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韶华

第三百四十三章 鹰卫(一)

姜韶华忍着恶心,笑着对李天喜道:“这鹰驯得确实好,蛇就赏给你们了。”

蛇羹什么的,还是算了,不在她的食谱之内。

李天喜正要说话,就见自家岳父瞪了过来,一个激灵,总算反应过来了:“多谢郡主。”

立刻吩咐身后亲卫,将那条死蛇拿走。

……

姜韶华暗暗舒出一口气,继续看李天喜等人驯鹰。

一般而言,驯一只鹰得要三到五年的功夫。现在只两年,就有十几能巡查能抓猎物的鹰,足可见李天喜的能耐和下的苦功了。

对有能耐有本事的人,姜韶华从来不吝啬夸赞和奖赏。这一日正午,姜韶华和刘恒昌李天喜翁婿两个一同用了午膳。

蛇羹熬了一大锅,被鹰卫们分着吃了,没有端上桌。

午饭后,李天喜低声禀报道:“郡主,我近来驯鹰,忽然生出一个想法。”

这傻小子,在郡主面前可别乱说话。

刘恒昌不动声色地冲女婿使眼色。

奈何女婿有时候机灵,有时候就是个棒槌,压根就没留意到自家岳父的提点,滔滔不绝地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我是这么打算的。现在养大的鹰且得用的,一共有十六只。”

“其中一只,可以专门驯练往王府飞。平日里送信去王府,快马来回也得一天。如果是鹰送信,不出一个时辰,信就送到了。”

姜韶华听得精神一振:“仔细说说。”

刘恒昌悬着的心也放下了,竖长耳朵听了起来。

李天喜显然早有思虑,并不是一时热血上头:“驯好的鹰,可以侦查地形,提前示警,当然也可以送信。”

“以亲卫营和南阳王府为固定地点,让鹰来回飞,这是能做到的事。到时候只要派两个鹰卫,长期留在王府里就行了。”

“还有南阳十四县,路程有近有远,有的一两日能到,路程最远的要五六日。送一回公文,就要耗费许多时间在路上。如果将驯好的鹰分到十四县,以后郡主有什么号令,便能在最短的时间里送到各县。”

“现在南阳郡太平得很,万一日后有什么灾祸或打仗的时候,有鹰送信,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互通消息。”

李天喜越说越顺畅,目中炯炯有神:“现在鹰卫这一队有五十个人,我教了他们两年,他们学了我五六成本事,伺候鹰吃喝日常驯鹰都没问题。整日都待在亲卫营里,也没什么意思。”

“郡主可以将他们分别派到十四县去,专门伺养苍鹰。”

姜韶华眼睛亮了起来,看着李天喜的目光如看着稀世珍宝:“你这想法很是不错。都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李天喜憨憨一笑:“是,我一直在暗中琢磨,连岳父都没说过。”

刘恒昌终于逮着机会了,不轻不重地踹了李天喜一脚:“你个混账东西!这么要紧的事也敢瞒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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