺漂亮一姑娘,一张嘴就露馅儿。” 人们有些事情在自己做不到的时候,不忌惮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这是人性中的劣根性所决定的。叶晨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朝着罗琦琦看去。这个班级里,如果要论起阅读量的话,刨除自己这个卦b的存在,罗琦琦绝对是数一数二的那种。 有些人常常有一肚子的想法,可是一旦让他落实到纸上,他却无法很好的表达出来,这其实跟阅读量匮乏有直接的关系。正所谓熟读唐诗三千首,不会作来也会吟,海量的阅读可以让读者积累各种语言和文学能力,通过模仿、转化、借用和引申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语文老师等着底下的同学消化了这个消息后,渐渐安静了下来,再一次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 “这次学校的演讲比赛,我这边拟订的人选也是罗琦琦同学,罗琦琦,你可以吗?” 罗琦琦想到了昨晚吃面的时候,叶晨对自己的鼓励,看着老师说道: “老师,我可以!” “好,那下周把稿子交给我过一遍。” 其实语文老师就演讲比赛的事情也找过叶晨,不过被他给拒绝了,他不需要演讲比赛的光环来给自己加持,而是希望看到罗琦琦参与到其中。 如无意外的话,这次演讲比赛,罗琦琦的演讲稿会被老师给刷下来,叶晨没有偏帮罗琦琦的意思,而是希望借着这件事情,让她正视自己的内心,从迷茫中找到今后的努力方向,摆脱现在懵懂的状态。 班里的语文老师叫曾红,是一位很有个性的语文老师,她留着一头短发,显得整个人干净利落,而且作为一名女老师,她时常躲在办公室里跟着那些男老师们吞云吐雾,是唯一一个喜欢抽烟的女老师。 学生大都正处于叛逆的年纪,莫名的他们就觉得这位老师很飒,从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活得那叫一个自我,所以颇受同学们的喜欢。而且曾老师在学校的地位很特殊,因为她性格彪悍,又是某某领导的亲戚,哪怕是语文教研组的组长都对她礼让三分。 现在曾老师对罗琦琦青眼有加,让她成为了演讲比赛的预备役人选,让班级里的同学都对她产生了嫉妒的心理。再加上李莘和倪卿之流在背后推波助澜,同学们不约而同的把罗琦琦给孤立了起来。 这天课间,罗琦琦拿着自己的水杯,去水房打了一杯热水,这两天要来亲戚,身体已经提前有了预兆,她想多喝点热水缓解一下身体的不适。 结果在她踩着上课铃,拎着水杯回到班级的时候,却发现教室里空荡荡的,她叫住了正在往教室外跑的同桌问道: “郑玉霞,你这是去哪儿啊?班级里的人呢?” 郑玉霞小心的打量了一眼四周,发现没有自己班的同学,于是回道: “这节是体育课,改课了,没人告诉你吗?那个,我先去大操场了。” 罗琦琦对于自己当下的这种境遇显然并不陌生,因为小学时被人构陷成“三只手”的时候,她就体会过这种滋味。再加上身体不大舒服,她就没去上体育课,而是自己一个人回到了班级。 罗琦琦等到水杯的温度稍微降下来,隔着衣服将它熨帖在自己的小腹,舒服了一些后,她从书包里找出了一沓稿纸,开始正式起草自己的演讲稿。 叶晨在楼下的操场上打了场篮球,出了一身的汗,他打算回班级找出自己的洗漱用品,去水房好好洗把脸,结果进教室就看到了罗琦琦在自己的座位上,一脸烦躁的表情,在稿纸上划着什么。 叶晨没有打扰她,悄无声息的找出毛巾,然后去水房洗完脸,回到了教室。将毛巾搭在椅背上晾好,叶晨踱步到了罗琦琦的近前,看到桌上团成了一团的废纸团,笑了笑,然后说道: “演讲稿不是靠憋出来的,走吧,跟我去操场上溜达两圈,活动一下,没准儿你等会儿就有了思路了。” 罗琦琦抬头看了看叶晨,顿时觉得心中一暖,就算全班都孤立我,至少还有这个朋友站在我身边,这就足够了。她放下了怀中的水杯,对着叶晨笑着说道: “好啊,等我一会儿,我把东西收拾一下。” 学校的操场上,男生在打篮球、踢足球,至于女生则是在玩排球,各有各的活动范围。叶晨和罗琦琦没参与他们的活动,而是静静的围着操场漫步,时不时的笑着聊上几句。 二人从排球架旁走过没多久,叶晨突然听到脑后传来了一阵风声,有什么东西直冲着二人的方向砸来,他的运动神经反应非常灵敏,探手拦住了砸过来的物体,原来是排球。 叶晨一手抓着排球,朝着女生的方向看去,众人都躲闪着他的目光,不约而同的朝着李莘望去。叶晨顿时知道了是怎么回事儿。他把排球在手里轻轻颠了两下,然后一手抓住,做出了一个朝着李莘方向用力投掷的姿态,把包括李莘在内的一群女生吓了一跳。 叶晨玩味的笑了笑,将排球轻轻扔过去后,开口说道: “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再有一次让我发现你在我背后搞鬼,我不会在意你是女生,会直接让你好看,到时候别怪我辣手摧花。” 说完叶晨转过身去,头也不回的走了,罗琦琦跟在他身边,小声说道: “对不起啊,李莘应该是冲着我来的,让你受连累了。” 叶晨斜眼看了罗琦琦一眼,然后笑着说道: “罗琦琦,就凭咱们俩的关系,你说这话虚不虚啊?再说了,这件事跟你有什么关系?她们几个不过就是被惯坏了的小屁孩儿罢了。” 三人组里,长得最漂亮的是李莘,她从小就习惯了众星捧月,最见不得别人无视自己;至于林岚,因为家学渊源,母亲是文工团的,所以她能歌善舞,学习成绩也还不错;至于倪卿则是家里最有钱的主儿,她属于那种女孩儿富养的典范。 三人早就习惯了周围的目光聚焦在自己身上,所以对于不悠她们的罗琦琦,感到非常气愤,再加上上次口红事件的加持和这次的演讲风波,李莘决定好好的教训一下罗琦琦,她做这件事的时候,甚至没跟自己的闺蜜打招呼。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居然被叶晨把这件事情给接了下来。 叶晨在班级里的人缘儿一向很好,长相帅气,对待同学永远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不管谁有事找他帮忙,他都会尽可能的伸出援手。在经历过刚才的那一幕后,李莘身边的女生,连排球也不玩了,直接撇开她走了。 至于李莘的闺蜜林岚,则是少见的发了火,她推了李莘一把,然后大声说道: “李莘,你是疯了吗?这么大的操场不够你耍的?你拿排球砸叶晨是几个意思?” 对于林岚这个大姐头,李莘还是有着畏惧的,她讷讷说道: “我是想砸罗琦琦来着,谁想到叶晨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儿?” 林岚一阵头疼,她知道李莘和罗琦琦之间的旧怨,有些无奈的说道: “那件事儿不是早就翻过去了吗?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让你别去招惹那个罗琦琦。” 李莘憋着一肚子的火,此时她没再顾忌林岚,毕竟谁在家里还不是个小公主了?只见她对着林岚大声嚷嚷道: “你过去了我过不去,当初丢人的又不是你。你喜欢叶晨,想讨他欢心,别把我算上。今天这是没砸到他,就算是砸到了又能怎样?把他给砸傻了才好呢,他跟那个罗琦琦明显就是穿一条裤子的,我就不信你看不出来?” 林岚好像看傻子一样,看了李莘一眼,然后说道: “李莘啊,我只能说你是个傻大胆,无知者无畏啊。前两天放学,我去城南买东西,亲眼看到叶晨把黑皮他们一伙人给揍得哭爹喊娘,人都给打废了。 这种煞星也是你能得罪的?他不跟你计较你偷着乐去吧,要不然他铁了心收拾你,你跟个小鸡仔没什么区别。” 美浓旱冰城在汉中很出名,作为叛逆少女,三人组没少去那边玩耍,所以对于黑皮这个咪咪手下的头马,三人全都认识,知道这家伙是个狠角色,在派出所的案底,都快赶上他身高了。 李莘被吓的脸色煞白,对着林岚问道: “林岚,你说的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