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战争暴行的声明》清楚的表明了同盟国决心不但在各自国内法院,也要在共同组建的国际法庭起诉战犯。
此外,在一九四五年《华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中,》和审判日本战犯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对于实体问题的规定也是寥寥可数。
华夏特别军事法庭的审判,也是诠释了国际军事法庭管辖权中的反和平罪、反人道罪和战争罪,并且,在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一日的时候,联合国通过第九十五(i)号决议,确认了纽伦堡审判判决书中所确立的法律原则。
为了保证华夏特别军事法庭审判的公正,在华夏参与调查、起诉和审判日本战犯的人员全都是接受了深度培训,全面的了解了有关的国际法,并且,当时的华夏最高人民检察院副秘书长王桂五做了“关于国际公法与战争犯罪”的专题报告。
曾参与一九四六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的着名法官,外交部顾问梅汝璈也详细介绍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东条英机等情况,培训班还特地邀请了周鲠生等着名的法律专家对制作起诉书和其他法律文书进行了指导。
确保了华夏特别军事法庭在审判中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保证了被审判的日本战犯享有法律权利。
为了保证对日本战犯审判的证据确凿,华夏人民政府对于起诉和审判日本战犯非常的重视和关注,并且多次召开会议仔细研究日本战犯的犯罪证据等内容。
华夏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有关司法专家们经过充分的讨论,完善并形成了判定罪行的五个条件。
第一条就是,对于指控日本战犯的每项罪行的犯罪事实必须清楚,第二条是指控日本战犯的证据必须充分和确凿,并且需要具备两个以上的证据。
喜欢军需官也能打鬼子请大家收藏:(20)军需官也能打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