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韶华

第二百四十章 丰收(二)

田庄里种了两千亩红薯。

今日数百人躬身弯腰忙了一整天,将两千亩田的红薯都刨了出来。收出来的红薯堆放了一处又一处,像山脉延绵。

一亩田少说也收十四五石,多的高达二十三四石以上。以十亩田算来,平均产量是二十石左右。

这样的大丰收,简直令人喜悦至癫狂。

郡主下令设宴庆贺,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合适。

唯有蔡县令,大着胆子进言:“郡主,红薯我们稍微尝一尝滋味便可。几百个人放开了吃,得吃掉一亩田的红薯。还是都留着做种粮吧!过个一两年,南阳郡种的到处都是,那时候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天天吃也无妨。”

姜韶华对勤勉的蔡县令素来客气礼遇,闻言笑道:“蔡县令说的也有道理。来人,抬一筐红薯去厨房,今晚大家都尝一尝便可。”

蔡县令见自己的意见被郡主采纳,心里舒畅,忙拱手谢恩。

姜韶华和颜悦色地笑道:“又没外人,不必这么多礼。大家伙儿都忙了一天,一定累得很,都回去歇一歇,换了干净衣服再用晚膳。”

蔡县令笑着应道:“说来奇怪,在田里忙了一整日,臣竟然半点不累。”

六十岁的闻主簿笑呵呵地接了话茬:“可不是?臣这老骨头也不累。”

众人都笑了起来。

可不是么?这样的大丰收,令人振奋难当,哪里还会觉得疲累?

晚上的红薯宴,也令众人开了眼界。

在崔渡的指点下,厨房蒸煮炸烤,做了许多道红薯美食。

陈长史吃着绵软甜糯的红薯,连连称赞:“好!好!好得很!这红薯蒸熟后十分绵软,便是上了年岁的老人,吃着也无碍。”

冯长史也赞不绝口:“更妙的是,这红薯还是甜的。百姓们平日难得吃到甜食,这红薯既能裹腹,更是美味。”

相比玉米,红薯的口味显然更受众人喜爱。

不过,玉米也有红薯不及的优点。

“玉米便于储存。”崔渡笑着说道:“晒干存进粮囤,一两年都不会坏。红薯就不成了,最多存放一两个月。挖地窖存放,可以多存放一段时日。要长期存放,得进行加工。”

姜韶华听得入神:“怎么加工?操作起来复杂么?”

“法子不难,学一学就会了。”崔渡半点没有藏私的意思,侃侃而谈道:“最简单的法子,是洗干净切成片晒干,和晾晒菜干差不多。还可以将红薯磨成粉,红薯粉也能存放很久,和面粉掺在一起做馒头。红薯粉之后再做成粉条,可以做菜,也能当做主食。”

同席的都听得津津有味。

蔡县令直接拿出一个本子,将做法都记了下来。

陈长史看在眼底,颇觉欣慰。想当日,郡主破格提拔一个师爷做县令,众人面上不敢多说,私底下没少说嘴。还有些不太中听的,说什么郡主年少无知胡乱用人迟早要后悔不迭。

现在瞧瞧,郡主的眼光是何等精准锐利。

这位师爷出身的蔡县令,做事之用心勤勉,足以令所有县令汗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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