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读心,摆烂小公主吃瓜成团宠

第九十三章 暗器

林知音搬着自己的小椅子在旁边看。 “夜雪,你这是要做什么啊?” 夜雪盯了一眼林知音头顶的毛,说道:“殿下可以戴簪子了。” 好奇地支出脑袋:“所以你是要给我做发簪吗?” 夜雪动作不停。 “我想给殿下做一把簪中藏剑,把簪子上端拉开,就能抽出一把小匕首。” “那样子应该很帅。” 林知音点头附和:“是很帅,可是皇宫规定,除了侍卫不得携带武器的,尤其是面圣。” “而我们恰巧就住在帝王寝宫耶。” 夜雪默默停下了大逆不道的动作。 林知音不逗她了。 “没事没事,只要报备了就可以的,你做出来之后我给父皇说一声就好了。” “真的吗?”孩子真的被吓到了。 “真的真的,只要你做好的都跟我说就行了。” 夜雪做出来的簪中藏剑并不精致,看上去就是一根普通的木簪子。 匕首和鞘的缝隙被隐藏得很好,严丝合缝,平平无奇。 夜雪解释道:“其实手柄处是可以雕花的,但是拔匕首的时候手感不好,影响您拔刀的速度。” “奴婢觉得,比起华美,杀伤力更重要些。 林知音宝贝似的把簪子插进自己的小揪揪上。 嘿嘿,她也是有暗器的人了! 但是林知音忽略了自己的头发不够长,所以发包也很小的问题。 夜雪看着公主头上的揪揪上支出来的发簪,陷入了沉默。 还是不说了吧。 她高兴就好。 林知音戴着自己的暗器去学堂了,学完之后,夫子却是一脸纠结。 “这两个月,殿下识字都差不多了,可以去中堂了。” 说到这里,他还有些飘飘然地喃喃道:“这得是别人一两年才能学完的啊” “也没有哪个皇嗣在稚堂开蒙了两个月就升中堂的经历啊。” “按规矩,殿下是要在稚堂待满一年的。” “早知道殿下聪颖至此,当初老夫该早点教你的,何至于等到两岁。” “唉~唯一的缺点就是字太丑了。” 林知音:夫子你可以不说最后一句话的……她看了一下自己的字和林妍对比。 好吧,是丑了点。 人家是认认真真一个一个的大字练出来的。 她因为记得快,写完一遍就过了。 “今日殿下便开始练字吧,等什么时候练好了,什么时候就可以去中堂了。” 林知音不太想练。 夫子正色道:“字如其人,读书人常以字观人。” “殿下字迹如此潦草,别人也会觉得殿下是一个无规无矩、行事潦草的人。” 林知音理直气壮:“可是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啊。” 夫子: “但你至少要写得让人看得懂吧?” “看看殿下这字迹,除了教你的夫子我,别人还以为你在画符呢。” “其实殿下要练好字很简单的,只要注意形就行了。” “青玉县主字形很好,就是力道不够。但年纪小,长大后手劲自然能上来。” “就算写不出力,也可走娟秀之道。” “殿下手劲力大,写字时不会发虚,力透纸背……” 话音刚落,一张纸就被林知音划破了。 夫子:一天天使不完的牛劲。 “殿下,是力透纸背,不戳烂纸背。” “你悠着点儿。” 林知音挠挠头,不好意思道:“我尽量哈。” 最后还是被押着练字了。 正常情况下,除非皇上问起,皇嗣的学业状况是不会主动上报的。 但是夫子觉得,九公主这个情况太特殊了。 简直不是人的程度。 夫子找上了司业,司业带着去找他祭酒。 祭酒不赞同:“殿下的学业固然重要,但崇文馆就是为了帮陛下分担子嗣的教导问题。” “如果皇子公主们有什么事都要去找陛下,那我们这崇文馆还有什么用呢?” “公主的事,咱们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吧。” “对了周夫子,公主的课业怎么了?让你这么稳重的人都一定要找陛下?” 周夫子道:“殿下两个月前开始识字。” 祭酒拎起茶盖子,撇了一下茶沫子。 “这个我知道。” “现在殿下已经识完了。” “叮当”一声。 茶盖摔在了茶碗上,震颤了两下。 “你说什么?什么叫识完了?” 周夫子淡然道:“就是启蒙书上的字已经认完了,如果不是字太丑的话,已经可以去中堂了。” 真是没见过世面,看看他多淡定,多有高人之态。 祭酒缓缓张大了嘴。 良久,他才发出声音:“这,这事确实要禀报陛下一声。” “但是你确定吗?两个月就认完了。” “要是夸大其词,那可是欺君之罪。” 周夫子无语地保证:“本来早就认完了,还是我怕公主学得不牢固,定要再让她温习一遍的。” “殿下就是天资卓越,祭酒不要因为没见过,就不信。” 周夫子说得一脸漫不经心,仿佛当初被惊掉下巴的不是他一样。 但是祭酒仍明显怀疑的样子让周夫子很伤心,他的话就这么不可信吗? 祭酒解释道:“不是我不信夫子,实在是你说的过于匪夷所思。” “还是确认一下再报给陛下比较好。” 他跟着夫子一起来到了稚堂。 林知音正努力收着力临摹练字。 夫子说,能考上功名做官的人,别的不说,一手字是分外工整的。 因为皇帝没那个耐心,在奏折上一个个认他们独特的字迹。 周夫子自己写字也有风格,可是一写正式的奏本,直接震撼的林知音。 好家伙,这是打印机成精了吗? 原来人真的能修炼成打印机的。 林知音现在的字她自己也承认很丑。 她虽然很自信,但也是有审美的。 她被自己的字丑到了。 但练了一上午,认认真真地慢慢写,至少能让人认出来写的是什么了。 感觉有人在打量她,一抬头,原来是祭酒。 “祭酒好呀!” “殿下安,听周夫子说,殿下已经把字认完了?” 林知音摇头。 祭酒瞥了周夫子一眼。 好你个老小子,也开始吹牛皮了呀。 他就说,两个月就认完字,这也太逆天了。 根本不可能。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托雷基娅奥特曼
托雷基娅奥特曼
主角是托雷基亚的姐姐,前期养崽崽因为出了一点意外消失了好久回归后发现宇宙到处流传着自家弟弟的传说准备好接受姐姐的爱了吗?ooc预警,时间线跨度大女主有cp是赛罗,但是目前来讲感情线不会特别明显。还有女主的闺蜜也穿越了,但是占比不大。
来自M78的唐璃
多子多福之开拓修仙家族
多子多福之开拓修仙家族
穿越到仙侠世界,周青因为灵根未入品无法修仙,只能通过锻体到达圆满这条路提升灵根。辛勤的修炼十五年,却距离圆满遥遥无期。直到打算认命,娶了一位苗女后,觉醒多子多福系统。娶妻、生育子嗣,就能获得与妻子相关的奖励,妻子、子孙后代的修炼都会加成到他身上增长他的修为。
蛮荒记
我为高武第一剑仙,何人敢战
我为高武第一剑仙,何人敢战
心中无女人,拔剑自然神。开局觉醒E级天赋,凌霄表示根本不慌,先把渣女踢了,再简简单单开个外挂。SSS级剑道天赋够不够惊艳那MAX级如何?不够,那如果再加上剑意呢?还是不够,那如果再加上剑势呢?还是不够,再加上剑心,剑魂,剑之领域呢?蓝星众强者:“够了够了,我滴个妈呀,这是哪里蹦出来的绝世天骄?难不成是上古剑仙转世?
闷骚王者
被前女友背刺,我转职地狱阿修罗
被前女友背刺,我转职地狱阿修罗
楚凡穿越到异世界,被前女友背刺导致双目失明。这个世界所有人在十八岁那年都能进行转职。战士、奶妈、枪械师、武术家、召唤师、法师等主流职业中,战士是最受欢迎职业,只因战士后期最强,手持长剑,技能华丽。楚凡在机缘巧合下,于暗网上发现一条帖子,知晓战士能觉醒隐藏职业阿修罗这条路。从此,蓝星上再次多出一个阿修罗。手拿绷带缠眼
云里雨里
年代:小日子过的真好
年代:小日子过的真好
楚向前重生了,在这个物资极度匮乏的艰苦年代,如何把自己的小日子越过越好。
夜天下